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务》课程教学探索
2010-12-13胡朝新
文学界·人文 2010年8期
关键词:教学模式
胡朝新
摘要:为适应当今中国法学本科教学培养法律应用人才的根本目标,各种实践性教学方式被应用于现代法学教学中。《律师实务》是以律师法、律师各项业务的具体操作实践及其相关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是应用法学中操作性最强的课程之一。我校法学院也开设了《律师实务》课,通过近些年的教学实践和探索,逐步积累了一些教学经验。本文主要围绕我院《律师实务》课的教学进行探讨。目的是为了与同行交流经验,共同促进《律师实务》课教学的发展。
关键词:课程定位;教学资源配置;教学模式;注意的问题
中图分类号:G4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111(2008)08-151-03
为适应当今中国法学本科教学培养法律应用人才的根本目标,各种实践性教学方式被应用于现代法学教学中。《律师实务》是以律师法、律师各项业务的具体操作实践及其相关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是应用法学中操作性最强的课程之一。近些年来,一些高等法学院校相继开设了这门课程。由于是实践性教学课程,国家教委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导致各校在课时安排、教学大纲的制定、教材的选定、教学评价体系等等方面各不相同,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尤其在教学模式上处于摸索阶段,各自为战,百花齐放。我校法学院也开设了《律师实务》课,通过近些年的教学实践和探索,逐步积累了一些教学经验。本文主要围绕我院《律师实务》课的教学进行探讨,目的是为了与同行交流经验,共同促进《律师实务》课教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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