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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出庭指证宋祖德

2009-10-09

博客天下 2009年17期
关键词:谢晋齐鲁证人

周 昕

《三字经》有云:毁人者,必自损;玩火者,必自焚。祖德这两年不知节制,玩得过分了点儿,势必要付出些代价了8月12日,谢晋遗孀徐大雯诉宋祖德、刘信达侵犯名誉权案在上海静安区法院开庭。面对高达50万元的巨额索赔,此前信誓旦旦宣称“百分之一万能赢”的宋祖德、刘信达临阵缺席。齐鲁电视台记者周昕作为该案唯一出庭作证的证人参加了庭审。

一年前的电话采访事情源于去年10月28日,在宋祖德的博客文章发表后不久,我就拨通了他的手机。手机号码是从我所在的齐鲁电视台一位编导处得到的,因为宋先生此前曾来齐鲁台做过一次辩论节目,所以编导留有他的手机号。手机很快接通,我先问:“是不是宋祖德先生?”对方回答说:“是。”然后我表明身份,对他进行了关于谢晋博客文章的电话采访。

在采访中,宋祖德先生毫不犹豫地承认关于谢晋的博客文章是他所写,还一再强调“有确凿的证据才会这样写”,并表明他不怕打官司,打官司也一定会赢。

这次电话采访的主要内容,在当晚齐鲁电视台《每日新闻》中播出。我没想到将近一年之后,它会成为重要的呈堂证供。原告律师富敏荣先生为该案搜集了大量的证据,多达49套,仅文字证据就有1000多页的复印件,这些证据可以充分佐证宋祖德在博客上所说谢晋“性猝死”、谢晋与刘晓庆有私生子等事是凭空捏造。但富律师还不放心,他可能事先料到了宋祖德方面会否认博客文章是自己所写,所以他也在媒体报道的取证方面下了很大的工夫。因为媒体对宋祖德的采访,可以更有力地证明那些关于谢晋的言论确实是出自宋祖德之嘴。

我所做的节目也被收集了去。本以为提供了那期节目的光盘并出具了证明就可以了,但在开庭前大约一个月,我接到了律师事务所的函件,问我能不能去一趟上海,亲自出庭作证。

于是我以双重身份—采访这次庭审的记者和为本案的出庭证人,来到了上海。

做个证人不容易

本以为我的作证是很简单的事,因为事实明确,只要告诉法庭我采访过宋祖德,宋祖德说过那些话就OK了。可是没想到宋祖德方面是这样应对的:对博客所说谢晋的“那些事”,他们没能举出任何一条证据,更别说“确凿的证据”。也就是说,他们从一开始就全盘承认针对谢晋的那些话是凭空捏造的。但对于是谁捏造的,人家却全盘否认,一口咬定那不是宋祖德本人写的,那些博客文章是被黑客“黑”了!

雷啊!既然这样,那我对宋祖德做过电话采访了呀,那可是他亲口承认过的,应该能证明是宋祖德说的了吧?出人意料的是,对方表示接电话的也不能证明是宋祖德本人!

庭上,被告律师是这样问我的:“你见过宋祖德本人吗?”

他的意思应该是,我见没见过在眼前喘着气的宋祖德本人?宋先生来过我们台做节目,我完全有时机见他,但我确实没见过他本人。除非有采访,本人不爱凑明星,德华、德纲、甚至三德子来了我都没兴趣去看,何况祖德。所以我实话实说:“没有。”这也是我向法庭庄严承诺过的,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不能大嘴乱讲。

但我真没意识到,律师这句问话是有含义的,那背后的意思就是说:你连宋祖德本人都没见过,凭什么认为电话采访的就是宋祖德?说不定是哪个“黑客”拿着宋祖德的手机冒充他的呢?又说不定是你搞了个假电话采访呢?哎呀,难倒我了。我这才知道做证人不容易,得做好被万般刁难的准备。

不过对方律师的质疑是我不在庭时向法官提出的。如果他当庭问我,那我只能这样回答:

第一,我拨通电话后,我首先问对方是不是宋祖德,对方给予了确认。

第二,宋祖德先生通过不懈的努力,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名人”。他无数次出现在公众媒体上高谈阔论,让我对他独具特色的长相和声音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电话采访的交流过程中,根据这些印象,我能确定那是宋祖德本人。

第三,可以通过科学仪器检测,分析电话里的声音到底是不是宋祖德本人的声音。

但我知道,就算这样的回答,如果当庭说出来,也会被人家律师再质疑。我平生头一次作证,那么紧张,说不定就会语无伦次了。

期待宣判的那一天

律师就是律师,确实厉害,不服不行。对付律师还得是律师。事后知道,对于被告方的那些质疑,原告律师富敏荣一句话就把对方问了个哑口无言:“你说宋祖德的博客不是他写的,你说接受电话采访的也不是宋祖德本人,那也请你拿出证据来证明啊?”没有。还是没有证据。

听说法官也问了被告律师一个问题:“宋祖德到底接受没接受齐鲁台的采访?”崔律师说:“我不清楚。”法官又说:“这不是庭上临时提供的证据,如果被告不正面回答,法院可就此推断原告所要证明的事实成立。”崔律师还是说:“我真的不清楚。”

事情到现在,反正我清楚了。我的感受和原告律师评价对方的那三个字一样:耍赖皮。行文至此,作为本案证人,我再次庄严地宣告:我所作的证词都是真实的。我和大家一样,期待着宣判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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