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案罪名变化引猜测
2009-08-13
环球时报 2009-08-13
关键词:法律
中国正式逮捕四名嫌犯 商业贿赂轻于间谍罪名
●本报驻澳大利亚特派、特约记者 李渊 陈小丫 ●本报记者 王跃西 康娟 ●本报特约记者 何晏
中国检察机关11日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而非“窃取国家机密罪”对4名力拓案嫌犯正式批捕,被西方媒体普遍解读为中国对此案“降格”处理。澳大利亚外交部12日发表的声明剔除了前几次咄咄逼人的调子。澳有学者分析称,中国的作法“使每个人都保留了面子”。但事情远没有结束,崛起的中国如何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核心利益,力拓案的最终判决会为今后类似事件树立样本。力拓公司12日的表态语气上也出现缓和,但仍然坚称相信其员工无罪,并要求中方展示“透明的过程”。他们显然希望中方将这4人一放了事。西方媒体继续“合唱”攻击中国,中国民间针锋相对的态度也未因案件“降格”而改变,环球网当天的网上调查显示,有高达97%的投票者认为这4人“有罪”。
媒体关注“指控降级”
路透社12日援引新华社对力拓案最新进展的报道称,胡士泰等4人因“商业贿赂”指控有可能被判刑3年,如果案情“特别严重”则有可能被判刑7年。报道强调说,新华社的稿件中并未涉及此前提到的“笼统的窃取国家机密的指控”——这种指控可能会导致更为严厉的刑罚。
当天澳大利亚国内也广泛转载这条新闻,各大媒体纷纷用了“指控降级”(downgrade)这个词。澳大利亚联合新闻社发文称,胡士泰的案子又出现“新的转折”,最高可能被判7年徒刑。澳大利亚《时代报》记者加诺特12日撰文称,中国没有以窃取国家机密罪指控胡士泰,表明此案已经“降级”到商业罪案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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