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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被动标记的事实分布及标题类型与标现形式的研究

2010-04-08屈哨兵

关键词:被动现代汉语方言

屈哨兵

(广州大学,广东 广州 510006)

一、现代汉语被动标记的类别划分及其相应的标记事实问题

(一)现代汉语被动标记的的类别划分

关于汉语被动标记,研究者们有种种不同的划分角度与划分方法,有的侧重于被动标记的词汇来源,有的侧重于被动标记的语体表达系统,有的侧重于其主客观表达倾向,有的侧重于标记本身的典型程度,不一而足。

1.“使役——给予”来源两类型说

这是目前被学界基本认可的一种说法,并且得到了大量的汉语方言的例证。桥本万太郎[1]认为,北方方言的被动标记“叫(教)/让”在语言使用中是使动与被动兼用,并认为早期的北方汉语的被动标记是“被”,用“叫(教)”/“让”是是北方汉语阿尔泰化的结果;南方方言的“给”及其同义形式在语言使用中是给予与被动兼用。江蓝生[2]则从汉语史的角度论证南方汉语用给予义动词兼表被动反映的是上古的层次,并非是桥本所说的北方汉语被动式从“被”字式到“叫(教)”/“让”字式是北方汉语阿尔泰化的结果。

2.“遭遇——使令——给予”来源三分说

持这种看法的一般认为这是不同历史时期汉语使用留存到现代汉语共时平面的,可以举出石毓智的分析做代表。石毓智[3]从认知视点的变换来诠释不同历史时期被动标记的词汇来源,第一阶段(商周——魏晋)是从第三者的角度来诠释被动事件,词汇来源是方位原因介词,被动标记是“于(於)、为”;第二阶段(战国——唐宋)是从受事者的角度来诠释被动事件,词汇来源是遭遇动词,被动标记是“见、被、吃”;第三阶段(元明——清朝)是从施事者的角度来诠释被动事件,词汇来源是使令动词,被动标记是“教、叫、让”;第四阶段(清代——当代)是从施事和受事的关系的角度来诠释被动事件,词汇来源是给予动词,被动标记是“给”。从石毓智的分析可以看出,现代汉语中常见的被动标记“被、叫、让、给”分别出现在其第二、第三、第四阶段所列举的被动标记之中。

3.“遭受(负面)——授予(正面)”来源两分说

以李英哲先生的观点为代表。李英哲先生[4]的观点是,观察现代北方方言或一般汉语常使用的被动介词,就会发现它们基本上可以按照负面“遭受”和正面“授予”两类来分类。“遭受”类的有“被、挨、遭、受”,“授予”类的有“给、叫、让”。这种负面与正面的分类同时还涉及到对被动标记所操控的事件行为进行主观上的评价与划分。

4.“书面语——口语/方言”两系统说

这也是学界基本认可的一种分类方法。认为“被”字是书面语系统中占有统治地位的被动标记,其他如“叫、让、给”等则是口语/方言中使用的被动标记,陆俭明[5]、唐毓明[6]等基本上也是持这样的观点。

5.“官话/白话——方言/口语”两系统说

以方经民[7]的说法为代表。方氏认为,汉语历史上先后有三个被动式系统:1)文言书面语被动系统的“于”字式、“见”字式、“为”字式;2)白话/官话被动系统的“被”字式;3)方言口语被动式系统的“教(交、叫)”字式、“吃(乞)”字式,以及后起的“给”字式、“让”字式。这种划分方法多少与上一种分法有交叉的地方,在相当程度上书面语(尤其是近代书面语的概念)和“白话”的关系非常紧密,这里的“白话”显然不是指粤方言又称“白话”的那个“白话”,至于“官话”,方文中大概主要应是指北方方言。

6.“主观表述作用——客观表述作用”两分说

关于汉语被动标记的特点,马庆株[8]有一说:就大的方面来说,英语的被动表述是客观的,汉语的被动表述多是主观的。口语被动标记“叫”、“让”、“给”是由表示主观意图的动作的动词语法化为介词的。在西方主要语言的影响下,汉语在近代被动表述形式有所增加,一方面使得被动表述的主观色彩淡化了,同时另一方面被动表述的客观性增强了。

7.“典型被标——特定被标——可能被标”三分说

这是笔者的一种观点。笔者根据相关被标在被动观念基底上的不同特性,将被动标记分成三级进行讨论与分析:A.典型被标:被;B.特定被标:叫、让、给、挨、着等;C.可能被标:由、归、用来、经过、值得、在……下[9]。

关于汉语被动标记及被动式的个案研究近年来一致是汉语语法研究的一个热点,这里不拟做归纳介绍,就汉语被动标记的研究与分类,我们认为还有一些问题可以值得进一步的探讨。

(二)现代汉语被动标记的标记事实五问

当然,此前学者关于汉语被动标记的观察与讨论的范围难以被上述的几组类别划分完全囊括进来,各路方家还对各种标记个案(历时的或共时的、普通话的或者方言的)进行了多方面的观察与研究,这为我们在这里提出下面的几个问题提供了必要的基础,但我们也认为有一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进行梳理描写与刻画解释。这些问题大体上可以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现代汉语及汉语方言的被动标记有多少种?

(2)现代汉语被动标记作为一个语法项目在地理分布上的具体表现应该如何描写?它们是否都能分别划归倒“使役(北)/给予(南)”这两种不同的地理板块中去?来自“遭受”义的“被”标的地理现实系统到底是有还是无?

(3)现代汉语被动标记的标体类型应该如何刻画?它们的语义来源及语法化的过程能否作更进一步的描写与解释?

(4)现代汉语被动标记在普——方之间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应该如何梳理?

(5)特定被标与可能被标之间的关系如何,现代汉语的可能被标应有的语法地位如何得到证明和确立?

二、被动标记的数目及大致的地域分布

(一)关于现代汉语被动标记的数目

从建国前赵元任等前辈所做的方言调查与研究开始,到建国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展的方言调查,再到近二十年以来再次兴起的汉语方言研究热,尤其是象陈章太、李行健主编的《普通话基础方言词汇集》[10]、李荣主编的《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11]、侯精一、温端正、钱曾怡、吴启主等各自主编所在省份(山西、山东、湖南等)的方言研究丛书,还有若干方言志与方言语法研究专著相继出版等,大量的观察记录与研究分析在相当程度上使得我们对汉语被动标记的数目大抵有多少种这个问题的回答有了一定的基础。

综合各路方家记录所及,现代汉语方言的被动标记大抵有八十余种,按其音序,大抵可以排除如下序列:

阿、挨、捱、把、把到、把得、把是、本、拨、拨辣、拨勒、畀、吃、赐、传、得、等、兜、兜倒、逗、度、放、分、丏、贝甘、互、护、互、给、给得、跟、叫、教、尽、捞、拿、拿锡、拿分、拿乞、拿畀、分拿、分乞、分畀、分锡、锡拿、锡分、锡乞、锡畀、分拿乞、分拿分、拿乞畀、分拿畀、分乞畀、拿畀乞、拿给、拿跟、拿狭、呐、乞、乞互、乞护、口纳、让、让把、让到、让得、让是、惹、惹咑、讨、提、听、偙、驮、锡、要、与、予、约、遭、招、找、着、捘、口[du13]、口[a31]、口[tie54]、口[ho]、口[pa5]

这八十余种汉语方言中的被动标记散见于前辈时贤的各种著作之中,有的标记当然也被研究家做过深入的研讨,其中如“给、叫、让、吃、乞、着”等的讨论已经有了相当的广度与深度,个案研究也比较多(参见张惠英[12]、徐丹[13]、钱曾怡主编[14]、侯精一、温端政主编[15]等)此处不一一赘叙。

上组被动标记最后的五个标记有音无字的被动标记,分别来自鲍厚星等[16]、余伟文等[17]、陈章太、李如龙[18]、周长楫[19]、魏钢强、陈昌仪[20]等先生的相关著述,涉及湖南东安话、广东乐昌话、福建邵武、闽南话、江西南昌话等方言土语中的被动标记。

有的方言中即使是用汉字进行进行了被动标记的记录,这个汉字是否就是相应方言中被动标记的本字,在某些方言中也存在着一个继续考辨的问题,有的已经有研究方家跳出本字字形的羁绊对被动标记的词源意义做了拟测与分析,如“拨、畀、吃、分、互、乞”等,有的则未见有针对其词源意义的拟测与分析,如“本、兜倒、度、逗、惹、偙、驮”等,有的虽未见明确的拟测与分析,但记录被动标记所使用的汉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我们能够对其词源意义及认知基底作出具有较高关联度的判断,如“等、尽、拿、听、讨、要、与、予、捘”等,各路拟测分析的结论互有参差、词源意义及认知基底的关联度判断也难免互有出入,这是十分自然的事情,本字不明会对我们今后要做的方言被动标记的分析工作形成一定的影响,但有些被动标记的表现可以启发我们从普——方比较的角度做一些探究工作。

(二)关于被动标记的地域分布

汉语被动标记的地域分布研究应该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言地图编绘的语法项目。关于语法项目地图的编绘,国内外已经有人开始做这方面的一些工作了,在国外,有如日本岩田礼、平田昌司等研究家编制的《汉语方言地图集》数种研究成果,在国内,则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澳大利亚人文科学院合作编制的《中国语言地图集》,还有曹志耘先生主持承担“汉语方言地图集”的编制工作,《汉语方言地图集》[21]的编成出版能相当程度上能够反映当代汉语方言面貌的语言特征。但从目前我们所掌握的有限材料来看,以汉语被动标记作为一个语法项目进行研究并进行地图标绘的成果还不多,除曹志耘主编的《汉语方言地图集》之外,还有陈章太、李行健主编的《普通话基础方言词汇集·5》[10],其中涉及到十二个被动标记,另外还有两个是有音无字的,这些被动标记在不同的区域中的不同组合方式,在《词汇集》中被归纳成31组,《汉语方言地图集》相较之下更为详备一些,一共列出了69组。从我们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关于被动标记的图例描述,上述两种这是较为完备的了,但即使是这样,我们认为关于汉语被动标记的地域分部仍有进一步调查与描写的必要。这项工作当然非一己之力所能完成,但不管怎样,我们认为至少有两个问题可以选取一个个案分项进行考虑。

1.同一标记的跨区串片

同一个被动标记,既可以在方言甲区出现,也可以在方言乙区乃至方言丙区、丁区出现,对于这种现象,当然可以从多个角度去观察刻画,考其源流演变,但如果有一批针对某个具体的被动标记的区域分布图例,可能会为相应的个案解释与刻画深入研究提供更多的支持,既往语言(方言)的区域分布的描写以语音为重点,兼及语汇,研究成果蔚为大观,同言线的描绘也各有收获,基于像被动标记这样的语法项目能够给汉语尤其是汉语方言的研究带来一些什么样的启发与影响我们现在还很难说,即使仅从弄清单个被动标记的地域分布这个角度看就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比如说被动标记“给”的分布,密集分布的是北方方言的华北一片,但同时在北方方言的其他区片也有反映。据陈章太、李行健[10]的统计,往东北可以至哈尔滨、齐齐哈尔,往西北可以至银川、乌鲁木齐,往西南可以至昆明、桂林,江淮一带则可及南京、芜湖,更奇怪的是,在南方一些方言,如衡阳话、雷州话也有“给”标的痕迹。其他如“让”标、“叫”标、“着”标等,都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跨区串片的现象,如何评价和解释这类语法项目的地域分布表现,本身就是一个有价值的研究课题,值得我们深加思考。

2.同一区域的多标共存

初步观察不同区片的被动标记的表现,单独由一个被动标记大包大揽的情况当然也有,更多情况是同一个区域存在者不同的被动标记,通常情况下,较大的区域多标共存的现象可能更多一些,陈章太、李行健[10]提供的图例中31组示例中,有22种是多标共存的既往研究方家中也已经有若干报告,如侯精一、温端政[15]、钱曾怡[14]、项梦冰[22]、陈淑梅[23]、伍云姬[24]都针对各自研究的方言区域提供了或详或略的一些标记线索,可以为进一步完成分区域的被动标记分布图例提供相应的材料基础。这里我们现在感到对这种现象有必要选择一些区域个案作些更精细的记录与描写,弄清除某些区域中被动标记的真实存在情况。与此同时,对于在同一区域中不同被动标记的何以在共时平面上同现也是一个有意思的课题,这方面可能即有历时叠加的原因,也有语体及其功能分工的原因,有的是条件变体,有的是自由变体,还有其他区片影响标记流转的原因等等,需要我们选择某些个案细加调查辨析。

另外,不同区域的被动标记的分布密度也是一个有趣的问题,何以如此,值得注意。

三、被动标记的标体类型

(一)五种类型

前文说过,因为被动标记的观念依托体各有不同,汉语某些方言中可能会选择不同的标体来传达被动观念,我们依据近年来陆续出版发表的关于汉语方言的各类研究文献,对汉语方言中的被动标记作了一些收集排列,下文所列语例是对各路语料的摘取[注]有些方言报告中的被动标记因对其本字不能进行意义断定,还有些是有音无字的,统计中没有列入,但从理论上讲,这些“字”都应该有所本的。,分成手标、身标、口标、眼标、耳标作例证。

1.手标

手标,即将与手部有关的感受与动作行为作为被动标记的认知源头,汉语方言中用与手部动作有关的词做被动标记的最多,如“给、挨、把、拨、赐、拿、捘”等。

2.身标

身标,即将身体感受作为被动标记认知源头,汉语中和身标有关的被动标记也比较多,如“被、等、遭、着”等,都属此类。

3.口标

口标,即将与口舌有关的感受与动作行为作为被动标记的认知源头。汉语方言中用得最多的是两个:叫、让、还有“让把、让得、让是、让到”等。

4.眼标

眼标,即将眼睛的视觉感受作为被动标记的认知源头,这种标记在现代汉语中已经不再使用,古代汉语中常见,汉语方言有一些固化的词中还保留着“见”的被动意义,如“见笑”,意为“被人笑话”,如“你办乜下作事儿,出门儿不怕见笑?”(牟平),“写得不好,见笑了。”(绩溪)“写得唔好,见笑了”[11](梅县)。

5.耳标

耳标,即将耳朵的听觉感受作为被动标记的认知源头,这种被动标记在现代汉语方言中分布不广,主要是湘方言的某些地区,如湖南湘潭、韶山,另外还有海南屯昌,例如湖南湘潭“满伢唧听他娘惯恃哒”[25],海南屯昌“听许穧牛去搅许穧甘蔗”[26]等。

(二)四点思考

客体凸显能力和因果推论能力是各类被动标体共同的认知基础,但我们需要进一步深究的是,何以在同样的客体凸显能力和因果推论的基础上会选择不同的被动标记,并且这些被动标记又表现出不同的标体类型?关于这个问题,至少有以下几点值得思考。

1.标体的多与少

汉语方言中被动标记所涉及的标体类型是根据人的感知部位的不同来划分的,从我们粗略的语料收集可以发现,汉语各方言对标体的选择有有少之别,手标最多,身标次之,再次为口标、眼标,标体的这种存在格局上的差异是否与人们认知世界(客体凸显能力与因果推论能力)的具体方式上的差异有关?但,即使这种推论能够得以证明,如何解释各种标体在地域分布上的差异?难道真的现在在不同方言中存在的标体在其历时发展层次上具有一致性或者可比较性吗?

2.标体的单与复

汉语方言被动标记中有一种比较奇怪的现象,就是在一些方言中,被动标记会有单音节与复音节不同的表现形式,比如说项梦冰[22]报告,连城方言中的的被动标记“拿、分、乞、畀、锡”等也可以换成双音节被动标记“拿分、拿乞、拿畀、拿锡、分拿、分乞、分畀、分锡、锡拿、锡分、锡乞、锡畀,以及三音节的“分拿乞、分拿分、拿乞畀、分拿畀、分乞畀、拿畀乞”等,朱建颂[27]、陈淑梅[23]、范新干[28]、赖先刚[29]、陈晖[30]等也在各自的研究报告中列出了“把得、把是、把到、给得、拿跟、拿赐、拿给”等各种双音节的被动标记。这些复音节被动标记完全是其起首音节的自由变体吗?即使是,何以只在一部分区域中出现这种复音节的被动标记?复音单位彼此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它们的产生具有一种什么样的认知基础?是一种底层痕迹还是一种表层印记?

3.标体的古与今

如果上述关于标体多与少的认知上的推论能够成立,那么,古代(上古与中古)汉语中的汉语被动标记的存在是否也受着这方面的制约?我们知道中古以前的汉语被动标记,如“于(於)、为、见”等,是否也收到相同的认知规律的制约,石毓智[3]认为被动标记的古今之异反映了汉民族诠释被动事件的认知视点的变换有一定的解释力,但为什么会发生这种认知视点的变化,其与被动句式的语义与句法环境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同时,有研究认为(Bernd Heine Tania Kuteva[31]),从类型学的角度来看,“See”的语征是世界上很多语言的被动标记的认知源头,古代汉语也确实已经走上了这条共性特征很强的路,为什么在后来的语言发展过程中,“见”作为被动标记却渐趋式微呢?

4.标体的合与转

所谓合,是指复合标体,即被动标记所联系的体验域涉及的是身体或身体的一个以上的部位,其与单体标记彼此之间的界限是原来常常被忽略了的一个问题,比如说“叫”和“教”现在一般都将“教”标看成是“叫”标的自由变体,但从认知源头上看,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被动的“教”从唐代开始使用,在“叫”之前,其标体涉及两个部分:口标和手标,标体具有复合特征。“让”标从认知基底上看,应该是属于口标,但其在使用过程中,实际又有“行让”与“言让”之分,也具有一种复合特征。所谓转,有三种意思,一种意思,是像上述“教”这样,由原来的复合标体转化成单一标体,二是象“让”这样,由口标转而增加身标特征,对于这种标体单复的转换机制应该如何分析应该还有文章可做。还有第三种情况,我们通常讲,汉语被动标记的认知来源或是遭受、或是给予、或是使役,它们何以能够转为被动标记已经有各种解释,还有一些汉语方言的被动标记似乎难以纳入这种认知框架之中,如“拿、听、要、讨、捘”等,它们如何能够转而为被动标记,能否有一些可以重新解释的可能对现有的被动标记来源构成有所补充?

此外,被动标记和被动观念的表达是人类语言的一种普遍现象,与此相应,介引施事、或纯粹进行被动关系标记时也通常会涉及到标体的选择,如果对不同标体进行一种语际比较研究,自然也有助于我们对被动标记及被动句的更加深入研究。

四、汉语被动标记的普-方比较问题

(一)“被”标的地位及其分布表现再考察

陆俭明先生[5]关于关“被”字句及被动句的历史演变提出了好些个问题,值得我们加以关注。这些问题大抵如下:

问题一:“被”字介绍或引进施事大体则可,但也会遇到麻烦,有的并非是施事,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解释?如果说“被”引进施事,其和“由”的区别又在哪里?

问题二:说“被”是使受事居于句首,又何以解释像“被他这一句话害死了两条人命”这样的语言现象?

问题三:将“被”分析成动词问题很大,但将其分析成介词,如何解释不带宾语时的所谓“介词悬空现象”?

问题四:将不带宾语的“被”处理成前置定位助词,又如何解释“他被一丝不挂地脱了个精光”这样的现象?因为“被”与动词之间还隔了其他的一些成分,“被“并没有黏附在动词之前。

问题五:怎么解释“被”字句主要动词后面还可以带上名词宾语的现象?当这个宾语就是受事时,如“不到一个小时竟被她骗了五个大活人”之类,如何从语法上、功能上来进行解释?

问题六:方言里表示被动的有标记的被动句中的被动标记,或跟表示使役义的动词一致,或跟表示给予义的动词一致,为什么独独普通话书面语里有标记被动句的标记却跟表示遭受义的‘被’相联系?

问题七:为什么书面语上“被”字被动句占了上风?

问题八:“被”到底通过什么途径从动词语法化为表示被动意义的介词的?促使表遭受义的动词“被”虚化为表被动的介词的动因是什么?

既往研究成果对上述这些问题当然会有这样或那样的解释与解答。但我们考虑,这里面的有些问题,或许可以从被动标记的普——方比较中得到一定的启发,例如我们可以设计如下一些角度来进行观察:

角度一:被动标记的语法属性。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同的方言中被动标记的语法属性及其表现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可以体现在语法化的程度上,“被”标是否有可能和不止一种方言之间存在着一种类似于“映射”那样的关系?

角度二:被动标记的“标记”特性,或许可以暂时绕开现有词类体系面对“被”的词类归属所形成的困惑,不管是方言中的各种被动标记,还是典型的“被”标,都可以从被动观念的标现级度和标现方式上进行刻画,随着具体被标的不同,它们对是否受事绝对居于句首、受事是否可以居于句尾、居于句首的是否都是典型受事、被标介引的是否都是典型施事、被标与后现动词黏附关系的强弱等一系列问题,都可能形成一些关乎标现级度与标现方式的答案,从被动观念的表现这个角度进行普——方比较有助于我们更全面了解“被”标及其他被动标记的“标记”特性及其使用格局。

角度三:“被”字作为书面语被动标记的清晰性及稳定性情况如何?其在历史上经历过哪样的发展变化,其起伏线索应如何评价,既往研究方家,如李珊[32]等对此已有过专门的研究,但其作为书面语的被动标记的典型形式是如何确定下来了,我们知道白话系统中的被动标记如“吃、乞、教”之类也在一定的时期出现在书面作品中过,为何最终没有立住脚?是否可以从方言的角度考察其进入书面语中的“普适性”的强弱这个角度去进行解释?

角度四:“被”字在现代汉语尤其是当代汉语中的生存状态到底是怎样的?陈章太、李行健主编《普通话基础方言词汇集5》[10]的关于被动标记的地图上,31组被动标记中,有“被”字参与方言表现的就有13组,这至少证明编者已经将“被”看成是相关方言区中的被动标记了,我们要探讨的问题是,“被”标以书面语被动标记的身份进入相关的方言的被动标记系统,两者之间的互动状况应该如何描写,如何解释?其发展趋势与发展速度应该如何评估。

(二)方言被动标记在普通话中的标现形式及相关问题

我们有一个基本判断,不管是基于北方方言基础上形成的普通话(包括书面语),还是汉语区域的方言,它们都要对被动观念进行标现,都会使用被动标记,但是随着语言(方言)系统及其相关要素发展的不平衡性、语法化的程度以及认知路径选择上的差异,使得它们在选择被动观念的标现方式的时候出现了差异,上述五种不同的标体可谓明证。

被动观念的这种标现形式上的差异还有另一种表现形式,那就是它们在标现级度上会因为语言自身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会形成差异,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A.一个是那些普通话系统中的被动标记在相关方言中并未成为特定的被动标记;B.一个则是相关方言中的某些被动标记在普通话标记系统中没有成为特定的被动标记。这种情况给了我们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比较角度:在普——方系统中那些未获彰显被动观念的标现方式有哪一些?它们与其在相对应的方——普中的特定标记之间有一些什么样的关联?它们各自的认知基底、历时表现及共时状态如何?显式标记与潜式可能之间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对应关系?它们各自对被动观念的标现级度有一些什么样的差异?各自的使用要具备何种的受限条件等等?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内容。上述A、B两个角度都可以分别进行上述问题的研究,对此我们也可以作一个初步的比较梳理。

第一组:等——亟待、有待

“等”是我们归入身标范围之中的一个方言被动标记,使用地在江西南昌、石城、泰和(魏钢强 陈昌仪[20],马庆株[8]),浙江金华(马庆株[8])以及湖北的黄梅、沔阳(陈淑梅[23],郑厚尧[33])等处,普通话中“等”不是被动标记,但是有些含有等待义的词所处的句子却可以有进行相应的被动观念的标示,这些词如“亟待、有待”等。例如:

夜市中的无照经营亟待规范。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有待加强。

另外有一个问题还需要进行说明,有的方言中的被动标记用“尽”来表示,如湖北罗田、红安、浠水等地(见陈淑梅[23]),我们疑心这个“尽”似乎与“等”义有一定的关系,笔者家乡方言(属西南官话)中,在表“让”的时候,“等”和“尽”是可以互换的,如“你等她哭一下”可以说成“你尽她哭一下”。如果是这样,这一组比较的成员还可以加上“尽”标。

第二组:听——听凭、任凭、听任

“听”是我们归入耳标范围之中的一个方言被动标记,使用地在湖南湘潭、韶山(曾毓美[25]、马庆株[8])等地,“听”在普通话中也不是被动标记,但是也有些具有“听”义的词所处的句子可以有进行相应的被动观念的标示,这些词如“听凭、听任、听候”等,陈昌来[34]将其称之为主事介词,其在句子当中的作用是用来介引并显化各种主事。例如:

这个人听凭你来处置。

这件事听任她自己作主。

我们全都听候你的调遣。

“听”本身在普通话中也有相应的一些介引施动者的作用,与“听凭、听任”相关的还有“任凭”这样的词,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如何值得细加辨察。

另外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是像“听凭、听任、听候、任凭”这些我们可以称之为可能被标的成分的复音节现象,一般概念中,被动标记都是单音节的,但有些方言中的被动标记也有复音节现象(见前“标体的单与复”相关例证),那么,方言中的那些双音节乃至三音节的被动标记的存在能够给这些双音节的可能被标的事实带来一些什么样的佐证与启示呢?这也值得比较研究。

第三组:叫——讨、要——需要、有必要

“叫、讨、要”一组是可以归入口标范围之中的被动标记,其中“叫”是北方方言中的被动标记,“讨”的使用地则在安义、江西信丰、上犹、江苏高淳(转引自马庆株[8])等处,“要”的使用地在海南屯昌(转引自马庆株[8])。“讨”与“要”在普通话中不是典型的被动标记,但是某些含有“讨、要”的语词结构中却是可以包含得有相应的被动观念的。

查《现代汉语词典》,“讨”有“索取、请求”与“招惹”这两义项,当“讨”后面续接的是一个动词性成分的时候,两者之间就似乎隐藏着被动观念,例如“讨饶、讨教、讨厌、讨嫌、讨还”等,从这些“讨V”结构所拥有的语义框架来看,可以推知在“讨”的后面隐含得有一个施为者,他是续接成分“饶、教、厌、还”这些行为的发出者,我们通常说的“讨人厌烦”就是这种情况。

“要”普通话中,“要”所处的句子有时也是可以构成受动格局的,与“要”相关的语词还有“需要、有必要”之类,例如:

口头类遗产也要保护(尹世超2003年论文用例:《汉语标题的被动表述》[35])

城市综合治理力度也要加强。

这种苗头需要注意。

防护措施有必要再检查一遍。

这类普通话中的含“要”词语对“要”的义项使用各自有别,但都可以从主观认定“应该”这个角度得到统一的解释,内中乾坤值得深究。

第四组:给——赐、把、捘、拿、挨、互、畀

这一组被动标记基本上都可以归入我们所说的手标范围,实际上可以列举的被动标记可以更多,除开“给”可以说是北方方言的典型被动标记,其他标记的方言来源则比较复杂,南北方言皆有,以南边方言为主,各自出处此不一一列出。从比较的角度看,至少有以下一些问题值得思考。

1)“给予”义是手标范围最重要的一个认知来源大抵已成定论,为什么同是手标,有的其认知基底却可以不是“给予”义?如“捘——拿——挨”之类。

2)从类型学意义上讲,具有“Fall”语征的语词应该是最有可能成为相关语言的被动标记的,但在汉语被动标记成员组群中,具有“Fall”义的语词并没有成为被动标记的主流,但也不是没有,如湖南益阳的“捘”(崔振华[36],徐慧[37])、湖南涟源的“赐”(陈晖[30])等,对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解释。

3)来自“遭受”意义的“被”标为什么只在普通话中大行其道常常成为学者方家追问的一个问题,方言手标范围内的被动标记中“挨、捱”通常解释为具有“遭受”义,两者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方言中的手标标现可否给“被”的研究带来一些启示?

第五组:当、值得、须、亟须、有待

这是一组在普通话书面语中可以进行被动观念标示的词语,尹世超[35]对这个问题曾经有过论述,举的例子如“迷信挂历当清除、图书装订须改进、我国企业薪酬制度亟须改进”等,“值得”充当可能被标的问题屈哨兵[9]也曾经做过专门的研究。这组可能被标进入句子形成受动格局的的例子可以举出很多,例如:

防艾教育当加强。

农民工问题值得研究。

两国关系须进一步发展。

大学生就业选择亟须引导。

这个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

这样的句子从其时态特征上看都是未然性的,不同于典型的被动句,“当、值得、须、亟须”的共同特点是,表明发话者的一种主观视点,彼此都一种带上了主观化特征的词语,这类词语在我们的被动标记体系当中,可以称之为“主观感评”,当时未深作探讨(参见屈哨兵[9]),其实这个问题是值得深入挖掘的。我们在这里首先要提出的一个问题是,“当、值得、须、亟须”作为普通话中的可能被标,那么,它们在相关的方言当中会有相应的体现吗?我们应该如何去调查,如何去分析呢?这当是我们进一步研究需要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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