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器预设高度对静脉输液滴速稳定性的影响
2011-02-09董卫红刘学英过永勤缪巧英张艳华全忠英陈晓妹浙江嘉兴市第一医院314000
董卫红 刘学英 过永勤 缪巧英 张艳华 全忠英 陈晓妹 (浙江嘉兴市第一医院 314000)
在临床静脉输液操作中,护士根据药物的性质及患者的病情、年龄、心肺肾功能状况来调节输液速度[1]。输液速度过快或过缓均会影响疗效,甚至引起肺水肿等严重不良后果。为保证重点患者的输液安全,可采用输液泵控制滴速,但输液泵相对昂贵的价格导致其不能普及应用。目前,临床上常规使用输液器上的调节器来调节滴速。为探讨调节器预设高度对静脉输液滴速稳定性的影响,笔者对2528例次的输液患者不同高度调节器进行滴速动态观察,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病例选择及分组 选取2009年1-10月在心胸外科和肝胆胰外科病区周三至周五上午9-10时开始输液,首瓶液体输注时间>1h的住院Ⅱ级护理患者1275例作为观察对象。其中男646例,女629例;年龄18~75岁,平均57岁。静脉输液总计2528例次,按调节器距床面的不同高度分为≤20cm组(255例次)、21~30cm组(278例次)、31~40cm组(318例次)、41~50cm组(264例次)、51~60cm组(248例次)、61~70cm组(594例次)和71~80cm组(571例次)。
1.2 操作方法 按医院统一规格安置输液挂钩,输液瓶(袋)口距床面高度为110cm,一次性输液器莫菲滴管距床面80cm,输液管在床面缓冲长度为50cm。护士在静脉穿刺后根据药物的性质和患者情况调节输液滴速,如实记录在输液巡视卡上,并按自身操作习惯预设调节器高度。向患者及陪护者做好宣教,强调不得擅自调节滴速,如发现异常及时告知。
1.3 观察指标 护士在1h(含)内巡视并记录滴速,如与开始输液时调节的滴速相差超过±10滴/分者,列为滴速非计划性变化统计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