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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载1吨实载31吨 遭重罚

2009-05-14王化银陈振龙

人民交通 2009年4期
关键词:过磅重罚交警大队

王化银 陈振龙

3月8日傍晚6时左右,浙江省义乌市交警大队上溪中队民警在四海大道与上佛路交叉口处查获一辆严重超载的拖拉机,核载1吨的车居然载了31.06吨,超载30倍,相当于一辆大货车的载重量。

现场交警说,查到如此严重超载的拖拉机他们还是第一次。当时,他们在该路口执勤,看到城区方向驶来的一辆牌号为皖10/90658的拖拉机运载的石子高出车厢栏板一大截,有明显的超载迹象,于是便上前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并随即将车开至称重处过磅。行驶证上核载1吨的拖拉机实际却载了31.06吨,属于严重超载。民警马上暂扣了拖拉机,以及该车驾驶人华某的驾驶证。

当交警问及驾驶人华某平时开车是否也如此严重超载时,他回答:平时是不会拉这么多的,但多少有些超载,这次主要是基于侥幸心理。暂住在义乌义亭镇区的他因上溪工业区某厂需要用石子,他立马开车到佛堂装车。由于当时看到天色近晚,加之又是星期天,误认为路上不会有交警上班,所以在装车时装了又装,直到装不下为止。想不到,还是被交警查获。

这位来自安徽蚌埠的华某,不得不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3月9日,义乌市交警大队对华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照一次6分的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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