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明初行政体制改革的精神内涵
——以方孝孺与朱元璋宰相制度改革争论为线索

2010-04-11张树旺

关键词:君权宰相朱元璋

张树旺

(华南理工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0)

一、宰相制度内含的政治文化

“宰相”(历代政府首脑的其他称谓均涵盖在内)制度的定型是中国自秦汉以来行政管理体制成熟的标志。汉相陈平说:“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1]宋司马光说:“凡宰相,上则启沃人主,论道经邦,中则选用百官,赏功罚罪,下则阜安百姓,兴利除害,乃其职也。”[2]秦汉以来,中国行政管理架构就形成了皇帝代表政治主权,宰相担任政府首脑的基本架构。相对于先秦的行政体制架构的混乱,这是一种新型而且长期稳定的行政体制。主权者以血缘关系为依据延续,所谓“传位以长以嫡”,政府首脑以个人德能资历为选任标准;主权者长任,政府首脑随政治形势而变化;主权者依靠的主要政治力量是皇族及其附庸,政府首脑施政的主要依靠力量是称为“士林”的知识分子共同体。知识分子成为中国古代社会仅次于农民的政治力量。在统一科举考试培育下,他们拥有知识,以儒家文化作为共同的信仰与行为准则,具有明晰群体意识与整体性。他们有能力、有实力,也有从政意识,所以成为重要政治力量不足为奇。总之,宰相制度是“政治王”与“文化相”制度上的新型结合,形成了我国中古以来最稳定的行政管理体制,实行一千六百多年之久。

这种行政管理体制蕴涵着丰富的行政文化,逐渐成为整个中华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唐代李华对这种新型政府体制解释道:

政事堂者,君不可以枉道于天,反道于地,覆道于社稷,无道于黎民,此堂得以议之。[3]

政事堂是唐代宰相的办公场所,宰相的工作冠之以“道”,框正君之有无枉道、反道、覆道、无道,“以道事君”成为中古宰相制度的基本精神。此后,宰相制度的这一内在精神一贯而下,宋、元皆如此,尽管宰相的名称与机构有所变化。究其原因,因为选相以德以能,能登上相位者,往往是士林领袖,其擢选机制,意味着宰相是庞大的士大夫阶层的代言人,展显的是士大夫群体的政治诉求。相权总向君权要求分权,君权与相权在权力世界中总是处于紧张状态。相权往往以君权为中心,呈波纹式循环衍生,虽然受君权支配,不断地被转换机构与名称以弱化甚至消灭之,但其不绝如缕,恰恰反映了背后的传统知识分子的政治力量的顽强存在。从政治制度看,宰相制度使政治体制构成了君——相——臣的结构,宰相上以事君,下领群臣,处于特殊的人臣位置之上。一方面它是君权有效施政的体制保证,另一方面,也限制君权的无限扩张。历史上君相的斗争表明,君权往往代表个人私意,而相权往往代表正义,相权如能总领行政事务,则行政事务大多处于公意下。宰相制度包涵“以道事君”理念和“无为之君”的理念是其制度文化内涵的两个核心。

二、朱元璋论废相

明代之前,君权与相权虽有内在紧张关系,然不至于一方吞并另一方。但到了明初,朱元璋废止了宰相制度,实现了君权吞并相权。钱穆说:“中国传统政治,到了明代有一大改变,即是宰相之废止。”[4]孟森也说:“是为千余年来政本之一大改革。”[5]

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并不是当时相权极度膨胀对皇权构成严重威胁,而是鉴于宰相制度的历史与元朝亡国的教训,经过个人深思熟虑和多年探索,为巩固和强化皇权采取的防御性措施。“上下相维,大小相制,防耳目之奎蔽,谨威福之下移,则无权臣之患”[6]卷110废相有个过程。朱元璋的中央官制是从元代的江南行中书省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在中央设中书省、都督府、御史台三大府。他说:“国家新立,惟三大府总天下之政。中书政之本,……朝廷纪纲尽系于此”。[6]卷21可见立制之初,他还认为,宰相所在的中书省乃“政之本”。但其随即不断缩编中书省的属吏,将从中书省撤销的官员及职能另立为六部,并由皇太子领政,大大缩减宰相职责范围,然后再设通政司、考功监等职能部门,接管宰相“出纳帝命”、“进退庶职”的特殊人臣的职能。此时宰相的所有职权已经架空。①废相详细过程,参见罗冬阳:明太祖礼法之治研究.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11,155-167.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癸卯,朱元璋论曰:

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并不曾设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7]

《续通典》详细总结了这一重要历史变革的来龙去脉:

明太祖建官之始,皆承前制。设中书省,置左右相国,以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后命百官礼仪俱尚左,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寻又改为左右丞相。置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官以统领众职。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参知政事等官。十三年正月,革去中书省,尽罢其官。置四辅官,位列公、侯、都督之次,寻即汰罢,分其权于六部。……二十八年,敕谕群臣,国家罢丞相,设府部院寺以分理庶务,立法至为详善,以后嗣君其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8]

朱元璋从洪武元年实际已开始整顿中书省,二十八年才定为永制,中间相隔近30年,可见其用心之深,措施之谨慎,绝非一时兴起之举。如此大的措施,是对元末的“权臣擅权,威福下移”在政治体制上的回应。朱元璋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消除“权臣”现象,最有效的方法莫过于消除产生“权臣”的制度。而宰相制度在他看来恰恰是历代“臣擅君权”的权臣产生之体制渊薮所在,所以废除宰相制度是确保政治主权安全的最有效的方法。但是由于在中古社会,宰相制度与整个知识阶层密切相关,为配合废相的政治体制改革,朱元璋还对知识阶层的政策做出调整。“二年诏孔庙春秋释奠,止行于曲阜,天下不必通祀”。洪武二十七年作《孟子节文》,将有关民本主义有碍绝对君权的八十五条内容在科举考试中删除,以消除知识阶层对废相这一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的影响。②杨海文.《孟子节文》的文化省思[J].中国哲学史2002(2):112-118.杨文将洪武二十七年的《孟子节文》事件与洪武二十八年将“废相立为永制”联系起来,以为《孟子节文》是废相的舆论前奏。

三、方孝孺对废相政治体制改革的评论

朱元璋虑及身后嗣君过于柔弱,故废相以集帝权,立为永制,以消除权臣篡君权的现象,似乎有现实合理性。然在知识阶层领袖方孝孺看来,朱元璋维护一族之私心过重,纠前世之弊过甚,非但不能平稳地使政权传世,而且有可能有祸乱因之以起。朱元璋主导的这场废相政治体制改革,后来七百年的行政管理实践表明,确实从政治体制消除了“臣擅主权”这一封建体制顽疾,这两代基本上没有出现权倾朝野的外臣。但是,废相的另一体制后果是,以国家元首降格自行充当政府首脑,破坏了汉唐以来君相分权及君主只管人事与意识形态的“虚君”政治文化传统。君权膨胀到行政权,“事皆朝廷总之”,以“主擅臣权”取替“臣擅主权”。这种体制上的改革,知识阶层最难接受,其参政意愿、参政理念受到极大地挑战,激起了他们强烈地批评。方孝孺作为废相政治体制改革时期最著名的知识分子领袖,他的批判声音代表着知识阶层的声音,具有典型意义。

首先,从历史经验上来看,历史的废相体制改革并没有取得成功。孝孺以东汉光武帝废相改革之失讽喻明初废相政改:

乘舟而渡水,时有覆溺者,终不以一溺而废舟。……前汉王莽之篡,在乎元成失道。上无明主下无正臣,故莽得恃太后之势,而行篡窍之计。非以三公辅相委任之权太重而然也。光武过惩其弊力矫之。不任三公以事,而政归台阁,其后遂成宦寺之祸,而汉率以此亡。光武以为莽之得成其篡者,权太重耳,今吾夺其柄,则其害可除矣。孰知宦寺之祸反有甚于辅相者乎?此不熟究其大小缓急之故也。夫莽之篡,以母后临朝,外戚预政而致然,岂委任太专之罪哉?光武能著为令典,藏之宗庙,俾后嗣有幼君在位,当选厚德大贤之士,为三公以辅之,而不许母后外戚临预政,则其害可以息矣。不此之思,而惟罢三公之制,宦寺之兴始于此矣![9]139-140

方孝孺指出,以宰相为政府首脑的行政体制架构在东汉初年就被废除过一次,但历史经验证明,并没有导致长治久安,也没能维护刘姓政统。西汉末权臣王莽篡位,并非因为王莽权力过重,而是没有防止外戚干政的结果。光武帝归因错误,废除统领政府的三公,实际上是在体制上,将政府的领导权委于皇帝身边的文书宦官。外无重臣统领政府,内有宦官秉权,必然导致“宦寺之祸”。历史总是以相似的面目出现。废相会导致封建政治体制中的另一顽疾——宦官专权,孝孺不幸言中。明代虽然基本没有出现“臣擅主权”的政治现象,但其宦官专权现象却为历代之最!这不能不说是废相政治体制改造的后果之一。

其次,方孝孺一针见血地指出废相体制改革的内在动机:惩元世政事之弊,防止大臣篡位,维护朱姓子孙的政统,并非是为了达到善治。所以这项改革是典型的据势私心而为,并不会得到广泛地支持。他说:

盖惩之甚者改必速,畜之久者发必肆。方其前人之所为,不合乎心,其心悱然,思有以易之而未能。一旦据可为之势,力矫其弊,不暇顾理之是非,则所失者愈多矣。[8]P140

奚必使其一出于己而后为政哉?三代以降,昏主败国,相寻于世者非他,皆欲以私意更其政,而无公天下之心故也。舜继尧,未尝改尧之政。禹继舜,守舜之法而不敢损益。汤之继桀,武王之继纣,反桀纣之所为,复之于禹汤之旧,损益之而已,未尝敢以私意为之也。以私意为天下者,惩其末,而不究其本也。[9]63

明承元制,其初并无大的变革,直观察至洪武九年,朱元璋才开始废相改革,此为“畜之久者”;敢于废除宰相这一千六百多年传统的行政管理政治框架,消除“权臣”产生的制度基础,此为“惩之甚者”。然在孝孺看来,废相改革在源头上,是出于为朱姓政统着想的私心,是为了一姓一人把持天下,并非为了达到社会的善治,国家最终会沦为满足一姓私利的工具,行政弊端会越来越多。孝孺以为,为君不能有私心,应“公天下之心”。后世君主败国陨姓都是以私心把持天下的原故;古之为政成功者在于“未尝敢以私意为之也”“公天下之心”,即扩大统治基础,知识阶层能从政治、文化上调节和约束君权,使君权作为主权的象征,在一定程度上超脱一己之私及家族之私的局限,努力体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正义要求,客观上达到一种“公共权力”的精神,孝孺称之为“究其本”者。

其三,孝孺认为,宰相制度体现的君主为政“公天下之心”,和充分任贤的分权精神,是长治久安的制度保证。他说:

君人者能正一身以临天下,择世之贤人君子,委之以政,推之以诚,而持之以礼,烛之以明,使邪佞无所进其谗;信之以专,使便嬖不得挠其功;簿书之事不使亲其劳,狱讼之微不使入其心,惟责之以贤才。[9]70

古之圣人明道以胜私,使其心海受而天覆,用其善不计其他,取其智不忌其功,任其力不夺其功,恭默南面,若无能然。举世之贤才咸为之尽,而莫敢负之。夫能使贤才皆为己用,则其所为,与出于吾心何以异乎?[9]133

孝孺认为,宰相制度体现的是背后的君臣之道,君之职在任人,任人之道在于君无为,臣有为,而非君夺臣职,忌臣功。只有任臣以贤,分臣以权,才能使统治的基础扩大,统治的智慧增加。他认为宰相制度是最能体现这种君臣之道的。他说:

宰相之职,上有以格君,下有以足民。使贤才列位,教化行乎时,风俗美于天下,伦理正而礼乐兴,中国尊而夷狄服,有生之伦各逐其姓,而无乘戾斗争,则可为尽职矣。[9]137

宰相对上以事君,辨别百官之才,使官各得其位,还对天下的风俗、伦理、华夷关系负责。如唐相张九龄在位之时,能使玄宗无过,太子不废,小人困不得志;九龄遭贬,而唐纲纪大坏几至亡国,九龄是所谓“大臣”(宰相)。孝孺说:

古之大臣,正其身以为天下准,不可以位拘,不可以恩狎。立乎朝廷,而君不敢为非义,邪佞畏伏而不可肆。侍之以礼则留,外貌少衰则引而去之。其决于去就,非不欲行道,为欲行道,故必审于去就也。[9]170

孝孺眼中的宰相,慨然以天下自任,政治主体性鲜明,非一政治磕头虫。宰相出仕,是天下士人参政的总代表,宰相为天下负责而只非为君负责,成为知识阶层以道事君的制度保证。为此,孝孺呼吁宰相制度。针对明太祖以古代六卿分职作为废相之根据,孝孺借讨论《周礼》六官制度,大发复立宰相之论:

书之周官言六卿之职美矣。冢宰者,治之所从出也。宗伯典礼,司马主兵,司寇掌禁,司空掌土,皆听于冢宰者也。冢宰,治之本,天下之大政宜见于冢宰。[9]381-382

考孝孺写《周礼考次目录序》是在洪武二十五年(1392)太祖废相十余年后,他以理论探讨的方式说“冢宰,治之本”,“大政宜见于冢宰”,由此而开明代知识分子反对废相,主张复立宰相之先声。通过方孝孺与朱元璋在存废宰相问题上的讨论可以得之,在立相与废相的制度改革上,实则内含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德治与刑治的问题、以天下为公和以天下为一家之私的利益对立,还有士人个人出仕过程中“德”、“位”观念的考量。从制度上,还反映了,皇家主权者与知识阶层在制度改革上的分歧。这一段历史上的讨论内涵丰富,值得我们进一步的探讨。

猜你喜欢

君权宰相朱元璋
朱元璋杀牛
浙江君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朱元璋背后的女人
王符《潜夫论》法律思想评析
荀子基于人的局限性的社会秩序建构理论探究
朱元璋与叫花鸡
中华宰相村
朱元璋言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