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艺术的背后应该做些什么
2009-09-29金锋
翠苑 2009年4期
关键词:主体
金 锋
在“人——艺术家——艺术作品”之间怎样做到不糊弄自己,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并不简单。首先我们经常不承认自己糊弄自己,也许糊弄别人的事情是常有的,这也是清楚的,但自己怎么会糊弄自己呢?这看上去是一个不怎么成立的问题。但我试图想就这个问题做些思考,目的是想廓清自己的一些疑虑。也是想为自己思想平台的搭建做一些自我拷问。
我们经常说“画如其人”,这个“人”一是指人本身,另一个意指这个人是艺术家。这也就是说,我们经常指称这个人的时候,实质包含了这个人的艺术家身份。所以一个艺术家,在指称他的时候,我们经常对这个人与这个人的艺术家身份是不加区分的,习惯上也从来不会去做这样的区分。而这会造成一个怎样的后果呢?这个后果就是为自己糊弄自己留下了余地。
就人与艺术家两者来说,人在先,艺术家在后。也可以说,人是先在的主体,而艺术家是依附或寄生在这个主体上的延伸性主体。这两个主体要完全合一,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的寄生关系就先天性地不可能是同一的(但不排除通过某种超越方式能使其合=为一,后论)。艺术家与作品的关系也是如此,作品相对于艺术家来说是第二位的,作品依附与寄生在艺术家这个主体之中,如此,人、艺术家与作品之间应该是一种共存关系,并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这里暂时搁下作品不谈,就人与艺术家之间,对这两者含糊的称谓,经常会把人要做的事情给艺术家替代了,或者做人的不足部分给艺术家这个称谓掩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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