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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进展中古村落保护的困境与突破

2009-07-28

中国名城 2009年6期
关键词:古村落保护深圳

赖 旻

摘 要:本文以深圳市宝安的古村落保护现状为基点,对深圳宝安辖区现存民居建筑在现代化进展中的困境与突破进行了探讨。在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古村落保护办法的思路和方式。

关键词:深圳;古村落;保护

Abstract:With the present state of the ancient village protection at Baoan of Shenzhen as the base point,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dilemma and breakthrough of the present folk residence at Baoan District of Shenzhen in the modernization process. 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the reason of the problems, the thought and method for strengthening ancient village protection are put forth.

Key words: Shenzhen;ancient village;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K8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09)06-49(4)

深圳市的经济飞速发展,正如人们所说,她已从一个边陲小镇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特大型经济城市。早在2004年,深圳市就已宣布全面实行城市化,成为中国第一个没有农村的特大型城市。在这个城市中满是高楼大厦,繁华的景象让人流连忘返,漫步在这个水泥森林的城市中,却又往往能在不经意中看到青砖黛瓦、古风犹存的古村落,这些原本落落大方处于山水自然之中的古村落今天却极其落寞而又耐人寻味。在城市化进程飞速发展的今天,深圳农村已经基本完成城市化的转变过程而且发展到了寸土寸金,甚至是没有土地可开发使用的地步,据2008年深圳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公布的数据,深圳仅存可建设储备用地200平方公里,土地资源已经利用殆尽。在这种情况下,对原存旧城旧村的改造既是农村城市化的需要,也是开发新土地资源的一大途径。古村落即将面对如何加以改造利用的问题,这一点就是我们现在所面临的困境——如何在这种飞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保护好那些具有相当价值的古村落。

一、深圳市宝安区古村落的现状

1.古村落的分布情况

清代顺治康熙年间实行的禁海迁界,导致原宝安地区(今深圳市和香港地区全境,不含深圳东部大鹏半岛附近的军户村落)的居民全体外迁。康熙八年(1669年)复界后,客家人从惠州进入龙岗及宝安东部地区,形成以观澜街道为中心的客家片区;西部地区居住着回迁或新迁来的广府人,形成以西乡、福永、沙井、松岗、公明街道为中心的广府民系片区;有一部分还向东扩展,与客家人逐渐混合形成了龙华、石岩、光明街道的广府、客家混合片区。

我们通常所说的“相当价值”即是指古村落这个建筑群能够集中代表该地区的建筑技术,建筑艺术和建筑文化以及相对应的民俗文化。宝安这些古村落集中反映了岭南地区广府、客家民居建筑风格,具有鲜明的地区特色。它集建筑艺术、雕塑艺术、绘画艺术以及哲学、伦理、风水、书法于一体。诸如石岩浪心古民居群、福永街道的凤凰村、观澜古墟、观澜松元厦古村、沙井新二古村落、沙井洪田围、松岗燕川村等就是这些古村落的代表。

2.宝安古村落的现状

据统计,深圳市原有行政村400座左右,但现仅存古村落80余座,宝安区就有38个,其中广府村落有21座,客家村落15座,古墟市2座(广、客各一)。这些古村落中的一些重要建筑,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但整个村落公布为保护对象的则还没有。目前正在进行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文物部门将在普查的基础上,经过调研、评估,将提出建议保护的古村落名单,分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历史文化古村(街区)保护范围。

由于清初的禁海迁界,深圳沿海地区明代以前的地面建(构)筑物基本被毁,古村落概不例外,所以深圳的村落建筑没有那么悠久的历史,现存古村落的形成或重建大都在清康熙以后,其各种功能和类型的建筑也大都始于这一时期。随着深圳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深圳的文化生态正发生巨大变化,古村落的环境面貌也正发生巨大改变。现存宝安区调查所得的38座古村落中能够完整保存的基本没有,全部都经历了一些改造,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损坏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历史环境和风貌景观的破坏。首先遭到破坏的是古村落外围的历史环境。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各村都要兴建工业厂房,开办各类工业,工厂办起来后,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进入,又需要大量的居住建筑和与之相适应的服务类建筑,于是在村庄周围农田里兴建厂房和住宅、商业建筑,到后来,富裕起来的村民也舍弃旧村老屋,或推倒重建新村,或在村外觅地另建新村。

如今村外青山多被夷为平地;环绕村庄绿水已严重萎缩,抑或被填埋遮盖,或成了臭水沟,或早已人工改道不知去了何方;田野变成了厂房、居住区和闹市,美丽的田园风光已成无数楼景。古村优美的历史环境和传统风貌就此永远地消亡。

(2)古村落中单体建筑原貌遭到破坏。建筑首先是供人居住的场所,所以因为生活需要而对它加以改造是很正常的事。改革开放以来,富起来的村民已搬入新建的楼房中,原旧村老屋大多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随着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老屋已无法容纳众多的人口,于是将旧村老屋改造或重建便又成了必然的选择,而将其更改为更高的楼房,以便可以住入更多的人员,获得更多的回报。所以古村落里常可以看到掺杂其中的四五层高的砖混楼房,这对古村落的景观和历史环境风貌的损害是极大的。

这种损坏有两种情形:一是建筑物所有者对建筑物的整体“改造”,所谓“改造”一般是将祖屋推倒重来,改建成四五层楼的现代住宅,使之适合现代生活需要。二是承租户对房屋的改造,这种改造只是局部的改变,还不会对建筑产生毁灭性的破坏,但对建筑的局部结构和一些附属艺术构件如壁画、 木雕、石刻等却有不小的破坏。

总的来说,古村落如果是局部被破坏,通常都是一般居住建筑,那些宗祠、庙宇、家塾等公共建筑一般都能得到较好的保存,这是因为深圳地区的古村落多以血缘关系聚族而居,宗亲观念和神灵崇拜观念还比较强,不敢轻易拆除或改建。其次是这些建筑不比私有住房,它们是属于家族有的公共财产,个人无法自行处置。故现存村落中这类建筑都是保存较好的,而一般住房即所谓传统民居建筑则大多已经过改建或改造,对村落的传统风貌造成一定的损坏。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我们认为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村民的文物保护意识仍有待加强。村民不能够深入了解文物保护的整体概念,对宗祠、庙宇等公共建筑,他们一般会觉得它们是历史文物,应该得到保护。但对自己的祖屋却没有这样的想法,认为它无非就是一间供居住用的破屋子,哪里谈得上是文物,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祖屋正是构成完整历史村落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祖屋的产权归属于村个人,在他们文物意识不高的情况下和迫切改进自己生活状况的要求下,村落中的居住建筑——祖屋很容易就被推倒重来。而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村委会对古村落的保护也认识不足,甚至有抵触。村民在村外建造新居时通常没有或根本得不到指导,而且一般也没有规划,也就考虑不到新居与老村建筑的和谐处理,任由自己的爱好,在宅基地上建起各式各样的“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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