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唐举子应试时的活动处境及其情感与创作
2009-07-13吴在庆王宁常鹏
人文杂志 2009年3期
吴在庆 王 宁 常 鹏
内容提要 唐代举子在参加礼部省试时有许多程序和活动,如交纳书状、五人合保、被接见于含元殿、谒见先师孔圣、进入考场时搜查符验等。而在考场上,试子们也时有题诗于墙壁、廊柱,献诗给主司以宣泄哀怜,祈求提携乃至威胁者,甚至不乏代考作弊等小动作。他们试场上的处境与情感呈现出种种样态,其所创作的诗文作品不仅具有一定的历史时代认识价值,而且不少也具有文学价值。
关键词 举子应试 活动 情感 创作
〔中图分类号〕I1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09)03-0127-06おお
一
唐举子到长安后,在考试之前有各种程序、活动,此处仅述其主要者一二。如需先要交纳状书(包括文解和家状),并与其他举子五人合保,而官府将合保编入举格。唐文宗时任过宰相的舒元舆回忆他当年贡举至京时的情形说:“臣年二十三,学文成立,为州县察臣,臣得备下土贡士之数。到阙下月馀,待命有司,始见贡院悬板样,立束缚检约之目,磨勘状书,剧责与吏胥等伦。臣幸状书备,不被驳放,得引到尚书试。”(注:《全唐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3318页。)这里即说到纳状书事。举子合保则见于《唐会要》卷七十六《贡举中•进士》,其中记中书门下于开成元年十月奏:“今日之后,举人于礼部纳家状后,望依前五人自相保,其衣冠则以亲姻故旧、久同游处者,其江湖之士则以封壤接近、素所谙知者为保。”(注:王溥:《唐会要》,中华书局,1955年,第1382页。)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在十一月还有于含元殿前的一次活动:“每岁十一月,天下贡举人于含元殿前,见四方馆舍人当直者,宣曰:‘卿等学富词雄,远随乡荐,跋涉山川,当甚劳止,有司至公,必无遗逸,仰各取有司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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