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感染性废弃物处理相关问题的探讨
2011-01-24孙志平韩文东丁悦娜瞿涤
微生物与感染 2011年1期
孙志平,韩文东,丁悦娜,瞿涤,2
1. 复旦大学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上海 200032; 2.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教育部/卫生部医学分子病毒学重点实验室,上海 200032
近年来,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高致病性禽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等新发、突发传染病不断发生,提高了人们对实验室生物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也得到很大发展,在人类传染病的发病机制和防治的研究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各环节中,感染性废弃物的处理是控制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关键环节。切实安全地处理感染性废弃物,必须充分掌握生物安全废弃物的分类,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从而保证对实验室感染和周围环境影响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物安全实验室感染性废弃物属于医疗废弃物,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处置[1-3]。本三级生物安全(biosafety level 3,BSL-3)实验室运行3年中,在处理感染性废弃物时遇到了若干需要认真对待的细节,现根据体会和经验,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建议。
1 医疗废弃物的分类
首先,必须正确分类医疗废弃物,才能够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处置。与日本和美国的医疗废弃物分类[4-7]相比,我国对医疗废弃物的分类较为详细,明确分为5类,并对各类医疗废弃物作了明确规定。
1.1 国际上对医疗废弃物的分类
在日本,医疗废弃物是指从医院、诊所、卫生防疫、保健、检验等医疗卫生有关单位排出的全部垃圾的总称,包括感染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和非感染性废弃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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