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高跷运动,推进地方文艺工作
2010-08-15吕贤芬
文教资料 2010年9期
吕贤芬
(嵊州市黄泽镇文化馆,浙江 嵊州 312400)
随着现代化事业的推进,许多宝贵的民间艺术渐渐淡出人们的日常生活,人们只能在节庆的时候偶尔一睹民间艺术瑰宝的芳容。嵊州地区的孩子们很少有机会感受泥塑、竹编、秧歌、舞龙、舞狮、高跷、根雕等本乡本土艺术的魅力。群艺馆作为专门从事群众文化工作的机构,在切实有效地开展群众文化,挽救逐渐流失的民间艺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应起到积极的作用。我调查研究了本地区的高跷运动,认为以高跷运动为契机,将是推进地方文艺工作的突破口。
一
高跷作为一项我国民间体育健身娱乐活动,起源于人们的生产劳动,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文化蕴涵,它的发展总是与民间舞蹈、民间戏剧、杂技、灯展相融合,可以说它不仅是一项体育活动,而且是一项艺术活动。
记得在2009年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时候,越乡嵊州,大地放歌。官河路上,喜气洋洋,精彩纷呈。游行队伍中,只见灵鹅高跷队以其雄赳赳气昂昂的高度优势和胜似闲庭信步的高超技艺,赢得了围观群众的阵阵掌声。此情此景,令我想起小时候踩高跷的快乐。二三十年前的农村,家家户户备有好几副高跷,踏板的高度不一,根据自身踩高跷的水平,大人孩子随手拿起一副,腋下一夹,噌噌噌,踏过水洼,跨过沟坎,越过小坡,甚至可以踩着高跷在雪地里嬉闹,而布鞋一点儿也不沾湿。当时的人们都会这一手,就像现在的人们会骑自行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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