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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集体行为视角的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分析

2010-04-11李海舰

关键词:集体村民社区

李海舰

基于集体行为视角的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分析

李海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杨凌712100)

农村社区是我国最基层的社区组织,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共同体。农村社区内公共产品的提供状况如何,关系到村民生产生活的质量和社区内的和谐稳定。但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提供又有着与城市社区不同的特点,更多的社区内公共产品提供是集体行为的结果。针对农村社区公共产品提供上存在的规避风险、搭便车和其他机会主义行为,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提高社区内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

集体行为;农村社区;公共产品

近年来,关于农村公共产品对农民生产生活所起的作用,学者从不同的视角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普遍认为农村公共产品不仅是农村经济与社会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础,也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但也有更多的学者对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弊端进行了总结,包括供给不足、结构失衡和效率低下等问题,也从改进的视角提出了不同的对策思路,所有这些都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和推进农村“社区化”建设进程,让农民过上体面生活的背景下,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必须提出更高的要求。农村社区作为我国最基层的社区共同体,其公共产品供给情况如何,直接关系着社区村民的生产生活质量,关系到社区的和谐稳定。本文将从集体行为的视角全面审视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特征、农村社区的特殊性及社区集体行为的改进等方面,在对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改善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可能的思路。

一、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特征

公共产品是与私人产品相对的一个概念,指每个人消费这种产品不会导致别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公共产品具有非排它性和非竞争性两个基本特征。而农村社区公共产品则是特指在农村社区的区域范围内,农村居民共同消费的公共产品,其供给方式以农村社区为单位,根据社区居民不断变化的需求,实行政府、社区居民或者社会团体差异性、多渠道供给。

在内容上,农村社区公共产品包括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内的道路、水利、电力、通讯、义务教育、就业培训、科技服务、卫生保健、饮水工程、社会治安、村镇规划、文化体育娱乐设施以及制度层面上的村规民约等涉及农村社区公共设施、公共事业、公共服务、公共福利等方面的公共产品,这些种类繁多的农村社区公共产品对于社区内居民的生产、生活及未来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农村社区公共产品是公共产品的一个分支,它自然具有公共产品的两个基本特征,但针对具有边缘性和生产分散性的农村社区而言,农村社区公共产品有其区别于城镇社区公共产品的特征:第一,具有较多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农村社区公共产品除极少数由政府提供的纯公共产品外,大多数是具有一定程度的竞争性或排它性的准公共产品。第二,具有较大的正外部性。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对农民增收、扩大消费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拉动作用明显。第三,具有较强的同质性。农村社区内居民的收入水平、消费水平、民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差异性相对较小,同质化需求明显。第四,具有较快的层次提高性。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区发展水平有明显的提升,居民的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和文明程度得到较快的提高,在基本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公共产品提供的基础上,在追求更高发展和更高文明程度上,对社区内公共产品的提供层次上有不断提高需求的欲望。第五,具有成本沉淀性。农村社区内除一部分准公共产品可以通过收费收回部分成本外,相当一部分成本形成沉淀,根本无法收回。

二、农村社区特点及社区公共产品提供上的集体行为

1.农村社区及其特点

对于农村社区,人们普遍接受的概念是一个村庄社会共同体,笔者认为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生产生活的地缘性。村庄社会共同体一般处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不仅农业生产和生活带有地缘性,而且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带有明显的地缘色彩。第二,居住分散,职业分化程度相对较低。人们散居在一定的地域内,人口密度相对城镇较低,流动性也相对小,居民的职业分化程度低,主要以务农为主。第三,生产生活对自然的依赖程度高。农业生产是对土地等自然资源进行配置的过程,相对固定的居住区域,决定了居民对自然较高的依赖程度。第四,家庭在社区中居于重要地位。在社区发展的初级阶段,家庭不仅表现为经济活动的中心,而且也是社会交往、教育和娱乐的中心。第五,人际关系的单纯性。血缘关系和邻里关系是主要的人际关系。居民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相互交往,相互帮助,感情日益紧密,逐渐形成了守望相助、共同生活的群体。

2.农村社区公共产品提供上的集体行为

公共选择理论上的哈丁的“公地悲剧”、普遍使用的“囚徒困境”和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的理论模型均说明了人们在公共产品提供上,总是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的诱惑,没有动力为集体共同的利益作贡献,而只会选择做一个搭便车者[1]。若所有的人都选择搭便车,就不会产生集体利益,即使有部分人提供公共产品(集体产品)而另一部分人搭便车,也会导致集体利益的供给达不到最优水平。

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传统的集权或权威受到极大挑战,农村社区居民基于“理性人”的思维,而更愿做一个搭车者。如对农村传统的“守望相助”的传统的侵蚀,使五保老人的养老问题成了大问题。在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上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不合作,从而使集体利益甚至社会利益普遍受损,表现在不能有效地组织起来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的生活设施建设,农村社区环境脏乱差的现象无人问津等。这种由于个人的理性导致集体的非理性,因追求个人利益而导致集体利益受损的状况,有悖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

三、集体行为的改进与集体利益的提高

上述“公地悲剧”、“囚徒困境”和“集体行为的逻辑”中,一个中心的问题是搭便车问题。即只要一个人不被排斥在分享由他人努力所带来的利益之外,这个人就没有为共同的利益作贡献的激励,就可能选择做一个搭便车者。这些理论模型是基于一定的假设条件的,如“囚徒困境”中两囚徒博弈中的占势策略——坦白是建立在两个囚徒分别关押、互不沟通信息的条件下的个人理性的选择。但如果改变集体博弈的变量,特别是改变在分析“囚徒困境”中的约束条件,如在下一轮的博弈前就订立有约束力的合约,提供充分可靠的信息,而且加强合约执行中的监督力度,就可以减少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促进和激励个人为集体利益作贡献。美国著名行政学家、政治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针对小规模公共地塘系统怎样进行有效治理的问题提出:“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自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诱惑的情况下,取得持久的共同利益,必须同时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对变量加以组合,以便:(1)增加自主组织的初始可能性;(2)增强人们不断自主组织的能力;(3)增强在没有某种外部协助的情况下通过自主组织解决公共资源问题的能力。”[2]

解决当前农村社区公共产品提供中出现的问题,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教授的治理方案很有启示意义。笔者认为,首先应培养农村社区精英阶层。在村级民主选举中,要在制度上保证选举程序上的公平、公正、公开,使选举结果能真正体现村民的意志,真正把热爱公益事业、有企业家精神和意识的社区能人选出来,并且对其进行现代农业、现代公共管理知识的培训,发挥他们在社区建设特别是在公共产品提供中的组织者和协调人的角色作用。当前全国各地对村干部进行的各式各样的培训,虽然取得了不小成效,但也存在着内容不切实际、流于形式的弊端。因此在村干部的培训中,要在培训内容和形式上下功夫,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二,社区内公共产品的提供要充分体现村民的诉求,使村民需求偏好显示渠道通畅。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进行了各种达标升级活动,由于采取至上而下的决策,没有兼顾各地的实际,提供的许多“面子工程”不仅不切合农民的需求,发挥作用极小,而且建成后缺乏相应的管理,耗费大量人力财力,损坏惊人,农民意见很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出资出劳提供公共产品的积极性。但也有许多地方在社区建设的实践中,探索出了走出“囚徒困境”的新路子,如河南省邓州市在村级组织建设和民主管理工作实践中创立了“4+2”工作法,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4+2”工作法走出了一条在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路子,它使村民对村内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村民的气顺了,参与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同时也解决了许多过去难以解决的问题[3]。第三,加强社区内村规民约建设。村规民约建设是社区内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它以人们易于接受的形式来制订,以农村优良的传统习俗和反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内容,是村民的行为规范。在农村社区这个“熟人社会”里,村规民约既规范了村民的日常行为,又激发了村民对所处社区的认同,从而形成集体行为能力。第四,实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村民拥有完全对称的信息,能降低其决策和监督的成本,村民对每一项事关本社区利益的公共产品的建设和运营,都做到心知肚明,能够逐渐培养其公民意识和公民责任,是激发村民参与社区建设的基础。

[1][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

[2][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51.

[3]刘朝瑞.积极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新机制——河南省邓州市推行“4+2”工作法“的调查与思考[J].中州学刊,2009(6).

An Analysis of Public Production Supply in Rural Communiti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llective Activity

L I Hai-jian
(Northwest Sci-tech University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Yangling 712100,China)

Rural community is the most primary organization,which is the commonwealth of farmers’life and work.The situation of the public production supply is directly relevant to the quality of farmers’life and work and the harmony of the community.But the production supply in rural areas is somewhat different from that in urban areas.From theperspectiveof collective activity,this paper reveals that the public production supply in rural communities is alwaysfacing the problems of avoiding risks,f ree-ride and other opportunism,and proceed to put forward certain countermeasures to raise the level of public production supply in rural Comunities.

collective activity;rural community;public production

D669

A

1000-2359(2010)02-0130-03

李海舰(1966-),男,河南确山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管学院博士生,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主要从事经济管理研究。

河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河南省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构建问题研究”(2009A630073)

2010-02-04

[责任编辑 迪 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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