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称代词做定语时“的”的隐现
2009-09-10黎璐李蓓
群文天地 2009年7期
黎 璐 李 蓓
对于PP①做定语时“的”的隐现规律,很多学者从深层语义即规定词“的”所连接的正项与偏项之间的关系来探讨,如崔希亮(1992)、张敏(1998)、徐阳春(2003)。吕叔湘先生谈“的”字偏正结构时,只泛泛说若较为常见人称代词做定语结构中“的”可隐去,不影响“的”表修饰限定的意义。②因为整个结构在频繁使用中将结为板块。徐文从静态独立结构和动态语境使用两方面分别对这一问题进行讨论,总结出“的”的隐现规律:静态层面,关系组配中,PP做定语,“的”可隐可现,而指人专名做定语“的”要出现,非关系组配中,“的”要出现;动态层面,无论是否为关系组配,若为一个整体看待,“的”都可隐去,但若凸显偏向,责无论是否为关系组配,“的”都不隐。
从语义角度对的所连接的正项和偏项间深层关系进行分析,对讨论PP做定结构中“的”隐现规律是十分必要的,但也不可忽视音节、语体因素对“的”隐现的制约,PP做定语“的”的隐现是受语义、音节和语体等多方面因素制约的。关系组配中“的”看似可隐可不隐,但隐与不隐却会产生结构意义差别。陆丙甫(2008)曾指出“的”分布特点可以用中心语有更大的描写性、不确定性和焦点性、新信息这一说法去解释。如“我妹妹”通常只能指一个妹妹,“我的妹妹”可以指多个妹妹,“多个妹妹”的确定性不如“一个妹妹”,所以必须带“的”。又如“我女朋友”是实际存在的女朋友,“我的女朋友”可以是想象中未来可能的女朋友。想象中可能的女朋友不如实际存在的确定,因此要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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