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预对妊娠合并糖尿病产妇及围生儿的影响
2010-08-21屈君红许红玉
中国医药指南 2010年29期
屈君红 许红玉 王 敏
妊娠期糖尿病(GDM)主要是指妊娠期第一次出现糖代谢异常性疾病,其当前的病发率在4%~6%,但未经治疗患者病死率却高达50%,且糖尿病呈逐年增多趋势,妊娠合并糖尿病临床经过复杂,母婴并发症多,尤其围生儿病死率远大于非糖尿病患者,因此正确处理妊娠合并糖尿病孕产妇是内科、妇产科、儿科医师工作中的重要课题,这就需要我们做好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诊断观察,并在血糖指标方面正确监测控制是产科十分重要的工作。现对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在医院分娩的妊娠合并糖尿病产妇41例采取及时的干预措施取得的较好情况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资料共计82例,均为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在医院分娩的妊娠合并糖尿病产妇。年龄24~38岁,平均(27.4±3.2)岁。其中初产妇65例,经产妇17例。选择41例为观察组(系统的产前检查,采取及时的干预措施)和41例为对照组(入院时才确诊,未采取干预措施)。两组孕产妇年龄、孕次、体质量和身高等方面相比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观察组患者的入选标准
糖筛查(GST):一般在妊娠24~28周进行,而对有GDM高危因素的孕妇如有糖尿病家族史、胎儿大于实际孕周、羊水过多或孕妇肥胖、高龄、自觉有“三多”症状的或在初次产检发现异常时即行血浆葡萄糖值的筛查。口服50g葡萄糖后1h 血浆葡萄糖值≥7.8mmol/L者为阳性。糖耐量试验(OGTT):对GST阳性者进一步行确诊试验。GDM诊断标准[1]:妊娠期空腹血糖≥7.8mmol/L,或OGTT任何一次血糖≥11.l mmol/L,加空腹血糖≥5.8mmol/L。
1.3 干预方式
1.3.1 缓解心理压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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