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利于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的几种教育方式
2009-08-13侯艳丽郑元乾
新课程研究·教师教育 2009年7期
侯艳丽 郑元乾
【摘 要】教师除了要有高尚的道德修养、丰富的社会知识和深厚的文化知识底蕴外,还必须注重运用恰当的教育方式来教育学生,在相互信任的氛围中去传道、授业、解惑。
【关键词】教育方式 和谐关系
教师的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要想让学生学会做人,学到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教师除了要有高尚的道德修养、丰富的社会知识和深厚的文化知识底蕴外,还必须注重运用恰当的教育方式。在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的过程中,教师必须摒除以下几种教育方式:
1.轻视学生。其主要表现方式有两种:一是用藐视的语言去责怪学生。①直面斥责:“你真笨,这么简单的题都做不出来!”“你将来是成不了气的!”……②对比训斥:用自己的孩子做比较,用某校、某个学生做比较,“我的孩子怎么好,像你这样我早气死了”……③全面否定:“有其子女,必有其父母”,“你这样,你父母要么是这样,要么就是不管你”……用这样的言语去训斥学生,不会有任何益处,只会打击学生的独立创造精神。二是行为歧视。①忽视学困生。对成绩差的、调皮的学生,精神上不重视,少改或不改他们的作业,很少找他们谈心,只求他们不出大问题。②重视优秀生、权贵生、关系生。亲朋好友的子女,时刻盯住;权贵、大款的子女,主动关怀。时间一长,容易形成两极分化、尖锐对立。学生憎恨教师,社会厌恶教师。
教师在教育中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伯乐的眼光去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爱、鼓励学生,使教师高尚的人格魅力成为学生好好做人、勤奋学习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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