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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 国事 天下事

2009-06-12毕诗成盛大林

晚报文萃·开心版 2009年9期
关键词:刘翔教师

毕诗成 盛大林

2009年3月1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万众关注的2009年两会亦告结束。

今年两会虽然没有换届、修法等重大议题,但适逢西方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造成巨大冲击,世界各国联手探求救市之策的关键时刻,本次两会传达出的任何信息,都事关每个中国人的当下生活和未来前景,事关对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判断,并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世界经济发展的走向。

家事、国事、天下事,如此密集而敏感地集中于两会,使本次两会吸引了全世界格外关注的目光。以下是本次两会的若干热点议题及简要点评,以加深读者对两会的了解和记忆。

“我有要求你的权利”

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与内蒙古一位农民代表之间的交谈,成为了一段“佳话”。

这位叫顾双燕的代表要向总理说说农民的烦心事,先铺垫说,“我讲出来供您参考,不是要求您。”而总理却认真地对她说:“你是人民代表,有要求我的权利。”

此番对话被热捧,盖因温家宝总理的一席话,道出了领导与代表之间的真正关系。

人民赋予了人大代表至高无上的权力,法律更赋予了他们言论豁免权,加上转型期的中国还存在相当多的矛盾,正可谓有话题、有权力,还有法律“保护伞”,人大代表本可以腰杆硬硬的,敢于提任何“要求”。但现实中,不敢张扬权力、“自废武功”者大有人在。“有的代表10分钟的发言,其中8分钟对报告歌功颂德,再用玢钟对自己歌功颂德,剩下最后1分钟,来不及讲问题了”“太肉麻了,让人受不了,献计献策不能献媚。”钟南山代表和韩美林委员的“炮轰”,对这种“自废武功”的现象提出了辛辣的批评。

这样的现象之所以存在,一方面缘于在目前的政治生态中,人大代表与党政领导之间的关系,仍然没有被清晰地界定,即便同是人大代表,有些官员在面对平民代表发言触及辖下工作时,仍会面有愠色或出言制止;另一方面,部分身为“下级”的人大代表,缺乏作为人民代表的责任意识,甚至过多想着如何借盛会结交领导,获取自己的政治发展空间。

要消除这种现象,最重要的是,要让选民可以对代表说“我有要求你的权利”,代表也便会懂得到会场上对官员说“我有要求你的权利”。既然有了直播代表开会的条件,那就让选民知道自己的代表说了些什么、干了些什么,不满意你“歌功颂德”的就罢免,或者下次不选了。

“我有要求你的权利”——希望这句话成为后两会时代的流行语。

纳税人关注“四万亿”

保增长计划中的四万亿元投资,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一直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两会期间递交大会审议讨论的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和预算草案报告,对此做出了全面明确的回答,引起了代表委员热议。

“四万亿”对我们来说更像一个概念,一个不可想象的天文数字。但有了更多现代公民意识的纳税人,越来越认识到“我”与这“四万亿”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关系,铆足了劲想将这个庞大数字,精细分解成一分一厘的投资说明,拿到阳光下来暴晒:怎么花的?花到哪儿了?比例对不对?结构好不好?为了这“公开”二字,律师申请,媒体刊文,代表热议,委员建言……纳税人“盯住四万亿不放松”,与其说是盯着一大笔钱,不如说是揪住了一种责、权、利的关联。

巨额投资为什么需要讨论?因为它关系到政府的巨额支出能否用于真正需要的地方,能否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同时,也关系到地区公平、行业公平;巨额投资为什么需要透明?因为它既关系到公民的知情权,更关系到公民的监督权,不受监督的投资必然会有巨大的浪费。发改委官员表示,公众想知道清单可向发改委查询。但查询信息不能替代投资前的审议与博弈。

“五一”黄金周欲“复”还休

两会期间,有来自旅游业内的委员提出,出于拉动内需、解决就业等考虑,应恢复“五一”黄金周。

而当年取消“五一”黄金周的提案人则认为,黄金周拉动内需不过是某些地方政府“忽悠”举措,目前是推行带薪休假的最好时机。这番会场内的争论也带动了会场外的热议。

曾几何时,大家对黄金周出行充满了抱怨,出行难、购票难、住宿难,好不容易挤进景区,看到的不是后脑勺就是脚后跟……可现在,五一黄金周刚取消不到两年,何以又有不少人希望其恢复呢?想想也不奇怪。就像一群常年喝玉米汁(黄金周)的人,吃得不饱,味道不好,如果政府说给提供面包、蛋糕(带薪休假制度)来取代,当然很好。可一旦发现原来这面包、蛋糕并非人人有份,还可能悬在半空中拿不到,于是便觉得不如回到大家都喝玉米汁的时代。

应该承认,相对于难以落实的带薪休假制度,由政府意志和法律保障的黄金周制度,确实能给大多数百姓的休假权带来更切实的保障。尤其对于那些中小企业的职工而言,带薪休假的主动权,往往掌握在企业老板或管理者手中,多数情况下,很可能成为无法落实的画饼。

此外,主张恢复黄金周的声音,也更多地来自旅游业与急于提升经济状况的地方政府,更多源于提振旅游经济的需求。这种想法有些一厢情愿:一来只算加法,不算减法,光看到拉动内需,不管集中休假对于金融、股票、外贸等多个领域的伤害,也没有认真考虑国内旅游的合理开发。再者,经济危机时代,人们自然会削减一些不必要的开支,旅游这种非生活必需品常常就在削减之列。很难指望它扩大内需,拉动经济。

着眼长远,则无论对于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还是对于旅游、运输等行业的健康发展,带薪休假制度都强过黄金周制度。但群众需要马上可以享受的假期,旅游业需要马上可以兑现的收益。眼前与长远,就这样胶着在一起难以取舍。

总之,恢复还是不恢复,既要充分论证,更要全面听取民意——不管是黄金周还是带薪假,其中的“含金量”,最终还是老百姓说了算。

教师需要怎样的“公民务化”

全国政协委员朱清时再次建议:为了鼓励优秀教师服务农村贫困地区,必须把中小学教师逐步变成国家公务员。

呼吁教师公务员化,是基于“公务员比教师具有更强争取利益能力”的现实。那边厢,人们对公务员的高收入、高福利以及为自己争取利益的高能力颇有微词,急于通过法律法规来按捺那些不安分的手;这边厢,人们又希望把教师“裹”进来找公平。教师待遇由《教师法》保护,公务员待遇由《公务员法》保护,人们为什么就觉得《公务员法》比《教师法》更“管用”呢?

我们不缺法律,法律15年前就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问题的要害在于:为什么法律的承诺如此轻易地被虚置?一些地方有令不行、有法不依,长期漠

视教师待遇与法律规定,而基层教师在权力体系中又基本处于末端,缺乏博弈能力,这一强一弱,才是掏空基层教育的关键所在。如此看来,这个困境不是“教师列入公务员”就能迎刃而解的。“教师公务员化”的本质,是“像保障公务员待遇一样保障教师待遇”。这要有一系列的待遇联动机制——明确以“公务员总收入”作为参照标准,并通过人大对区域内公务员收入水平准确评估;在财政上确立单独的工资划拨账号,并加强对基层教师办理医疗、养老保险状况的检查监管;对地方财政加强约束,对擅动教育经费者严格追究责任;赋予基层教师更多话语权,避免“被管得死死的”,只强调教师义务,而忽略教师权利……

刘翔:一只撞到“枪口”上的“麻雀”

去年两会,刘翔请假;今年两会,他再次请假。也就是说,身为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的刘翔还没有参加过两会。虽然他在政协会议闭幕前一天匆匆地赶到了会场,但关于他的议论早已是满城风雨。

刚开始,人们讨论的还只是他该不该再次请假;到后来,争论的焦点集中到了他“是否有资格担任政协委员”以及“该不该辞职”等问题上。

两次会议两次请假,不仅没有任何提案,而且还自称是来“学习”的——刘翔的行为和言论难免让人们对他参政的能力和议政的热情产生狐疑。但“力挺”刘翔的人也不少。有人说,请假的有几百人,为什么只盯住刘翔?像刘翔这样的明星委员有很多,是不是都该辞职?如果刘翔拿了北京奥运会的金牌,还会受到这样的质疑吗?等等。

人们盯住刘翔,无非是因为他的名气最大、最具代表性而已。的确,“飞人刘翔是一只撞到“枪口”上的“麻雀”。人们都来“解剖”这只“麻雀”,并不仅仅是“冲着”刘翔来的,更主要的是针对政协委员的推选标准及其机制。

真正的问题是:应该推选什么样的人担任政协委员?是应该把政协委员当成一种“荣誉”奖励给各界的杰出人物,还是应该“体育的归体育,政治的归政治”,让有参政能力和议政热情,又有普遍代表性的人进入政协?政协如此,人大也是如此。如果大家都能认识到这个道理,那么刘翔这只“麻雀”就“解剖”得很有价值。

明星代言应该“连带”多少责任

《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通过,几天后的全国两会上,便遭到了冯小刚、濮存昕等委员或代表的质疑。矛头所向,都是“明星代言食品广告要负连带责任”这一规定。“明星”怎么界定?这是人们看到这一争议后马上就可能产生的疑问。这一条款的原文是这样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明星而言,“鉴别能力”确实是个问题。就拿“三鹿”奶粉来说,当初连质检部门都不知道它含有三聚氰胺,明星怎么可能鉴别呢?冯小刚、濮存昕委员在两会上为明星们叫屈,理由大概就在这里。

不过,另外一些人的看法也同样不无道理:消费者选择某种产品,明星的代言、推荐一定起到了某种作用,否则商家也就不会为明星的一两个镜头,付出高额报酬。既如此,消费者因为“享用”明星代言的产品而受害,其中自然也有明星责任——哪怕只是“连带责任”。

针对明星们的质疑和困惑,北京市消协秘书长张明的回应最干脆:“明星如果害怕担责,就不要代言。”

面对两难的争端,事情的关键或许在于对“虚假广告”和“连带责任”作何理解。什么样的广告算“虚假”?“虚假”到什么程度、明星应该相应“连带”多少责任?这都应该有细致的规定。否则,笼统的应该或不应该,都不太站得住脚。

看病究竟难不难、贵不贵?

“看病难、看病贵”是公众普遍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两会期间,“冷后三年各级政府拟投入8500亿元保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新医改方案将在两会后马上执行”的消息相继传出,同时,医卫界委员“中国看病不难也不贵”“患者求医标准过高,导致医疗资源拥挤”“医改应照顾医务人员积极性”等说法,也引起了坊间的热议。

正确的态度,不是揪住“难不难、贵不贵”来抬杠,而是要分析造成“难”与“贵”的体制、结构上的扭曲。比如,优质的医疗条件和人才都聚集在大城市、大医院,基层医院太薄弱,老百姓必然会都往大医院跑。但这显然不能简单怪患者“求医标准过高”。否则,还搞什么医疗改革,直接加强对患者的教育,“降低求医门槛”就好了。

医改的方向,既要加强医疗上的财政投入,更要考虑打破这种失衡的资源格局。钟南山建议政府计划用于医疗领域的8500亿元全部花在健全社区医疗方面,不是没有道理。现在的问题是,就争取资金的能力而言,越是大医院、大城市,争取能力越强,越是小医院、社区医院,争取能力越弱。而这显然不利于打破资源的失衡格局。所以,政府必须更加旗帜鲜明地对新医改中筹资体系、医疗费用框架、医疗服务格局有更为清晰的判断,光靠医疗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是指挥不出一个充满善意的医疗格局的。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在两会上说过,医改就是要解决老百姓的看病就医问题,但医改的主体是医务人员,没有医务人员参与的医改一定是不成功的。可是,如果医疗界的委员真的认为“中国看病不难、看病不贵”,人们还如何能期待医疗人员在医改中扮演“积极”的角色?如果医疗界的位置找不准,想让中国医改的方向找准,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运动”根除不了“牢头狱霸”

前不久,“雷”动全国的“躲猫猫”事件终于水落石出:原来李荞明是被“牢头狱霸”殴打致死的。在公布真相的同时,检察机关称“牢头狱霸”问题“长期存在”。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则透露,将在全国范围内对“牢头狱霸”进行严打。

如果没有“躲猫猫”事件,“牢头狱霸”会受到公众如此“级别”的关注吗?司法机关会公开承认其“长期存在”吗?相信每个人心中都会有自己的判断。不管怎么说,司法机关开始直面这一严重问题并准备开展一场大范围的“严打”,终归是好事儿。但人们还是不能不追问:“牢头狱霸”是怎么炼成的?它为什么会“长期存在”?运动式的“严打”能解决问题吗?

“牢头狱霸”虽然霸道,但在警察面前,他们绝对不敢造次。看守所或监狱,就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而摄像头等现代监控技术,更是可以让警察的“眼睛”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但李荞明的死,让我们知道警察可能碰巧不在现场,摄像头也可能“坏了很久了”……如果一发现欺压的行为或“称霸”的苗头就立即予以打击,还会出现所谓的“牢头狱霸”吗?

“躲猫猫”事件以及历史经验

早已证明:“牢头狱霸”若能“长期存在”,一般都是监管人员“长期纵容”的结果。因此,要治“牢头狱霸”,必须先整“监管队伍”。运动式的“严打”,或许能短时见效,但并非长效之计。

“招富济贫”的价值颠倒

“富人的子女考名牌大学,差一点分都可以收,但要高额收费,然后用这些钱帮助穷人的孩子上大学,最终实现教育公平。”被称为“中国首善”的陈光标委员在两会上的这一建议,遭到了代表委员以及公众“一边倒”的批评。

陈光标提此建议的动机肯定是善意的,他显然是在为上不起大学的穷孩子着想。但他的提议可能会为了实现一种公平而伤害另一种公平,甚至是伤害一种价值更高的公平。同样的试题,同一个“门槛”,不管贫富贵贱,录取一视同仁——在现行的高招制度中,这是最基本的公平,也是公众最看重的。穷孩子考上了却上不起,不公平;穷孩子的分数线比富孩子高,也不公平——如果非选一个不可,多数人可能宁愿选择前者。

更重要的是,要实现就读公平并不是非牺牲录取公平不可。为了解决贫困大学生的入学问题,政府提供了“绿色通道”,并提出了“不让一个大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弃学”的口号。同时,社会慈善事业也可以提供帮助。此外,奖学金或助学金制度也是一个努力的方向——大学为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提供高额奖学金,大量优秀毕业生在事业成功后再大量地向大学捐款,会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政府财力正逐步增强,慈善事业也发展迅速,一切都在朝着有利于全面实现教育公平的方向发展,“办法总比困难多”。所以,不管怎么说,“招富学生,济穷学生”这种颠倒价值的办法都不应该成为选项。

官员财产公示听到声,更要看到影

人大代表韩德云在今年两会上第四次提交了“公务员财产申报法”议案,引起公众高度关注。

被称为“阳光法案”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从提出至今,已经“准备、研究”了20多年。今年两会期间,人们听到它的脚步声越发近了。但焦急的人们不只希望听到声,更希望看到影。毕竟,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在世界各国都被认为是反腐的有效手段,了解纳税人所供养的官员们的收入状况、全面实现监督,是广大纳税人的权利与梦想。

自去年北疆小城阿勒泰“吃下第一只螃蟹”引起轰动后,总理出面肯定,中纪委、监察部有关人士也相继声明“正在研究、论证并想办法制订”,相关制度俨然“呼之欲出”。看来,真的不再是要不要做的问题,而是究竟怎样做的问题。但如果没有一个可监督、可预期、可追问的立法时间表,热情的公众仍将无从把握,这种僵持还不知道会持续多久。

某省政协一位主席的话让人印象深刻:“让官员财产公示?为什么不公布老百姓的财产?”这让我们得以窥见一些官员的心态,也不难预期相关制度的阻力。或许,此制度诞生的最大掣肘,便在于庞大的官员群体的抵触情绪,和可能动用各种权力资源进行的抵制。

无论如何,人民希望的,是制度的保障,是切实的落实。

“60年大庆”该不该“特赦”

“应该在建国60周年大庆之际实行特赦”,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葛剑雄的这一建议及提案引起了争议。有人认为,特赦可能造成社会治安负担;有人担心,特赦可能招来权钱交易,导致该赦的未赦,不该赦的被赦了。正在这个当口,连杀8人的湖北随州特大杀人案凶犯熊振林也递交了诉状,希望通过“国庆大赦”保住性命,这更加重了人们的担忧。

《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大有权“决定特赦”。这项权力已经被用过七次了,但那都是30多年前的事儿,而且都是针对战犯的。民犯们是不是也应该有机会享受到这一特殊的“福利”?我想答案应该是肯定的。那么,应该在什么时候让民犯们享受到这一福利?“大庆”应该是最佳的时机。

有几个问题必须厘清:一,葛教授建议的特赦并不是“普赦”,它只针对轻微犯罪和过失犯罪,那些“罪大恶极,十恶不赦”的人,应该不在特赦之列。二,特赦也不一定就是免死或者释放,也可以是减刑或者改变服刑方式,这意味着那些罪行比较严重的人不会马上回到社会。

特赦不仅是一种“节日礼物”,也是一种教育的手段。判刑乃至杀头都不是目的,惩罚的同时也不应忽略感化的作用。“恩威并施”,特赦可能更有利于改造。

司法腐败不能成为反对特赦的理由。4万亿投资中可能出现权钱交易、家电下乡中可能出现权钱交易……各行各业都有腐败的隐患,难道我们什么都不干了吗?

“解放小摊贩”难在把握“度”

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建议“解放小摊贩”。在两会召开前不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关于“小摊贩合法化”的呼吁引起过热议。

近年来,小摊贩与城管的冲突时有发生,有时甚至到了血腥的程度。现在,就业又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如果可以“解放”小摊贩,既能增加创业和就业的机会,又能避免暴力性冲突,看上去“一箭双雕”。

城管已经“声名狼藉”了,但没有了城管真的能行吗?在城管面前,小摊贩确实是弱者,但他们的存在也确实影响着城市的正常运行。在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各大城市的道路资源日趋紧张。在城管经常诉诸“暴力”的情况下,城市的交通堵塞都已经让人无法忍受了,如果小摊贩再占据部分马路,交通会变成什么样子?为了市容而把小摊贩都赶出马路固然有些极端,但如果城市里到处都是“引车卖浆者流”,都市人真的能够忍受吗?

也许有人要说,“划定区域和时段”,让他们“有序经营”不行吗?可问题在于:他们会那么循规蹈矩吗?小摊贩是弱势群体,值得同情,但他们的文化程度普遍很低,确实缺乏规则意识。屡屡发生的冲突事件,固然有执法不文明方面的原因,但也与小摊贩的不守规矩有很大关系。很多冲突就是因为“越位”而引发的,比如违规占道经营。这样的议论,并不意味着反对“解放小摊贩”,问题的实质是:“解放小摊贩”说起来容易,但实际操作会有很多困难。比如,“范围”扩大到什么程度?如何处理就业及“解放”与交通及市容管理等各方面的矛盾……这些“度”确实是很难把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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