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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权配置的博弈论分析

2010-04-13撰文黄书校李波谭倩

旅游纵览 2010年12期
关键词:财权相关者债权人

撰文/黄书校 李波 谭倩

一、利益相关者与财权的涵义

“利益相关者”是20世纪二十年代开始发展起来的一个经济学概念,只有能够为企业提供资本的个人或团体,他们的行为才能够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只有他们才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具体说来,股东及债权人提供了财务资本,企业经营者与员工都提供了人力资本,顾客及供应商提供市场资本,社会资本主要由国家提供。那么,包括股东、债权人、员工、顾客、供应商、政府部门相关社会团体等在内的所有能够对企业经营活动影响的人或团体就是“利益相关者”。

提到“利益相关者”,就不得不提到财权这个概念。当前国内学术界有两种观点比较突出:(1)伍中信教授认为,财权是一种财力以及运用这种财力的权力,即财力+权力,并将财权和企业产权相对应而定义。但是他对于企业财务的主体,同时也是财权的主体定义仍然局限于企业内部,局限于股东、债权人及经营者,没有跳出单个企业的微观范畴,存在不完整性。(2)李心合教授则在利益相关者合作逻辑下研究企业财务控制。他将财务控制定义为一种以企业所有权安排为基础的财务控制权和财务收益分享权的有效安排。财务控制的主体就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即各种财务、人力、社会和市场在内的各种资源的提供者。

我个人认为,财权既是一种财务权利,又是一种财产权利。任何一种权利都有其主体、客体和内容,财权当然也不例外。我认为,在利益相关者理论下,财权的主体可以设定为企业的“真实利益相关者”。财权的客体也就是财权指向的对象,是企业财务资源。其内容是财务控制和利益分享。对财权三要素的全面、合理、正确的概括,也就得到了财权的精确定义:财权是企业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财务资源的控制权和利益分享权。

二、财权配置是利益相关者博弈的结果

“利益相关者”是财权的主体,企业财权的配置则是企业各个利益相关者博弈并最终达到均衡的结果。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就是财务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市场资本的投入者,它们也是企业财务所应该服务的对象。但是,这些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各自也存在不同的利益目标,加之信息不对称,他们必然会产生各种利益冲突。各“利益相关者”都力求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甚至不惜损害他方的利益来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而达到利益最大化的根本途径就是取得更多的财权。对财务控制权和收益权的争夺就是一次博弈。但是,“利益相关者”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争夺企业财权又不可能随心所欲,博弈是在一定约束条件下进行的。这里的约束条件通常是已有的制度框架和可以通过谈判达成的契约。制度框架和契约在短期内是相对固定的,但在较长时期内是可以改变的,其结果取决于各方谈判的结果。各“利益相关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企业财务控制的框架,这是一种合作博弈。但是,博弈并非只有一次,它重复进行的,当“利益相关者”各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新的博弈又会开始,达到新的均衡并形成新的财权配置。这就是“利益相关者”博弈与企业财权配置的过程,即博弈、均衡、博弈、均衡的过程。博弈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各“利益相关者”力量的对比,也就是他们能够对企业施加的影响。

“利益相关者”具体来说包括股东、债权人、员工、顾客、供应商、政府部门相关社会团体等。下面我们具体考虑一下这些主体两两间的博弈过程。

1.股东和经营者、债权人和经营者之间的博弈

股东、债权人和经营者之间的博弈也是财务资本提供者和主要人力资本提供者间的博弈。股东和债权人是企业资金的投入者,但企业大部分财务控制权却不掌握在他们手中。在现代股份制企业中,他们不可能完全地直接地参与企业事务的管理,掌握企业真正财务控制权的是企业经营者。经营者对企业财务实际运作有重大影响,他们会利用这些优势为自己争取更多利益,他们会寻找风险高而回报大的项目,从而提高自己经营业绩。但股东和债权人将资金投入企业,是希望能够取得相应的回报,但他们并不希望自己的资金承担太高的风险。实际上他们希望能够掌握企业财务动向,将资金投放到回报高风险小的地方,但缺乏经验和信息不对称不允许他们完全控制企业财务。两方针对各自不同的利益会有一个博弈。最后博弈能够使出资方和经营者间达成契约,经营者的行为受到激励或约束,纳什均衡点存在于几方利益同时达到最大满足处。

2.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博弈

股东和债权人都是企业财务资本的提供者。传统财务学观点认为,债权人仅能够获得固定利息,而除去债权人应得的收益和国家税收后的剩余由股东赢得。这样,债权人仅享有固定收益权,企业经营大部分成果由股东而不是债权人享有。在经营正常的情况下,债权人对企业的影响力远小于股东,因此博弈中占优势的也是股东,他们享有更多的企业财权。只有当企业经营困难,陷入破产时,由于债务的清偿先于股金的返还,债权人享有优先清偿权,其对财务的控制力才处于主导地位。

3.政府和股东之间的博弈

政府作为一般社会管理者,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包括制定公共规则、优化信息指导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政府对企业利益的分享,主要是通过国家税收的形式来实现。只有在国家对企业利益的分配及债权人对企业利益的分配得到满足后,股东才能享有收益。至于政府参与企业事务和财权配置,虽然各国情况都有差异,但它主要还是以一种宏观调控方式对企业及于影响。因此,在政府和股东的博弈中,政府基本上是一个“隐形”的角色,股东享有相对多的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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