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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渊明的酒事

2009-08-21舒银霞

中学生百科·悦青春 2009年8期

舒银霞

陶渊明,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量写饮酒诗的文人。在现实生活里,他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在他所居住的栗里那个地方,就有一块大石,叫醉石。据说,因他喝醉了的时候喜欢躺在这块石上而得名。

他生性爱喝酒,可是因为家里贫穷,不能常得到酒喝。他的居室简陋,遮不住风雨阳光,粗布短衣上面打了许多补丁,饭篮子和锅里经常是空的,可是他安之若素。他有钱的时候就喝酒,没钱的时候,就不喝。

后来,因为亲人年迈,家里贫穷,他才不得不去做官,做了彭泽县令。

他说,只要我能常常喝醉,就心满意足了!

做县令有一个好处就是能在公田里种自己的庄稼。他的妻子和儿子要求种粳稻,解决吃饭问题。他不惜与家人吵架,也要坚持种上大量的高粱,用来酿酒。

才做了83天县令,没有等高粱成熟喝到新酒,他就解下官印辞去官职了。辞职的原因是他不肯去拜见前来造访的上司,他说:“我怎么能为五斗米而向乡下小儿折腰。”

他为什么会这样说呢?因为,他自认为曾祖父陶侃是晋朝的宰相,自己作为后代居在人下感觉很可耻。辞职当天,他就写了辞赋《归去来兮辞》。

当时的人很钦佩他的品格。就是因为这样的一种骨气,很多人想和他结识,包括一些官吏。但常常被他拒绝。

江州刺史王弘打算和他结交,却请不到他。知道他要去庐山,王弘让他的老朋友庞通之准备酒席,在半路间邀请他。陶渊明脚上有病,让门生和儿子抬着轿子,到了约定的地点以后,欣然和庞通之一同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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