企业公安改制后如何更好地履职
2011-02-13郭宝辉
中国煤炭工业 2011年1期
关键词:企业
文/郭宝辉
企业公安改制后如何更好地履职
文/郭宝辉
国有大中型企业设立的公安机构,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强化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多年来,企业公安部门在打击犯罪、整顿治安、维护稳定、保卫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体制的逐步转变,如何正确处理企业与改制后公安机关的关系,确保企业长治久安、和谐稳定,将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煤炭企业公安机构改制后面临的问题
按照国务院及陕西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铜川市公安局虹桥分局在原铜川矿务局公安处的基础上进行了改制,担负铜川矿区内执行国家法律和治安保卫的双重责任。然而在改制过程以及改制后的一段时期内,公安部门在工作上一时难以适应新环境和新形势的需要。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公安职能转变需要加强。体制转变后,公安机关民警在业务、职能、隶属关系上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时无法适应新的形势。一是对新增业务熟练程度还不到位,特别是对维护地方治安以外的业务,接触时间短,经验稍显不足。二是角色转变较慢,仍停留在企业管理的惯性思维中,工作开展力度还不到位,工作中畏首畏尾。三是对企业内保工作的监督、指导还不到位,有待进一步提高。
2.企业内保工作需要加强。公安改制后,人员大部分转移到公安部门,企业内部保卫力量明显减弱,在人、财、物等方面的配置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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