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项目公私合伙制中政府保证的会计问题研究
2011-02-10孙燕芳张连营韩海峰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11年4期
孙燕芳,张连营,韩海峰
(1.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天津 300072;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山东东营 257061;3.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广州 510288)*
一、引言
公私合伙制(PPP)模式作为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增长最快的机制,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为了吸引私人投资者投资公共项目,公共部门采取提供政府保证的方式转移私人投资者可能承担的风险。政府保证为私人投资者转移风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
(一)政府部门滥用保证进行表外融资
PPP融资模式产生的动因之一就是吸引私人部门参与公共项目投资以缓解政府部门公共支出不足的困境,使政府能够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而实践中,PPP项目表面上是由私人投资者投资、特许经营和维护,但项目运营中更多的风险是由政府通过保证的方式来承担。一些政府审计部门发现,政府保证的滥用成为帮助政府部门财务报告顺利通过审计的一种工具[1]。
在PPP融资模式下,可以降低政府负债的比例,绕过政府借款最高限额,达到政府表外融资的目的。
(二)政府部门过度担保引发潜在财政风险
政府提供保证的同时有些保证意味着政府需要承担将来这些被保证事件发生时大额的支付义务。由于公共项目PPP模式在一些国家还属于新鲜事物,政府在提供各种保证时没有进行成本估计的意识,给政府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及未来财政支付的压力。
尤其随着经济周期的波动,经济出现衰退,政府的税收收入减少,公共项目的经营业绩比预期的业绩差,会使政府保证这种隐性负债显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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