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黄河洪水灾害处置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体制机制建设
2010-02-13牛玉国
中国水利 2010年11期
牛玉国
(河南黄河河务局,450003,郑州)
一、黄河洪水灾害的特点
一是发生频率高。据统计,自公元前602年到1938年的2 540年中,黄河下游决口达1 593次,大改道26次,素有“三年两决口,百年一改道”之说。
二是影响范围广。历史上,黄河下游受灾范围北抵京津,南达江淮,纵横达25万km2,涉及人口众多。
三是灾情重。高出地面的悬河一旦堤防决溢,将会造成毁灭性灾难。
四是灾后恢复难度大。黄河多沙,一旦决溢成灾,大量房舍、良田、道路、渠网等将被泥沙埋没,生态环境恶化,多年难以恢复。
五是大洪水威胁依然存在。小浪底水库的建成运用使防御大洪水的能力显著增强,但小浪底至花园口区间还有2.7万km2的无工程控制区。
二、黄河洪灾应对措施和经验
“黄河宁,天下平”。历朝历代都将黄河的治理视为安邦定国的大事。但由于受当时经济社会技术条件的限制,中国历史上始终未能从体制和机制层面有效解决黄河严重的洪水灾害。新中国成立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水利部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沿黄党政军民的共同努力,黄河治理开发和管理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扭转了历史上频繁决口改道的险恶局面,确保了黄河伏秋大汛不决口,防洪减灾效益巨大,为经济社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总结黄河抗御洪水灾害的经验,有以下几个方面:
1.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是抗洪斗争取得巨大成就的前提
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黄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全面负责黄河流域的防汛指挥和水资源统一管理 (抗旱)工作。……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