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率禁售报纸失民心
2010-01-13
环球时报 2010-01-13
关键词:措施
何 辉
近日,北京地铁站内除《北京娱乐信报》之外的报纸被禁售一事引起了各方热议。从目前民意来看,大多数市民对地铁内禁售报纸的规定并不赞成。截止本文完稿时,环球网上民意调查显示,72.7%的网友反对地铁内禁售报纸。
针对北京市地铁站内禁止售报纸一事,市公安局公交总队称根据市委宣传部下达的条文,考虑到地铁站内售卖报纸,易造成人员拥挤发生危险。或许北京市有关部门出台这样的规定是出于善意,但北京大多数市民对此并不领情。这再次给政策制定者一个警示,出台政策、措施要慎重,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民意,做出科学的决策。
2009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经修改后实施,其中有一条为:“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厅、站台、车厢、疏散通道内禁止堆放物品、卖艺、擅自摆摊设点以及其他影响通行和救援疏散的行为。”但是,将地铁内合法售卖报纸归为此类不符合《办法》规定的行为,则暴露出政府有关部门对法律缺乏了解与尊重,而常常基于部门职责甚至部门利益考虑问题,有以《办法》替代法律之嫌。北京交通负担重是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然而,用站内禁止售报纸的办法应对地铁交通安全隐患的做法显然过于简单化。这也难怪市民、媒体大有怨言。目前的抱怨主要有几个方面:给市民购买报纸带来不便;不尊重公民通过合法途径获取信息的权利;不尊重公民对公开信息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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