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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尔·卢宾的女性主义

2009-05-22

南方文坛 2009年2期
关键词:盖尔女权主义制度

许 诺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概括这篇女性主义历史上的奇文,我认为首先有必要对这篇论文的题目作一点分析,或者说修正。因为这篇文章的标题中所蕴含的双重意义可以为阅读这篇文章的任何一位读者提供一种理解指南。

文章的英文标题为 The Traffic in Women:Notes on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Sex,中文译为《女人交易:性的“政治经济学”初探》,这是一种典型的中国学院式的翻译,其特点在于喜爱使用固有概念和学术用语,并且省略一切语法成分,以显得“高深”——即晦涩难懂和易产生歧义。

当把“The Traffic in Women”简单翻译为“女人交易”时,由于省略了原文中的介词,基于中文词义上的误解就产生了。作为中国读者的我们很容易认为这一短语指的是“女人的交易”。“女人的交易”又是一个相当模糊的概念,它既可以指“用女人作交易”又可以指“女人做的交易”或是“女人之间的交易”。在通读全文之后,我们才能知道在本文中这一概念指向第一种解释,即一种“以女人作为商品的、涉及利益的交换和流通行为”。在这一行为中女人是被动的,是交易行为的对象,而行为主体则是人类中异于女人的另一方:男性。男性主导着这种以女性为对象的交易行为,并从中获得利益。这种利益不仅包括经济层面,还指向一个庞大的权利和阶级地位机制。可以说,“女人交易”一词在被正确理解的基础上,指向了全文的前半部分,即盖尔•卢宾基于对列维-施特劳斯的“亲属关系”研究进行分析和重新审视之上所总结出的那一部分。但如果仅仅是这样,那么我们将错过更重要的一部分。

请注意,在把“traffic”译为“交易”时,译者同时默认了介词“in”的语法意义,也就是把“in women”作为“交易的方式”来解释,即“用女人”来做交易。而在英语中,traffic一词不仅有“交易、交换”(包括商业性的和非商业性的)的意思,这个词也有“流通”的意思——事实上,我们第一次接触到这个词是把它作为“交通”来解释的——指向的就不仅是在个人或全体之间的交换行为,而是一种流动的运动方式。如果看到了这一点,那么“The Traffic in Women”就有了另外一种解释,在这种解释里,女人成为了一种媒介,一种载体,某些东西以女人为管道,在不同的男性主体之间流通。这一解释指向了盖尔•卢宾引入的精神分析学理论。盖尔•卢宾强调“势”作为一种更具象征意义的男性地位和权利的体现,它通过女性的身体从一个男人传到另一个男人,进行的流通和再生产,从而确定了一个女人在“势”交换网里的位置。

也就是说,“The Traffic in Women”包含着的两层含义各自指向了这篇文章重点论述的两个不同层面,即人类学/社会学层面的亲属制度——“女人交易”,以及这种制度在精神分析学层面的内化方式——“势”的流通。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何盖尔•卢宾将“The Traffic in Women”称为“性的政治经济学”,因为女人在这种社会关系之中处于一个极端微妙的位置。在第一个层面中,女人是“实物货币”,财物、社会联系可与女人的身体自由兑换;而在第二个层面中,“势”是在社会上通行的“纸币”,一种权力的凭证,男人们用“势”来换取女人和男人对女人的权利。“性”在盖尔•卢宾的分析体系里充当着与“资本”在经典马克思理论中同样重要的作用。

然而就这篇气势恢弘的长文来说,我们除了知道这些以外,还必须看到盖尔•卢宾在这整篇文章中的关键概念:性/社会性别制度(the sex/gender system)。她用这个词来描述社会生活的一个部分,“这部分社会生活是对妇女、性生活非常规者,以及个人人格某些方面造成压迫的场所”。

这一概念的提出首先建立在对经典马克思主义性别压迫理论的批评上。盖尔•卢宾认为:性/社会性别制度是独立存在的,因此对资本主义的分析不大能解释妇女和对妇女的压迫。马克思关于劳动力价值的决定因素中所提及的“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成分”,指的正是“包容了整个性别、性文化和性别压迫的领域”。而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尽管“令人沮丧”但他的积极意义在于引入了“物质生活的第二个方面”,把“性文化关系”同“生产关系”区分开来。指出了性/社会性别制度存在的重要性。

接下来盖尔•卢宾在整一套叙述中,全面解释了性/社会性别制度这部巨大的社会“机器”是出于什么原理、如何运作的:

她首先对列维-施特劳斯的“亲属关系”进行了研究。列维-施特劳斯接受了法国民族学家莫斯的原始互换理论。莫斯认为原始社会里赠送、接受和交换礼品在社会交往中具有非同寻常的作用:它们表达、确认或创立交换者之间的社会联结。在此基础上,列维-施特劳斯进一步认为:婚姻是礼品交换最基本的一种形式,女人是最珍贵的礼物。通过交换女人,交换双方(男人)建立了最可靠的社会关系——亲属关系。由于前国家社会的一切社会关系都由亲属关系组成和界定,因此亲属关系成为当时社会交往的特别语法。在社会层面上,性/社会性别制度的出现正是为了保障亲属制度。为达到这一目的,性/社会性别制度构建了三方面的机制:

A. 性/社会性别制度通过压抑人类的自然相似之处强制区分了社会性别,并塑造了两性性欲,将一个性别的性欲望强制导向另一个性别,以保证异性恋婚姻。

B. 乱伦禁忌机制压抑了同群体之间人的结合,从而保证了女人交易发生在不同群体之间,导致了一个广泛的关系网络。

C. 性/社会性别制度压抑女性性欲,将女性塑造成“被动接受”的一方,从而保证女人可以通过成为交换物的形式为亲属关系服务。

也就是说,建立在以女人交换为基础之上的人类社会亲属制度不均等地划分了两性权利,这一套以亲属制度为核心的社会制度体系规定了女性的从属地位。

在论述了性/社会性别制度的机制层面之后,盖尔•卢宾转入弗洛伊德-拉康的精神分析学,阐述了个人是怎样被造就成社会认可的男人和女人的。在精神分析学中,俄狄浦斯情结是个重要的概念,正是在俄狄浦斯阶段划分了两性,所以卢宾将其视为“制造合适的性个人的机器”。在前俄狄浦斯阶段,男孩女孩在心理上并无区别,母亲的育儿劳作引起了男孩女孩同样的对母亲的爱恋。当孩子通过亲属称谓发现了两性差别和乱伦禁忌,“俄狄浦斯危机”出现了,因为“亲属称谓指明了一个关系结构,而这个结构将决定俄狄浦斯戏剧中人和个人和物体的角色”。盖尔•卢宾借用了拉康“势”的概念,这一概念是赋予阴茎的一套意义,指向的是“把一个生理构造的差别转化为人类的第一个主要分类”,它负载着两性地位的差异,带着男人对女人的统治权力,“交换者”与“被交换者”之间的差异。“势”是男性地位的体现,它通过女人落实在男人身上。在“俄狄浦斯危机”中,孩子发现两个社会性别没有同样的性权利和未来。男孩抛弃了母亲,以此来换取“势”,他遵从的社会契约会给与他权利使得他在成年之后拥有一个自己的女人;而没有“势”的女孩由于没有可以用来交换女人的有象征意义的东西,而被迫重新界定自己与父母的关系,女孩背离母亲而转向父亲,因为只有父亲可以给她“势”,把她纳入“势”流通的象征交换体系,这时“通向女性气质发展的大门便向女孩开放了”。

至此,盖尔•卢宾完成了对性/社会性别制度双重意义上的印证。

关于这篇文章最终要解决的问题,盖尔•卢宾本人在一开始就相当明确的表明了态度。她表示这是一篇对于妇女受压迫、处于社会从属地位的性质和起源问题进行探讨的文章,而对于妇女受压迫的原因的探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评定实现没有社会性别等级的社会必须改变哪些方面”。

如果天生的男性侵略性和统治性是女性受压迫的根源,那么,女权主义规划中就该逻辑的要求或是消灭犯罪的那个性别,或是实行一种优生学方案来改变它的特性。如果性别歧视是资本主义对利润无止境贪欲的副展品,那么性别歧视就会在成功的社会主义革命来临之际枯萎。如果妇女在全世界的历史性失败发生在武装起来的父权反叛中,那么,现在是亚马逊族女战士开始在阿迪朗达克山区练兵的时候了。

在文章尾声,盖尔•卢宾结合列维-施特劳斯和弗洛伊德的阐释,提出了她关于女权主义乌托邦的想象。这种想象认为实现没有性别等级的社会的手段不是消灭男人,建立一个“亚马逊女权部落”①,而是消灭创造了性别歧视和社会性别的社会制度。她认为“女权主义运动必须有比消灭妇女压迫更多的梦想”,消灭强制性的性欲和性别角色,从而建立一个“雌雄一体、无社会性别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一个人的性生理构造同这个人是谁、是干什么的、与谁做爱,都毫不相干”。这是一个极为理想状态的社会,这一逻辑似乎无懈可击:试想如果性别不存在——请注意盖尔•卢宾认为社会对性别的塑造远大于生理结构上先天性的不同——那么权力、财产的流通和传递就无法继续以性别为指认条件,核心家庭的形式将不复存在,基于性别的分工也将消失。一旦全部的基于性别基础上的社会区别消失,那么被性/社会性别制度建构出来的使得女性受到性/社会性别制度压迫的制度也将消失,女性将得到真正的解放——当然男性也是。

盖尔•卢宾理想化的认为一旦基于性/社会性别制度之上的对于男女的强制区分和约束被取消——性完全自由化(允许任何形式上的性),社会性别的界定消失——两性之间的不平等状态也就随之消失,可想而知的,女性的受压迫地位也就不复存在——甚至女人都将不再存在,因为“女人”是一个被性/社会性别制度建构出来的概念。盖尔•卢宾的逻辑相当奇特,她没有试图讨论如何通过重新“洗牌”来达到两性平等:是提高女性地位还是降低男性地位?是增加女性权利还是减少男性特权?盖尔•卢宾的贡献在于,她始终没有把两性中的任何一方作为衡量标准,试图改变另一方的状态以达到这个标准。这就把她与主张压抑男性的性能量的激进女权主义② 与呼吁社会加强女性权益的保护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③ 区分开来,从而站到了一个更高的位置。因为她意识到无论改变哪一方的权利状态都是在对现有的“性/社会性别制度”默认的基础之上进行的改良。由于性/社会性别制度本身就是对人类自然天性的扭曲和压抑,这种要求“男人和女人一样”或“女人和男人一样”的改良只能带来一种后果:那就是两性中一方——至少一方——的自然天性的双重扭曲。但是盖尔•卢宾的失败之处也正在于此。她的女权主义理想彻底否定了业已存在千年的对于两性的划分,希望从根基上毁灭造成人类自然天性扭曲的性/社会性别制度建构,从根本上解放人类——不得不承认,这一目标由于太过完美而显得不切实际。事实上盖尔•卢宾本人也不能说明女权主义运动应该如何达成这一宏伟目标,应该通过怎样的手段,制定怎样的制度来接近这一目标。我们应该看到,尽管这个盖尔•卢宾式乌托邦是如此美好,然而女性不可能指望通过呼吁男性放弃性/社会性别制度所给予他们的一切特权,放下生活,来重新考虑他们心中最隐含的,真正的欲望——连一个最极端的女权主义者甚至都无法做到,因为这一目标的预设前提是每个人都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真正欲求,而悲观一点说,我们很可能已经在长达数千年的性/社会性别制度中丧失了这种能力。正是“盖尔•卢宾式乌托邦”的不可操作性,使得她文章中这一部分的叙述显得无力,而包含于这个理想之中的许多高瞻远瞩性的见解也被许多后来的女权主义所忽视。例如,盖尔•卢宾实际上早在那时就已经认识到“我们不仅是作为女人在受压迫,我们受压迫还在于我们不得不做女人,或不得不做男人也是个可能的情形”。我始终认为盖尔•卢宾站在70年代的女权主义立场上,仍然能够意识到——或者只是模糊地意识到——这一点是极为难能可贵的。她几乎跳出了那个年代女性主义者的惯常姿态,这使得她获得了更广泛和宽容的视野,使她能看到这种社会性别制度不仅对女性造成了压迫,也对男性造成了压迫。这种被盖尔•卢宾称为性/社会性别制度的社会制度不仅规定了什么是女人,也规定了什么是男人,什么是正常的性,什么是禁忌;并以一种在儿童时期就被内化的方式对生活在这个社会内部的所有成员起作用,尽管这种制度使得男性获得了比女性更多的权力——社会地位,拥有财产的权力和对女性的权力——但这种制度本身对男性并没有比对女性更加宽容,它庞大而无处不在的束缚并不会因为你是一个男性而有所减轻。这一点在20世纪末以来越来越多的关于性别认同倒错和变性的案例中可以看出,相对于由女性变为男性的变性人,社会舆论并不会对一个由男性变为女性的变性人更加宽容——甚至恰恰相反。

尽管很好地解释了妇女为什么受到压迫,以及整个社会形成的一整套社会性别机制是如何运作、延续,对一代又一代的人产生效用的,盖尔•卢宾最终还是没有解决那个她在文章开头就提及的关键性问题——妇女受压迫、处于社会从属地位的起源问题。是什么使得性/社会性别制度得以建立?是什么使得女性成为被压迫的对象?或者说,是什么使得处在那个“女性第一次从属于男性”的关键时刻的女性甘愿交出权利,使得自己沦为一种为亲属制度服务的物品?恩格斯将妇女交出权利的那一刻描述为一次男性集体反叛的结果,然而恩格斯这一描述的前提是在这“女性在世界上既有历史意义的失败”时刻之前,妇女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而男性则从属于女性。但这一前提本身已经被质疑,因为没有证据表明在实行母系继承的社会里,女人就一定拥有社会权威。试图从生产关系角度分析女性从属地位形成的原因的方法因此而步履维艰。于是更多人试图从生理学角度分析妇女从属于男性的原因。尤其是随着现在生物技术——特别是基因技术——的发展,很多基于两性基因不同的社会性别分析产生了。在这里我引述一个在我看来相当有意思的关于女性从属地位的起源的假说。目的是为了引起大家对于这一根本性问题的讨论。这一假说也是建立在现代生物学证据之上的。

从遗传学上看,在繁殖过程中提供卵子的母方占有绝对的遗传优势。就生物细胞学的角度来说,在繁殖过程中母方提供的是一个完整的细胞——卵子,作为一个完整的细胞,卵子为下一代提供的不仅是细胞核内的X性染色体,更提供了DNA复制的一切必须要素和细胞分裂生长的有效营养物质——包括细胞质中的线粒体,线粒体是本身有单独的DNA和遗传体系的半自主细胞。我们知道精子和卵子的结合仅仅发生在细胞核内,因此这一部分DNA是不受细胞核内基因控制的、独立的遗传体系。尽管卵子和精子一样都是拥有23条染色单体的“一半”,但相对于失去其他一切细胞组织,只保留最基本的细胞核内遗传物质的精子来说,卵子还拥有细胞核遗传物质以外的、可以被后代所延续和继承的信息。也就是说,繁殖过程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平等”,后代从母亲那里得到的遗传信息更多也更复杂,因此也就更接近母亲。事实上,地球上最初的物种都是进行细胞分裂的单性繁殖,也就是母性繁殖。如果单纯从“延续”这一角度说,则根本不需要另外一种“性别”,双性繁殖的出现只是为了提供基因变异的可能性。从这一角度看来,人类男性是一种“不必要”的存在。

这一理论认为,正因为这样遗传学上的不平等,人类男性的潜意识中先天具有一种“不安全感”——男性只是漫长的生物世界中随着时间出现的一种“选择”,而产生后代的女性才是“永恒”的。男性为了寻求自身的“延续”必须借助女性的身体,在繁殖的大型抽奖游戏中,几百万精子中只能有一个获得与卵子结合的权力,因此男性必须与尽可能多的女性性交,以此扩大自身得以“延续”的几率。在达尔文主义理论下,为了获得这种权利,男性之间需要不断进行争斗,因此男性基因在不断的优胜劣汰中具备了先天的侵略性。而女性由于先天拥有了产生自己后代的能力,而更加平和、安于现状。最后,一定会出现这样一个时间点,在这里男人们发现他们为了得到女性所作的争斗代价过于高昂,于是为了最低限度的保证男性具有产生自己后代的权力——也就是每个男人至少能拥有一个女人——男性们必须团结起来,并且发明一种机制来保障这一权利的实现。于是一切由此开始。

这一理论的有趣之处在于,它将女性从属地位的开端归结于一场男性的阴谋。更有趣的是,这场阴谋的发生是基于“男性劣等感”的基础之上的——相对于先天拥有延续自己生命(即产生后代)能力和权力的女性,男性需要“争取”才有可能得到自己的“生命延续权”。基于这一悲哀的前提,男性们必须借助一些外界的东西(比如制度和约束)来保证自己的权利,而女性则没有这种需求。请注意,这一理论将社会制度作为一个“先到先得”的东西来进行讨论,因为男性率先想到并且实施了这一制度,而女性则由于没有这种需要而没有发明另一种制度来约束两性之间的性行为,因此陷入了由男性制定的社会性制度的陷阱。从此成为这一制度长达几千年的受害人。即这一制度的形成自始至终是出于被女性“默许”的状况下的。

对于这样的假说,更多人或许会说这是一种激进女权主义理论,因为它的基础是承认女性在生理上比男性具有优越性;也会有相当一部分人觉得“把生物学和文化之间建立某种必然的联系是可笑和毫无意义的”,这种论调只能用于说明“女性的地位是怎样在人类基因中就被安排的,婴儿是怎样从卵细胞获得另一个X染色体的瞬间就决定了自己的性别特征和社会地位的。”的先天决定论。对于这两种观点我都相当赞同。但同时我认为从生物学角度来探究人类历史上女性屈于受压迫地位的开始点——如果盖尔•卢宾的理论准确,这一起源是与性/社会性别制度的建立同时发生的——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无论怎样从人类学和社会学角度分析,我们也只能探讨既有的制度和秩序而不能探讨更加主观的“起源”问题。我们应该看到并且承认,任何制度的产生背后都不可避免的涉及“人”。人是制度的发明者和执行者。在有文字记载以来的人类文明史上,任何一种伟大制度的建立都会与几个人的名字有关,与某种利益群体有关。由于涉及人,因此我们唯一的途径就是借助心理学和生物学,因为我们不可能回到那个时刻,把那个制定规则的人抓起来审问他发明这个制度的动机。正如我们可以从天文学和物理学的角度研究“宇宙的演化”,并且可以将这一过程描述得极为详细,但我们不能描述宇宙是如何从无到有的,宇宙为什么会出现,宇宙产生的那一“点”,那一时刻,与那一时刻之前的任何情形,而只能依靠推论和假想。

当然我并不排除由这种假说引发的关于另外一种情况的思考,那就是女性——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她们自始至终并没有处于某种被男性奴役和压迫的状态,正如假说中性/社会性别制度是在女性们的默许之下才得以建立一样,甚至与其说是女性掉进了男性设置的陷阱,毋宁说实际上女性才是一个更大的陷阱的谋划者,或者说女性并不介意掉进这个陷阱——因为她们知道自己才是漫长生物链中的主导者。 ■

【注释】

① 关于亚马逊女权部落的想象有两个来源,一是古希腊传说中的亚马逊女战士族,她们与无数希腊英雄的战斗流传在不同的传说之中。亚马逊一族发源于小亚细亚蓬托斯(Pontus)的特尔摩冬地方(Thermondon)的峡谷和森林之中。她们的首都是尤克森(Euxine)沿海的特弥斯库拉(Themiscyra)(今天土耳其黑海沿岸的特尔密)。根据习俗,男人是不能进入亚马逊人的国境的,但亚马逊人每年都会到访高加索的戈尔加利安斯(Gargereans),为的是传宗接代……在这个联婚盛会上生下来的女婴都会交由亚马逊一族养大成人。每一个亚马逊女战士长大成人时都会烧掉或切去右边乳房,以便投掷标枪或拉弓射箭。但在联婚大会上诞生的男婴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们一生下来就会被杀死或送回父亲身边。另一说是亚马逊人会囚禁一些数目的男人,以作“播种”之用,而且这些人都是奴隶的身份,并且在任务完成后就将他们处死。相传这些可怜的男人会被砍断手、脚,以防叛乱。另一个来源是真实存在在南美洲圭亚那附近的一个落后的母系氏族,她们定期地与邻族聚会,在聚会期交配,留下女孩,送回男孩。她们只囚禁俘虏,并作传宗接代之用,但最后俘虏是难逃一死的。她们嗜血如命,好勇斗狠,且最痛恨外族的入侵。

② 激进女权主义:无论在精神上还是肉体上,女性都比男性优越,女性性能力更强,适应恶劣生存条件的能力更强,平均寿命更长,并认为女性比男性更重感情,更热爱和平,而男人更具动物性,劣根性,因此女性比男性更优越,更高等,应该由女性承担主要的社会工作;在性的方面,激进女权主义提出“性之于女权主义,正如劳动之于马克思主义”,以强调性对于女性权益的重要性,并认为女性的性能力也超过男性。在性问题上,激进派女权主义者认为,性自由所要求的是伴侣之间的性平等,女性性解放最重要的是要扫除父权制机制,激进女权主义者猛烈抨击男性针对女性的暴力,激烈反对所有将女性设置为受虐和被动角色的色情作品,反对卖淫,反对将妇女作为客体的色情产业,由于激进女权主义对父权制的强烈批判,目前由激进女权主义发展而来的文化女权主义和女同性恋女权主义已带有强烈的仇男主义倾向和倒转过来的性别歧视色彩。

③ 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认为,与男性相比,女性无论是在智力还是在体力上都存在一定的劣势,因此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呼吁社会加强对女性权益的保护,反对家庭暴力,主张社会应该为女性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等等。

(许诺,北京大学中文系2006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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