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黑铁到青铜

2009-05-29

商界评论 2009年3期
关键词:白银人类

孙 涤

人类能否超越“我”,而仅以他人的立场和利益来规范交互行为?

王小波文思奇谲,他用黑铁、黄金、白银、青铜把世界简单又而奇幻地纳入,摇撼着人们僵滞、锈蚀、沾沾自得的脑瓜。

出于对小波的敬意,我也用这些金属为线索,廓清文明社会的几个基本法则。

黑铁法则

在生命的漫长进化中,黑铁法则发挥着基本的作用,促成了当今人类所谓的“自利基因”,在生存的竞争里,无视黑铁法则的物种恐怕早已湮灭。进化理论的学说告诉我们,黑铁法则是人类互动行为的基本法,奠定了人类独有的“公平竞争”的基础。这个基于“报复”的法则,或许显得不够文明和宽容,表达也需要有文藻的簇拥,却是人类社会进展到复杂的组织和高阶的文明才逐渐形成的原则。

首先,黑铁法则不主张主动侵害他人,对处于“强势”的一方,即有能力主动出击的一方来说,不主动出击已经展示出“利他行为”。其次,黑铁法则要求“一报还一报”,即“报复”要有限制。在“利他”和“报复”均有相应制约的基础上,“公平的生存竞争”才能够展开。无论对一个社群里的个体成员之间还是在不同社群之间,这都适用。孔子的“报怨以直”中的“直道”,我想,就是黑铁法则的本意。而鲁迅先生在他的遗言中曾正告儿子,损人牙眼而又不主张报复的人,是绝不可相信的,指的也应该是这层意思。

黑铁法则在实验经济学中也得到验证。在大家熟知的“一锤子博弈”的著名实验中,甲和乙在游戏前完全不相识,而且彼此都明白事后永不会再有任何联系。在这种情景下,甲向乙提议两者来分享100美元,条件是乙必须同意甲的分法,否则谁都得不到一分钱。根据“经济理性”的假定,既然是一锤子交易,只要不是零元,任何比例的分配都将被“理性的”乙方所接受。以一元为最小的分割单位的话,甲作为一个“理性的切蛋糕者”,甚至可以提议甲得99元而乙得1元的分法;乙基于“自利”计较,理当容忍甲的分法,因为乙对甲的不满或报复在博弈后都将无从实现,得1元总比没有强。然而,和博弈分析员的预期一样,在世界几百个社区,无论在现代国家还是原始部落里,甲再自私,也只提出了74:26的比例分法(发生在亚马孙流域的一个原始部落。)不少社群的甲甚至提出40:60的比例来优待对方,在西方发达国家里甲乙两方一般会满足于55:45的分法。

这样的实验结果不能不说是对“经济理性自利追求极大化”假说的一种重大修正。这个博弈与其说能得出人类的基因不是自利或者不够自私的结论,毋宁说它揭示了人们从自身的体验而能比较准确地预期对方策略的反制行动,因为有时乙甚至宁可舍弃可能得到的40元,也不愿意成全甲所提出的60:40“偏心”分配方案。

黑铁法则常被批评为过于消极,容易导致“冤冤相报”“以暴制暴”等种种罪恶,这类指责确实不无见地。人际的互惠关系和交易行为往往不能同时发生,给予和回报之间常存在时差,要求付出和回报即时结清或兑现并不实际。在黑铁法则的狭窄框架的限制里,人们的互惠活动就无法充分展开。

城市交通的乱象就是一个显例。随着小康社会的步入,私家车日趋普及,道路也越来越为之拥堵。拿北京来说,它街道每公里的平均小车拥有率不及伦敦的五分之一,但道路堵塞的严重程度却有过之。稍加观察就会发现,很多状况都是“自作孽”,司机、路人、骑自行车者互不相让所酿成的。萍水相逢的行车和行人就像“终极博弈”的参与者,礼让无异于吃亏,占了他人的道也不见得有报应,而见缝插针能抢则抢的结果往往导致交通的瘫痪,谁都走不动。在这种氛围下,原来有礼让良好习惯的驾车人也会沾染陋习,以“丛林法则”来行事。笔者就有切身体会,在北京工作开了一段时间的车之后再回到美国,就很容易吃到罚单,至少会挨到其他司机的喇叭警告。

不难理解,“黑铁法则”必得扩展:先付出的一方只能施惠于先,期待受惠方的回报于后,而双方就必须在合理的预期下表现出耐性、宽容和信任。我们通常所说的“情商”,大体上指的就是人们根据对他人反应的准确预期来合理调整自己情绪和行为的能力。由于人们无法全面了解并确知他人的意愿,比较可行的途径是推己度人,推邻人而及远人,从自己的意愿和好恶出发来推断别人的意愿及好恶。于是就有了几乎所有文明的族群倡导和遵从的“白银法则”和“黄金法则”。

白银与黄金法则

我们的祖先,以及全球各部族的先贤们,在所谓的“大轴心时代”(大抵是起于夏商而止于战国时期的千年,其间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和文明规则被行诸文字)就确立起“白银法则”和“黄金法则”,通过将心比心,有力地扩展了人类的各种互惠行为以及文明的组织和律法。与黑铁法则相比,白银法则和黄金法则无论是对社群还是对个体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白银法则和黄金法则的确立已经久远,却依然是人类致力追求的理想,它们怎样才能和最实际的黑铁法则结合起来应用呢?人类文明的历史实践表明,有效的方法是,对他人尽量先以白银法则和黄金法则待之,除非他人被发觉其有违反和背叛的行为;但在制裁了背信行为之后,应尽力重新回归白银法则或黄金法则,直到有足够的事实证明对方是不可救药的。

上文“终极博弈”中的交易过后老死不相往来在现实世界里毕竟不是常态。有一种实验将其扩展,来考察在重复交易情况下人们的博弈模式。它是这样设计的:四人一组参加博弈,每人分得10元钱,他们可以自由选择投资于一个公共资金池。无论由谁投资,投资的总额在每局游戏后会翻倍,然后再平分给这四个人。最理想的情况似乎是每个人全数投资,各出10元,结果资金池由40元翻倍为80元,均分后各得20元,每人的投资报酬率是100%。可是,结果均分并不意味着大家都均等出了力。设想四个人全是追求自利的理性人,其中若有一人不投资,那么其他三个人投入资金池的30元将加倍成60元,四人均分各得15元。结果三个投资者的财产各为15元,而那个搭便车的人则为15加原有的10反而成为25元的“首富”,其投资回报率为无穷大(15/0)。

可以肯定,要是搭便车的“卑劣”行为不受惩罚的话,会迅速污染全体,没有谁再会投资,而再生产将趋于停止!因此对个人效益最大化的“卑劣”行径的惩罚是必须的。当允许参加者对搭便车者施行惩罚时,情况就会发生变化,即使惩诫的成本很高昂,施行者也乐意为之。当游戏规定,参加者要想对“卑劣”的同伴每罚一元钱,自己必须赔上0.3元时,实验发现,几乎每个人都迫不及待地乐于惩诫他人“背叛”行为,即使贴上30%的老本也在所不惜。

在世界各地的反复实验也都表明,无论哪个族群、哪种文化传统、人们都会诉诸黑铁法则。但是一个成熟的文明为了长远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出于怜悯和宽容,仍有必要给予“背叛者”(无论是团体内部成员或团体外的)改正的机会。一旦黑铁法则奏了效,就立即考虑重新实施白银或黄金法则。如此,扩大规模的再生产才有可能开展下去。

为了更形象地说明白银法则和黄金法则所倡导的以合作求互惠的原则,怎样同黑铁法则中以报复求互惠原则相结合,让我们再设计一个简单的博弈游戏:参与博弈的甲、乙两方都是“经济理性人”,奖惩是这样的,要是两人都合作的话,各得2分;要是两人都背叛,则各得1分;如果一人合作另一个背叛的话,则背叛的一方独得3分,而合作的“傻客”得0分。博弈规定重复十次。结果会是怎样的呢?

A.两人自始至终采取合作策略,结果每人各得20分;

B.假如甲方极为自私,而乙方则“衣带渐宽终不悔,为甲消得人憔悴”的话,那么甲一路背叛策略玩下来尽得30分,而乙是“左脸颊被打肿了又凑上右脸颊”,最后得0分;

C.双方都对对方全无信心,从一开始就采取背叛的策略,而且一路干到底,那么各得10分;

D.两个“理性人”都极精明,力图扩张自己的利益,结局就会复杂一些。假定甲在预计乙无法报复的条件才采取背叛策略,在最末了的第十次博弈才耍赖的话,他的得分上升为2×9+3=21分,而乙的得分则下降为2×9+0=18分,总收益是39分,损失1分。如果乙也不是“省油的灯”,采取相同的终极背叛策略,那么两人的得分各为2×9+1=19分,总收益少了2分。问题是,甲可以在第九局就先下手背叛,这样他的得分就变为2×8+3+1=20分。乙在第九局吃了亏,再依照黑铁法则在第十局惩罚性地背叛,那么他的得分变为2×8+0+1=17分,于是总收益下降了3分。依次递推,最终又回到了C的局面,阶级斗争占了统治地位,各得10分,而总收益蜕变为20分,一个经济学上所谓的“纳什均衡”!

想一想,白银法则或黄金法则会给社会带来多大的贡献。回到交通堵塞的例子,现代社会通行的做法是,在路权不明或不易确定的情况下,车辆依次而行,每个方向按顺时针各走一辆。无论是大型球赛结束后驶出停车场,还是卡在十字路口,这种约定俗成的方法都能有效克服见缝插针的自利行径所导致的两败俱伤的局面。

青铜法则

近一万年以来,人类社会的文明演化的主要动力来自于文化、观念传播和社会选择对于现代人种的影响,要远远超过自然的选择力量。

成吉思汗和贝多芬是两个人类文明史上出类拔萃的个人。成吉思汗天赋异禀,留下了大量子裔,他妻妾成群(据说使有后代的就有五百个之多),加上他子辈、孙辈的子女,在他六十五岁去世前,直接携带老成基因的人就有二万之多。七个半世纪以来,成吉思汗的基因更是流布人间。据美国《时代》周刊的报道,人类学家估计,带有成吉思汗基因的人占了黄种人,其中以中国人为主体,5%至12%左右。贝多芬的创造力则完全体现在不同的范畴,他没有子裔,但他的音乐激励着和升华了无数的人。几乎可以肯定,这些人都和老贝的基因无涉。作为一个汉人,笔者起码有廿分之一的概率是老成的后裔,但说实在的,我只体会到老贝的精神感召,而丝毫无法体验到老成的传承。

因此,我们可以说,相对于基因,人为的构建对人类的演化有着更强有力的干预。无论从火的有控制地利用到马镫乃至超级计算机等的发明,从粗糙的器皿到艺文的种种创作,从祈佑的原始崇拜到“湟■”境界的认同,从果腹之物的采集狩猎到对宇宙命运的探索……文化构建改变了人的行为和思维,甚至改变了人类基因延续的“自然轨迹”。

在讨论青铜法则时,我们也需注意,人类经过数亿年的物种进化而来,人类的行为已熔铸在其基因里。认为新生的婴儿是一块“白板”,可以任意涂写,是一个深刻的误解。无论是对“赤子之心”的观察,还是用近代科技手段所做的各种分析测试,都能验证人与生俱来就有着固有的自利倾向。任意拔高文明理想,不顾人性而赋予人们不能承担的德性,是非常危险的。

在此试举一些浅近的例子来帮助理解。大家熟知的,如“为人民服务”的表述源起中世纪的教皇;如“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来自大仲马的小说《三剑客》;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所要求“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再如,“博爱”一词则来自法文的fraternité,英文中的fraternity, 即“兄弟会”(“海内皆兄弟”?)的意思。“博爱”一词很早就曾出现在中国的典籍,如《孝经》里,但我猜想,和自由、平等一起,现代的“博爱”一词是从日译本引进的。我惊讶地发现,很少人注意到“博爱”来自fraternity;(当有机会问及我的EMBA的学生,大多还以为是“universal love”或“general love”呢。)

“利他”行为的对象,“他人”,在教皇,是主内兄弟,即有同样信仰的一群;在达特安,则是颇多斯、艾多斯和阿拉密斯三个拜把哥儿们;而在雷锋,则是阶级兄弟。无论是按教派,靠结义,或是根据“生产资料的所有关系”来划分,爱都难于“博”到同类的全体。

眼下竞争在全球范围中展开,人们又提出“地球村”的理想,试图把“利他”的关系,从一个基因高度重叠的小村落扩展到全世界。作为愿景,这个观念或许相当崇高,但把它当做经济和社会利益分配的政策依据,恐怕又是一种青铜法则。

在一对情侣分手时,主动提出的一方会说“我配不上你,”而实际上说的是“你配不上我,”略涉世故的人不难明白这类“文明的奥妙”。在研读或引用贤人、达人、伟人、大人、名人、闻人,还是奸佞之人时,同样请注意分清他们语录中的我、我们、你、他等等的真实含义。细心一点,你往往会发见他们话里的“我们”会变得相当含混。屡见不鲜的是这样倒错的情节:“我”,说话的那位,经常不包括在“我们”之内,而“我们”里理当有的“你”,话的对象,却成了“他们”中的一员。

在讨论有丰富人文价值内涵的原则,特别是青铜法则的时候,请一并考虑“权利”和“责任”,最好能在“权利”层次上把自己“放下”,在“责任”层次上又别忘了把自己“摆上”。否则,实话尚未启齿,恐怕已被骂得狗血淋头。

[编辑胡浩]

E-mail:chinacbr@vip.163.com

猜你喜欢

白银人类
白银银珠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颤抖吧,人类
人类会成长起来吗?
人类第一杀手
1100亿个人类的清明
宇宙中发现黄金白银“制造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