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繁荣群众文化的理论思考
2009-08-07谷春荣
理论观察 2009年3期
谷春荣
[中图分类号]G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09)03-0148-01
群众文化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全民素质,推进经济和社会的繁荣进步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基层群众文化建设的新突破,已成为本世纪初的一大文化景观。与此同时,也应看到在群众文化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予以解决。
一是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为发展和繁荣群众文化创造必要条件。当前,群众文化发展很不平衡,少数地方没把它放在应有的位置上,有些基层文化单位的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支持,文化馆特别是乡镇文化站基础薄弱,有很多是“一块牌子、一枚章子、一张桌子、一间房子”的“四一式空壳站”,基层文化工作者困于“守摊子”;文化专职人员待遇不落实,调换频繁,人才流失严重而且得不到补充,青黄不接,出现严重断层;管理体制没理顺,工作举步维艰,经常陷入困境。有的地方基层文化曾经崛起过、辉煌过,但由于缺乏坚实的基础和强有力的后续支撑,迅速衰落下去,成为记忆中的“流星”。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说,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希望。并特别强调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利”,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公民文化权利包括四个基本层面的内涵:享受文化成果的权利、参与文化活动的权利、开展文化创造的权利以及对个人进行文化艺术创造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享受保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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