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个学生“精神成人”
2009-09-21刘新成
中国德育 2009年7期
刘新成
北京市商业学校、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北京商贸学校、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四所中等职业学校,与兄弟学校相比,这里也一样:从事的都是就业教育,学生毕业后绝大多数直接就业,开始职业生涯;学生大多来自中低收入家庭,文化基础薄,行为习惯差,心理障碍多……这里也不一样:在生源争夺战、社会就业战均已白热化的形势下,近三年招生人数均在千人以上,近五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
为什么家长愿意把孩子送到这里?为什么用人单位愿意到这里招人?这里以什么魅力赢得家长和用人单位如此青睐?
中职生入学,正是奔18岁的年龄;中职生毕业,正是或刚过18岁的年龄。中职生的18岁,是在中职学校的校园里。18岁,意味着生理成人,意味着法律成人,但是更主要的,应该“精神成人”。
精神成人至少意味着:第一,具备合格公民的基本素质,如遵纪守法,行为文明,愿意付出,敢于担当;第二,客观认识自我,乐观向上,人生目标明确,主动追求自我发展;第三,思想独立,理性用事,能自制,善与人处。
玉不琢,不成器,精神成人也不是自发的。
北京市商业学校,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北京商贸学校,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让每一个学生“精神成人”。
能够让孩子精神成人的学校,家长放心——“孩子在这里有希望,我们放心。”家长的想法很简单,孩子在学校能安心学习,做个好人,毕业后能有一份工作,自食其力,就大可放心了。
能够精神成人的学生,用人单位放心——“这里的学生能胜任工作岗位,我们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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