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重庆内陆保税港区建设
2009-08-21曹廷华
集装箱化 2009年6期
曹廷华
0引言
2007年3月8日,胡锦涛总书记明确要求将重庆加快建设成为我国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同时提出4项重点任务,构成重庆新阶段发展的“314”总体部署。2007年6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重庆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面对新的历史使命,重庆倍感压力。要实现前述目标,重庆需要中央给予包括设立保税港区在内的配套政策支持。
1重庆保税港区的建设
1.1保税港区的概念
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为一体,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所谓保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定义,是指经海关批准,对进口货物暂不征税,采取保留征税予以监管。保税港区不仅具备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的所有功能,而且相比保税区增加码头和港口功能,相比出口加工区增加转口贸易和物流分拨等功能,相比保税物流园区增加出口加工等功能,是保税物流层次最高、开放程度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以及区位优势最明显的海关特殊监管区。
1.2重庆保税港区的成立
2006年,重庆市委托日本野村综合研究所制订发展新规划,提出要利用特殊区位优势申请建设保税港区,以发展物流产业为重点突破口;同年11月,重庆海关发表题为《从成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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