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调查和思考
2011-01-13蒋小凤
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 2011年4期
蒋小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校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只有合理流动,才能提高使用效益,也只有合理流动才能真正体现土地生产要素的性质,所以土地流转是必然的趋势。所谓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和农业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转移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其实质就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新疆是一个农牧业大区,如何在稳定以家庭承包经济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前提下,科学客观地认识及合理地使农村土地流转,优化农业资源配置,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开拓农村市场,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新疆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疆新形势下的一项重大研究课题。
一、新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发展现状
(一)土地流转呈逐渐上升趋势
随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渐趋完善,新疆的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现象也在不断增加。2007年全疆进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合计2067329户,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为27945925亩,户均耕地13.52亩;其中农户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流转的土地总面积为1338812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79%。而在2001年全疆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为1920896户,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为27084864亩,户均14.10亩;其中参与流转的土地面积为208331亩,占承包经营的耕地总面积的0.77%。新疆参与土地流转的面积由2001年的208331亩增加到2007年的1338812亩,几乎增加了6倍之多(见下表)。资料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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