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报道的格调把握
2009-08-31沈月平
新闻前哨 2009年8期
沈月平
近段时间,不断有读者反映我省媒体的情感报道存在着格调不高的问题,有过多、过滥苗头。如何把握情感选题的价值取向,怎样提升其引导力?多位阅评员经过交流研究,提出了一些积极的意见和建议,可供媒体参考。
一、体现我国社会主流价值观
情感是人世间的感情发生和交流过程。它有高尚的、健康的、合乎常理常规的、构成家庭社会和谐的情感;也有低级的、卑下的、不健康的、极端自私自利的、损人害己的、破坏家庭与社会和谐的、为绝大多数人不齿的情感。一切有社会责任意识的媒体都应该着眼于生活中健康、丰富、深厚的“大情感”,而不应只局限于狭窄的“男女情”、“婚外情”等非主流情感题材上:应该歌颂传扬高尚的、健康的、饱含人间真善美的情感,批评、鞭笞、嘲讽、预警一切卑鄙、丑陋、邪恶的情感观念与情感行为。在这方面,媒体持何种立场、何种价值取向,足以反映媒体和媒体人的道德、情操和品位。
二、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是情与法的关系。凡是违法的行为,绝不应持欣赏、同情的态度和笔调,只能是揭露、批判,并伸张法律正义。
二是情与德的关系。有些事情不算违法,但是与主流价值观、公序良俗有冲突,也不应欣赏美化,而应批评劝告。力求释放出道德光芒。
三是个情与国情和民族风俗的关系。有些行为在外国可能习以为常,但是并不符合中国国情,中国百姓不习惯,也不应宣传炒作。
四是不同类型情感题材发稿的比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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