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础教育评价改革的冲突与协调问题研究
2009-08-07李妮王志华
理论观察 2009年3期
关键词:融合
李 妮 王志华
[摘要]教育评价是改进教育的前提。目前,我国基础教育评价存在观念、标准、目的和主体冲突等问题,为了使基础教育评价由冲突走向融合,需要用发展性评价取代奖惩性评价,需要协调内外部评价,并实现评价标准和主体的多元化。
[关键词]基础教育评价;冲突;融合
[中图分类号]G639.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09)03-0115-02
教育评价就教育本身来说是人们对其价值的认识过程,对受教育者个体来说是左右其发展方向的路标,而对国家来说又是实现其教育目的的关键。自我国实施基础教育评价改革以来,取得一些成就的同时也面临许多的问题和冲突。
一、基础教育评价改革的举措与成就
(一)基础教育评价改革的举措
我国的基础教育评价最早从1985年开始,以中小学学校评价(如衡量一所好学校的标准和方法、办学水平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等)作为主要内容,以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提供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的操作手段为重点。1986年,除继续开展中小学学校评价外,还开展了学生评价、教师评价、校长评价等活动。加大了对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督导和检查力度。此时基础教育评价以教育督导部门的检查、督导为重点。到1993年,我国转向了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此时的基础教育评价主要为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服务。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要加快改革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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