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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校系统科技查新规范管理探究

2010-09-26刘凤侠

图书馆学刊 2010年10期
关键词:查新馆员辽宁省

刘凤侠 黄 欣

(沈阳农业大学图书馆,辽宁 沈阳 110161)

科技查新作为一项深层次的信息服务,它是在我国科技体制改革进程中萌生并发展起来的一项情报研究工作,它不仅为科研立项、成果鉴定、奖励评审提供决策依据,并且在避免科研课题重复立项等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随着人们对信息的日益重视,以及当前网络环境的日益普及,科技查新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延伸与拓展。近年来,高校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一些原本没有查新资质的高校也加大软硬件投入,纷纷申请加入教育部查新站,而原来就具备各专业部委(非教育部)查新资质的高校更是注重查新资质的延伸,比如原来隶属农业部的查新站,再申请教育部的查新站。通过查新不但可以了解关于某一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还可以避免课题申报的重复性、盲目性,从而达到节约人力、财力的目的及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目前科技查新已成为辽宁省高校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

1 高校系统科技查新规范管理的必要性

科技查新工作始于1992年,经过近20年的发展,查新工作无论从查新项目数量、查新报告质量、查新人员素质,还是查新所依托的资源都有长足的发展。通过网络调研及电话询问得知,目前辽宁省高校系统共有5个查新工作站,分别为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沈阳农业大学、中国医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由于查新认证部门的多元化及查新工作的逐步市场化,辽宁省高校系统5家查新站的查新工作也暴露出一定的问题,如表1所示,仅从查新站收费标准、查新项目完成时间等进行对比分析,各查新站都不相同,也可以说目前辽宁省高校系统的科技查新工作还是各自为政。因此,加大辽宁高校系统科技查新管理力度,使之朝规范、良性、健康方向发展刻不容缓。

2 辽宁省高校系统科技查新存在的问题

2.1 科技查新管理体制缺失

在查新资质认证上,目前不同行业有不同认证机构,因而在查新管理上存在多头管理的状态。从表1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仅辽宁省高校系统的5个查新工作站就分属教育部、农业部、卫生部等4个部委。由于分属不同的认证机构,以及受行政事业单位条块分割的影响,辽宁的科技查新机构之间缺乏资源共享及沟通协作意识,查新站之间互不往来、各自为政。如农业部查新机构无法受理教育部的查新课题,加之部分科技查新的上级认证部门对下属的科技查新机构缺乏有效的管理,没有对取得资质的查新机构进行考核与监督,使一部分查新工作站处于管理上的空白状态。据调查,目前只有教育部对下属的查新站每年都有年检,个别查新站无论是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还是查新站自身的管理都很松散。另外,由于科技查新属于有偿服务,能给查新机构带来效益,更加剧了这些查新站之间的竞争,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壁垒现象。长此以往,必将导致查新工作偏离良性发展的轨道,进一步影响查新机构向规范化、专业化、创新化方向发展。

表1 辽宁省高校图书馆查新站查新工作统计表(附辽宁省情报所查新统计)

2.2 社会服务意识不强

纵观辽宁省高校系统的5个查新工作站,我们不难看出,辽宁省高校的各查新工作站在查新数量上参差不齐,大连理工大学居多,将近400个,东北大学的查新数量也达到258个,其他3个查新站查新数量加起来117个,5个查新站全年的查新量共765件。同辽宁省情报所相比,高校图书馆5个查新站加起来的查新总量,只占辽宁省情报所查新工作量的一半。导致高校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除查新课题过于集中而高校查新人员数量不足,没有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一些查新用户在查新时选择非本校查新机构避嫌等原因外,最主要是由于我国高校图书馆隶属教育系统,历来只注重为本校师生提供服务,服务对象单一,社会服务意识较弱,不重视其业务的对外宣传,缺乏市场竞争意识,这些是导致查新课题数量不多的重要原因。据统计,部分高校每年查新量中,校内项目占80%以上,校外不足20%。以沈阳农业大学查新站为例,在学科馆员深入各院系进行的“图书馆资源与服务”培训中,有相当一部分老师不知道农业大学能进行查新,许多课题都到情报所查新。可见,查新数量不够理想,与查新站社会服务意识不强、宣传力度不够有直接关系。

2.3 查新人员数量不足

由于我国的项目申报和成果评审受理时间过于集中,导致用户查新要求也非常急迫,而高校专职查新人员不多,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多个查新课题,无论从查新报告完成的数量还是质量上,都难以得到保证。有专家坦言:“按照国际惯例,一份高质量的查新报告需要大约3周时间,现在许多委托人一定要几天内完成,我们的查新人员再有本事,也不可能迅速完成一篇高质量的查新报告啊!”以农大查新站为例,2009年以前仅有1名查新人员,除了完成查新任务外,同时要承担农业信息编辑、个性化信息服务、数据库培训工作,还兼任党支部的工作,这种情况在许多高校也很常见。

科技查新不仅是技术性很强的高智力的信息服务工作,也是一项费时、耗力而又严谨的科学研究工作,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及没有查新经验的人很难短期胜任。因此,高校查新站应加大对查新人员后备力量的补充与培养,避免因人员不足而造成对查新工作的不良影响,从而保证科技查新工作的良性健康发展。

2.4 查新收费标准亟待统一

目前,关于国内查新最合理的收费标准都还有待于讨论[1]。据调研,国内对查新的收费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统一收费标准,也就是说不管查新工作难度大小、时间长短,国内、国内外查新统一收取不等的费用。辽宁省情报所就是按照这一标准进行收费,可以说这种收费标准对查新机构来说最为简单,也容易运作。但对查新用户来说有欠公平,因为每个项目查新的难易程度不同,在委托时要求查新范围、查新点也不一样,查新工作量、查新时间也不尽相同,如果不加以区分就收取同样的费用,势必导致部分查新用户心理失衡。还有一种收费标准就是查新基础收费加上额外收费部分(如加急费、增加查新点费、加印报告费等)。表1可以看出,辽宁省的查新站在国内查新项目的收费上是一致的,国内外查新项目收费从500~900元不等,除了沈阳农业大学没有收取加急费外,其他查新站都收取价格不等的查新加急费用。对于以前曾经查新过的项目,增加查新年代的,各查新站的查新收费也不一致。收费标准的不统一可能造成行业内的无序竞争,扰乱查新市场,给查新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5 查新项目完成时间不一致

表1的统计数据表明,在辽宁省高校系统的5个查新工作站中,无论是国内查新项目,还是国际查新项目,只有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农业大学两家查新站完成查新项目的时间要求是一致的,而东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完成国内外查新的时间是一致的,辽宁中医药大学无论国内还是国际查新都是10个工作日。由于查新课题难易不同、要求不等,各查新站在时间要求上不一致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相同的查新站要求应当是一致的,也可以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和沈阳农业大学的做法,根据查新的具体情况,设立一个时间跨度,好查易查的项目,完成时间可以少一点,这样无论从查新站还是用户角度考虑,都能留有余地。

3 科技查新规范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辽宁高校系统查新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管理部门应适应时代的发展,变革查新工作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逐步由政府管理向行业自律发展,以此进一步规范辽宁查新工作,使查新工作真正成为辽宁科技体系的有力支撑。

3.1 加大科技管理体制改革,避免查新项目时段性

由于我国科技查新工作源于科研管理中科研立项及成果转换的相应需求而产生的,为确保查新质量,应加强对科技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大不同科研管理机构间的协作与联系,尽量错开立项课题申报时间并适度放宽,让课题申报人员和查新单位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查新项目扎堆,给查新机构足够的时间,以保证查新报告的质量。同时科研管理部门和查新机构应密切配合,加强对查新用户的宣传及培训,使科研人员充分了解查新工作程序、查新需要提交的资料、查新应注意的问题等。

3.2 加大对查新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服务方式

与社会服务性查新机构相比,高校的查新工作站无论在查新所依托的资源数量,还是查新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查新咨询专家方面都具有强大的优势,然而目前高校查新站知名度不高、查新数量不多、市场面窄的现状依然困扰了各个高校的查新站,究其原因主要是高校查新机构对查新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如果高校查新站能够向社会承接科技查新工作,并加大对查新的宣传,扩大影响,挖掘潜在客户,有针对性地宣传高校查新站的优势,使高校科技查新工作走向社会,不仅能提高图书馆资源的利用率,也能扩大高校的社会影响力。在加大宣传的同时,也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要彻底摒弃过去那种坐等用户上门的被动服务观念,建立“以人为本”的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拓宽业务范围。大连理工大学率先在省内开通了网上查新服务,不仅方便了查新用户,也缩短了查新项目的时间,提高了查新站的威信,查新数量持续上升,位居省内查新站之首。由此也说明,只有不断创新服务方式,高校的查新工作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3.3 实现科技查新工作与学科馆员工作的有机结合

科技查新和学科馆员制度是图书馆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查新人员和学科馆员都是为学校科研工作提供服务的,二者在服务对象、服务目的等方面都有许多共同之处。基于查新工作与学科馆员的契合点,沈阳农业大学将科技查新与学科馆员工作结合起来,即每名查新人员负责两三个院系的查新工作,同时还承担这几个部门的学科馆员工作。通过学科馆员的工作,使查新人员对所负责院系的学科有更深入的了解,使得查新工作更加得心应手,这一做法收到很好效果。学科馆员兼任查新人员,实现优势互补,不仅优化图书馆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而且有利于专业文献信息的深层开发和利用。将查新人员与学科馆员合二为一,是信息时代对科技查新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信息服务的发展趋势。

3.4 加强不同查新站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为了保证查新的质量,不同的查新站之间应当加强沟通与合作,对一些有特殊要求的课题应当灵活处理。如沈阳农业大学是农业部一级查新站,在申报教育部的课题时,有时需要教育部的查新证明,由于各查新站在查新资源上都各有侧重,在这种情况下两个查新站应相互合作,合作方式可采取由所属学校的查新站进行查新,再由教育部的查新站进行审核并出具证明,审核单位可以收取部分审核费用。这样既可发挥相关查新站的学科与资源优势,保证查新的质量,也使委托人的愿望得到满足。

3.5 建立辽宁省科技查新行业协会,规范查新业务

鉴于辽宁省各高校查新站的工作隶属辽宁省高等学校图工委(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的简称)统一管理,可由图工委牵头成立辽宁省查新行业协会,并作为查新协会的管理部门,负责对辽宁省高校的查新机构进行管理,规范查新收费标准,统一查新报告完成时限,使隶属于不同部委的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互相认可。由于各查新站有自己的学科特色,在接受查新委托时,对超出专业范围的查新项目,可通过协会转给相关查新机构查新,从而确保委托项目查新报告的权威性。协会定期开展业务交流,组织相关的学术报告,以提高查新人员的业务素质。各个查新机构针对当前查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可以通过协会组织的活动进行研讨,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为科技查新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的协调化提供保障。

[1] 陈淑婷.科技查新收费刍议[J].情报探索,2005(6):47-49.

[2] 刘荫明等.我国科技查新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l6):108-109.

[3] 彭骏.试论高校图书馆查新人员与学科馆员的统一[J].中华医学图书情报杂志,2006(4):67-69.

[4] 朱世琴,霍丽萍.面向市场的高校查新机构的发展[J].现代情报,2006(7):137-139.

[5] 常俐.再论阻碍科技查新行业发展的问题与解决对策[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8(23):97-99.

[6] 邹艺.科技查新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建设[J].图书馆,2008(1):92-93.

[7] 董明霞.高校图书馆开展查新工作的障碍及对策分析[J].河南图书馆学刊,2008(4):66-68.

[8] 余自娥.市场经济下科技查新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医学信息学,2006(5):976-977.

[9]秦荀.中西合璧——论科技查新与学科馆员工作的有机结合[J].现代情报,2009(2):150-152.

[10] 董晓夏.制约科技查新质量的因素[J].图书与情报,2009(4):12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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