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解决四川省杂交水稻种子产销市场面临的新问题
2011-01-13□柴玮
四川农业科技 2011年12期
□柴 玮
妥善解决四川省杂交水稻种子产销市场面临的新问题
□柴 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种业市场由过去的计划经济调节转变为市场调节为主,尤其是种子价格问题完全由市场供求关系来确定,按市场规律办事。2003年以来,四川杂交水稻种子收购价格基本上由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共同协商议定,使行业协会在协调企业与制种基地农户之间的关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0年,由于我省杂交水稻种子生产成本不断攀升,种子收购价相应提高,加上种子销售环节缺乏规范,市场监管措施跟不上,使种子终端零售价格上涨过快。四川省政府有关部门于2011年3月采取临时限价措施,及时起到了稳定种子价格,确保购种农民利益的作用。从行业协会工作角度来反思,2012年协会如何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认真组织全省种子企业做好杂交水稻种子市场产销活动,妥善处理企业、基地农户和用种者利益关系问题,确保农业用种安全尤为重要。
一、杂交水稻种子产销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近几年,我省杂交水稻种子产销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2005年以来,全省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受到诸多方面的制约与影响,由于企业盲目扩大生产面积,2005~2006年省内杂交水稻连续出现市场供大于求的状况;2007年又受到长江中下游地区“两系”杂交稻种子市场冲击,使四川“三系”杂交水稻制种面积大幅度下滑;尤其是2008年受“5.12特大地震”影响,致使省内主要制种区基地难以落实,出现了制种比较效益偏低,基地农户生产积极性下降,不愿制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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