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普查申报的五项原则
2010-03-21苑利,顾军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1期
关键词:文化
苑 利,顾 军
(1.中国艺术研究院,北京 100029;2.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北京 100191)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普查申报的五项原则
苑 利1,顾 军2
(1.中国艺术研究院,北京 100029;2.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北京 100191)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决定于其原生程度。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申报工作要重点发掘地域标志性文化事项,关注原生态文化和濒危遗产,剔除伪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要尽可能利用各种高科技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隐含的各种信息全面地记录并保存下来,以达到永续利用的目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申报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1],但上述价值的高低,又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①这里的“原生”指民间文化的自然传承状态, 是与受外界过度干预、过头开发或过分雅化等非自然变迁状态相对而言的, 并不是认为民间文化是凝固不变的.程度决定的。原生程度越高,其价值也就越高;反之则低[2]。如果对此没有一个清醒认识,就很容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申报工作中将已经被改造或开发得面目全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当成普查申报重点,而将那些真正的、原汁原味的、未经任何开发破坏的、具有重要历史认识价值和借鉴价值的真遗产拒之门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申报工作本身就是一个钩沉与辨伪的过程。那么,如何才能将在一个民族或地域中具有重要历史认识价值与借鉴价值的真遗产钩沉出来,将那些被严重改造过、已失去历史认识价值与借鉴价值的伪遗产剔除出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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