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改革,更要服务“三农”
2009-08-31王锐锋迟景鑫张守和
农民致富之友 2009年7期
王锐锋 迟景鑫 张守和
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大局的稳定和谐发展。总体思路是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坚持和完善已经形成的土地制度、市场机制、投入政策,通过科教兴农和发展现代农业解决能源问题,通过统筹城乡解决农民和农村问题,通过改革农业宏观管理体制提高政府“三农”工作效率。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应当非常明确地坚持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需要完善的是进一步延长土地承包期,最好由现在的30年改变为永久性的。这样做的好处是:法理上没有太大的障碍,比较易行。同时,又能给农民一个强烈的信号,增强农民对土地承包权的信心。如果同时能够颁发具有国家权威的土地承包权证书,就更会大大加强土地承包权的权威性,增强农村干部和农民自己对这种权威性的认知。任何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出让,都必须以此证书为依据,从而避免基层组织违背农民意愿进行各种土地流转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期问题,是一个回避不了的问题。需要选择适当的时机,总体上看,不宜拖得很久。
坚持和利用市场机制。由于我国农产品供求的长期发展趋势是偏紧,因此政府利用结构机制干预市场,重点应当是防止价格太低。由于农产品生产周期的特点,前一周期的价格太低,就必然导致下一阶段的下降。在利用市场机制调控市场方面,需要对一些具体的政策进行逐一分析,对一操作性的细节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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