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细化应急机制
2011-01-28冯一凡
新理财·政府理财 2010年10期
关键词:机制
冯一凡
民政部门作为救灾主体通常工作在受灾一线,可谓救灾CEO,充分调集各个政府与非政府部门联合救灾。目前民政部门已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应急机制一救灾应急四级响应。究竟四级响应机制以怎样的流程运作?在机制的应用过程中,是否遇到阻碍?救灾资金又是如何公开合理地使用的?带着问题,《新理财》记者请教了原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
四级响应机制
据王振耀介绍,国家自然灾害救助的预案系统,是去年开始建立的,称为救灾应急四级响应。根据具体受灾情况和破坏强度,将灾难按级划分,例如死亡人数超过200人,紧急转移安置人数超过100万,倒塌房屋20万间以上即被纳入救灾应急一级响应。响应启动后,要求当地以第一时间向中央和国务院报告,并在民政部网站和国家减灾网发布相关新闻。
相应措施视受灾情况和响应分级而略有不同,具体措施包括成立民政部救灾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抗灾救灾工作,随时与受灾地区省份保持联系。灾情发生24小时内,民政部将与财政部商榷中央救灾应急资金,并协调铁路、交通、民航、总参作战部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及时收集、评估、报告灾情信息,定时向减灾委主任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开展跨省或者全国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视情况以减灾委名义呼吁国际救灾援助。根据受灾地情况,民政部将负责协调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等部门,确保抗灾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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