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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大学生人生价值实现的哲学探讨

2010-08-15郑玉莲徐建龙

铜仁学院学报 2010年4期
关键词:客体主体责任

郑玉莲,徐建龙

( 1.安徽科技学院,安徽 凤阳 233100;2.淮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

当代大学生人生价值实现的哲学探讨

郑玉莲1,徐建龙2

( 1.安徽科技学院,安徽 凤阳 233100;2.淮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

大学生又称之为“天之骄子”,是一个备受社会青睐的群体,社会对大学生的期望值很高。大学生的人生价值实现问题不仅是一个个体问题,更是社会问题。要实现大学生的人生价值,就应该对人生价值进行评价。然后,从个人、社会、个人与社会的结合几个层面来考虑:在个体层面要明确个体的社会责任,树立责任意识;社会层面,大学生要立足社会,把个人价值的实现立足于社会价值的实现之上;当然,大学生最重要的是要及时践行。

人生价值; 人生价值评价; 评价标准; 人生价值实现

人生的价值究竟是什么?或者简单点说,人究竟为了什么活着?不同时代,不同阶级有不同的看法;甚至同一时代,不同阶层也有不同看法。本文主要从哲学层面对当前国内高校大学生人生价值的实现问题进行探讨。一般来说,人生价值的实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指“一个人对社会发展进步的意义,或一个人对社会的价值。”[1]198即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表现为个人对社会的义务、责任、创造、奉献和对社会进步的推动。二是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即个人的自我价值,表现在社会给予个人的权利、尊重、享用、索取和自我发展完善等。由此可见,社会价值的实现充分展现了大学生人生价值的大小,而自我价值的实现则为大学生进行自我表演搭建了宽阔的舞台,两者实现的纽带都体现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之中。二者的关系是一个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辩证统一的过程。也就是说,要想取得大学生人生价值的充分实现,就必须使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与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相统一,协调发展,不可偏废其一,务必实现个人与社会“两条腿走路”。

一、大学生人生价值的概念界定

“价值不是一个实体范畴,它不表示在主体、客体之外的第三种实体,不能把它理解为一种独立存在物;价值也不是一个属性范畴,在孤立的主体或客体身上都不存在着‘价值’这种属性,不能把价值理解为任何存在物生而有之的固然属性;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它表明主客体之间一个特定关系方面的质、方向和作用。”[2]124-125基于此,对大学生人生价值的概念也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大学生的人生的价值,大学生的人生是定语,限定其价值的范围,它是把大学生作为客体属性而言的,客体(大学生)是为了满足主体(大学生以外的人)及社会的需要而从事的行为活动,称为社会价值(广义价值)。另一种理解是大学生的人生与价值。这种理解强调二者之间的平行关系,大学生是作为主体属性而言的,价值是客体满足主体(大学生)需要的属性。客体是否有价值以及价值大小,主要是看该客体是否能够满足主体(大学生)的需要以及满足的程度如何,叫做自我价值(狭义价值)。马克思从经济层面阐述“价值,这个普通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3]。李德顺从价值学方面说“‘价值’这个概念所肯定的内容,是指客体的存在、作用以及它们的变化对于一定主体需要及其发展的某种适合、接近或一致。”[2]124-125“从哲学上看,价值就是客体与主体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离开了主体即人的需要,任何事物不表现价值。”[4]245“通俗地说,所谓价值就是客观事物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有用性。”[4]245

人是基于一定社会而存在的,人的生存和发展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同时,人的发展和创造又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没有人的社会不能称其为社会,然而没有社会,人也是无法生存的。人只有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中才能生存和发展下去。可见,人是社会的人。而人生价值正是从人满足社会需要的关系中确定和表现出来的,强调了人作为客体属性的社会价值。从这一意义上说:“人生价值就是个人对社会需要的满足,即个人对社会所具有的意义和作用。”[5]宋希仁从人与社会关系方面出发,对人生价值进行界定:“人生价值就是人生活动的一定的社会存在方式,是人生活动的社会意义,就其一般内容来说,人生的价值就是人们通过一定的社会活动对社会所尽的责任和所做的贡献。”大学生的人生价值就是大学生满足社会需要的程度,对社会所作的贡献;所具有的意义,也就是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满足社会需要的社会价值。

二、大学生人生价值实现的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是人们在评价活动中应用于对象的价值尺度和界限。”[2]278人生价值的评价标准,顾名思义,“是人们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人生实践及其贡献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判断,或者做出部分肯定,部分否定的判断。”[6]是指作为客体的物、人和社会满足于主体的人和社会的需要程度。是对人“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能够怎样”、“不能够怎样”的规定。

评价大学生的人生价值理应从其动机和效果、责任和贡献、索取和贡献、能力和贡献是否统一入手。评价是渗透着主体性的主观活动,大学生人生价值的评价标准当然也有其主观性的特点和表现。但这并不意味着价值评价标准不具备客观性。事实上,每一种人生价值评价的标准都有其客观存在性和历史必然性。大学生价值评价由大学生进行价值认知和判断。

在评价过程中,大学生会受到经济利益、政治地位、知识结构、思维方式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大学生在评价中往往带有某种程度的主观偏见。但价值评价并非完全出自大学生个人的主观情感。因此,价值主体(大学生)在进行价值评价时必须确定其人生价值实现的目的具有合理性。所谓人生价值的目的合理性,也就是说大学生人生价值中自我价值的实现必须满足下面两个条件:“一是主体所追求的基本价值是否符合主体的真正需要;二是这种基本价值是否有实现的可能,也即是符合规律性的要求。”[7] 前一方面讲了主体(大学生)需要的和谐性,后一方面讲了主体(大学生)需要实现的可行性。此外,价值评价更要考虑大学生价值实现的社会性需要,作为价值客体的大学生是否满足作为价值主体的人和社会的需要来进行评价作为客体的大学生是否有价值和有多大价值。因此,大学生人生价值的价值评价是外在的主观性与内在的客观性的统一,是外在的形式与内在的内容的结合。

价值评价标准是实现大学生人生价值的方向盘和计数器,它指引着大学生努力的方向,激励着大学生为实现人生价值的目标而为之奋斗的动机,计算着大学生价值实现的大小。要实现大学生人生价值的最大化,实现大学生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和谐统一,必须以价值评价标准为依托,严格遵循哲学层面上的大学生人生价值的评价标准。

三、 实践是检验大学生人生价值实现与否的最高评价标准

“实践作为价值标准的现实表现,是唯一能够充分表现价值标准的形式。”[2]297“从实践特别是要从实践结果出发去理解价值。实践、实践结果具有直接现实性,从实践、实践结果出发去理解价值,就有力地坚持了价值的客观性。”[1]219大学生人生价值的实现,并不是抽象的、捉摸不透的概念,而是客观存在的,并通过实践的形式表现出来。“不表现为实践的价值标准是不存在的。由于价值评价和评价标准具有主体性。所以,实践作为价值标准和评价标准的形式,和实践作为真理标准的形式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主要表现在:作为真理的标准,实践必须是、只能是人类共同的、持续发展着的实践整体,个别人的、局部的或暂时的实践不能够充分验证一个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而作为价值和评价的标准,实践则可以,并且常常是价值主体个体的、独特的发展着的实践整体,只要在一定范围内,事物满足这一特定主体的需要这一点能够证实,那么它的价值和相应的评价标准就被证明是成立的,尽管这种价值和评价标准对于其他主体可能不是普遍成立的。”[2]293

价值主体的这种多样性、独特性并不能说明大学生人生价值的检验是不依赖于实践的。恰恰相反,它比真理更依赖于现实的、具体的社会实践,只不过这种实践带有主体性。因为,没有主体参与的现实实践来验证大学生人生价值实现问题显然是荒诞的,任何可能的大学生的人生价值都不能称其是实现了的人生价值,实践是检验大学生人生价值实现与否的最根本和最高标准。

四、大学生人生价值实现的对策

马克思认为,人生价值的实现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实践过程,它既依赖于现有的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历史环境等客观因素,又依赖于个人的知识层次、思维方式、人生观、价值观等主观因素。离开哪一方面,人生价值的实现都会受阻。当今社会,大学生就业难和就业理想值低的问题普遍存在,为了让大学生充分展现他们的能力,实现其人生价值最大化,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努力。

(一)大学生应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并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这是实现大学生人生价值的首要条件

马克思主义认为 “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人就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为社会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然后才能根据需要享受社会财富。社会学家戴维斯(Kingsley Davis)说:“放弃了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就意味着放弃了自身在这个社会中更好的生存机会。”大学生在社会生活中涉及的领域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有:社会公共生活、学校生活、家庭生活三大领域。大学生在这些领域中担任着不同的角色,即使在同一领域内部,也可能担任多种角色,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社会实践活动的增多,其角色又会转变或增多。但不管担任哪一种角色,就必须担负起那一种角色的责任。比如在学校生活中,大学生可能同时充当着学生和班干部的角色。作为学生,他有努力学习的责任;作为班干部,他有管理班集体相关事务和处理好同学之间关系的责任。总之,角色不同,其责任也不同,但每一种责任的担当,都需要强烈的责任意识。所以,每个大学生都应该根据自己在社会生活、学校生活和家庭生活领域中的不同角色,明确自己的责任。在心中种下责任的种子,让责任感成为鞭策、激励、监督自己的力量。

(二)把确定自己的理想和提高自我的道德情操相结合是实现大学生人生价值的精神动力

大学生只知道自己的责任还不够,还要为完成自己的责任做各种准备。首先,是确定为之奋斗的理想。理想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现象,是与人生的奋斗目标相联系的,是鼓舞人奋斗前进的巨大力量。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一种责任的承担都需要极大的勇气,理想则为大学生完成自己的责任提供巨大的精神力量。理想是指引大学生人生价值实现的旗帜和为其导航的灯塔。理想不等于现实,是未实现的现实,但是,它是可能实现的现实;它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是对现实的升华。现实孕育着理想,是理想得以实现的土壤。理想则包含着现实的种子,包含着能够成为现实的合理性和可能性条件。理想不同,它发挥作用的广度和深度也不同。所以,大学生应树立崇高的理想。但理想毕竟不是现实,理想再大再高,不去实践,也无法起作用。这就相当于建大楼光有设计精湛的图纸,而没有必要的建筑材料和一定数量的合格劳动力一样。所以,大学生在树立了崇高的理想之后,还需及时践行,使理想转化成现实,对个人及社会做出贡献。正如马克思说:“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8]其次,是提高大学生的道德情操。提高大学生的道德情操,关键是如何处理“取”与“舍”的问题,“取”就是继承一切优秀的思想文化(国外的和国内的、古代的和现代的),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和科学理论。“舍”就是要求大学生要同一切错误的观念与理论作斗争,舍弃一切腐朽的思想和卑微的道德,净化和提高自我的道德情操,为自我价值的实现做必要的准备。

(三)大学生要把自我价值的实现建立在社会价值实现的基础之上

大学生们已逐渐认识到“一个人的价值,应当看他贡献什么,而不是看他取得什么”。正如黑格尔所说:“个人的价值就在于他代表民族精神,参加创造”。歌德指出:“你若要喜爱自己的价值,你就得给世界创造价值。”大学生自我价值的实现不能脱离社会,自我价值的实现要以实现其社会价值为基础。自我(大学生)在向社会索取一些东西的时候,也在为社会奉献着。所谓向社会索取,并不是由大学生的主观愿望所决定的,而是社会对大学生贡献的回报,是索取与贡献的统一性与一致性所决定的。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是相互统一、相互联系的,但二者又相互制约、相互依赖,也就是所谓的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因果联系,就是指大学生在实现自身价值时,也同时向社会奉献了价值,并且向社会奉献的价值大于自我索取的价值。大学生自我价值的实现要在社会价值中实现,社会价值的实现包含了自我价值的实现,并且社会价值的实现程度越大,自我价值也越大,主体(大学生)发展也越完善,越能达到大学生自身的充分解放与自由发展。

(四)认识自我并及时践行是实现大学生人生价值的保障

回答如何实现大学生的人生价值,也就是回答“大学生的人生能够成为什么”,即如何实现大学生自身真、善、美的统一。笔者认为,大学生最终所要追求的就是实现自身的真、善、美的统一。要实现真善美的统一,大学生就必须在实现自身的真、善、美的统一过程中清楚地认识“自我”,不断地否定自我,“否定自我”就是在承认自我现有价值的同时,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局限,包括个人的能力、智慧、人格、生命等等,并对这些不足和局限加以剖析、改正、充实和提高(如锻炼身体,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人文素质,培养自我完善的人格系统等),从而达到“肯定自我”,强化自我具备实现人生价值的必要条件,进而优化实践。在有限的生命中通过不断完善自我实现无限的自我,即“否定之否定的自我”。也就是说大学生人生价值的实现是一个“否定自我——肯定自我——否定之否定自我”的过程,正如尼采在他的《生命的定律》中所言:“要真正体验生命,你必须站在生命之上。”“站在生命之上”的自我,就是“否定之否定的自我”,也就是人的真善美相统一的自我,这也是大学生最终要完成的人生价值,即人生的真、善、美的统一。

五、结语

实现大学生的人生价值并不是玄妙莫测的理论问题,而是同每个大学生息息相关的问题。大学生的人生价值不同,对生活的态度以及社会的贡献就不同。因此,要更好更充分地实现大学生作为客体属性的价值,就必须清楚地认识人生价值的概念、价值标准及检验标准等,并就其概念、价值标准及检验标准等问题进行讨论,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确定目标。采取积极的态度和合理的措施,才能实现人生价值,即实现大学生人生的真、善、美的和谐统一。

[1] 王玉梁.21世纪价值哲学:从自发到自觉(当代中国价值哲学研究丛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98.

[2] 李德顺.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丛书)[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1987:124-125.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406.

[4] 孟祥才,蔡玉梁.人生哲理[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988:245.

[5] 臧乐源,人生哲学[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129.

[6] 宋希仁,人生哲学导论[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266.

[7] 马德普,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论[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30.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6.

Abstract:College students, also known as the "God’s favored sons" are a popular group, the community has high expectations of them. The realization of life value of college students is not only an individual problem but also a social problem. To realize college students’ life value, we need to evaluate the value of life. Therefore, this paper mainly deals with the following points to help students.consider from the aspects of individual, society and combination of individual and society: in the individual level,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should be explicit and the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should be established; in the social level, college students should base on society and establish the personal values upon society; of course,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for college students is to practice in time.

Key words:life value; evaluation of life value; standards of evaluation; realization of life value

(责任编辑 王 雪)

Philosophy Discussion on the Realization of Life Value of Present College Students

ZHENG Yun-liang1, XU Jiang-long2
( 1. Anhu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University, Fengyang, Anhui 233100, China;2. School of Politics and Law, Huaibei Normal University, Huaibei, Anhui 235000, China )

E251.3

A

1673-9639 (2010) 04-0025-04

2010-06-29

淮北市科技局软科学项目资助(080254),安徽科技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szjy0125)。

郑玉莲(1982-),女,安徽长丰人,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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