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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男生

2009-05-13武艳飞

美文 2009年6期
关键词:王志文同桌班主任

武艳飞

蓦然又想起他,我迄今为止最爱的男生。爱他的那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侠客般的仗义。

记得小时候,我天生一副柔弱相,常招来势利眼们的欺负和嘲笑。其中小学校长的公子最甚,不仅欺负我。还有连同我一样的柔弱群体。我们甚为苦恼,此事被他知晓,决定为我们出头,杀杀公子哥的威风。在一节自习课时,公子哥又要发威了,想挑事。可是每当公子哥说任何一句话,都被他机智地顶回去,现在只记得有一句“酸溜溜”一当时电视上什么冰棍还是饮料的广告词。当然也离不开广大饱受窝囊之气的人民群众的响应和拥护——从此公子哥再也威风不起来了,从此我们认清了纸老虎的真相,从此我们扬眉吐气了。这大概是最典型的王子救出被困灰姑娘的故事吧。类似的故事还有很多。他无疑是属于最顽皮的类型,但是决不欺弱小,是这种硬碰硬的汉子。

有一段时间我俩是同桌,他上学老是迟来,不是迟到——小时候好像很爱上学,早早去学校——比如早上起床很早,到学校天还没亮,住校的学生起床铃还没响。夏天午休时不午休。在上学路上,大树下,河边玩到打铃开校门才进去。跟我这种积极分子相比,他是迟来。问他为什么迟来。他老说因为挨打——大概是有家长告上门了。听他说他爸打他可凶了,光听一下刑具就吓人:什么扁担。烧火棍,绳子之类。他的胳膊、腿、脸上老是好了旧伤添新疤,不是因为和伙伴打架就是因为挨老爸的打。可他讲打架和挨打是兴高采烈的,好像是英雄好汉一般。他还说他在山上找了一个山洞——农家人用来避雨的——练武。不是为了打架赢而是为了挨打不疼。记得他一脸自豪,我也很支持他在山洞里练武。

他爸是镇上的兽医,家里还开了个小卖铺。妈妈经常生病,还有一个长得很像他的弟弟。他放学后常帮着看小卖铺,一方面是因为爸爸出诊,妈妈身体不好;另一方面也是主要原因——可以偷零食,糖块瓜子之类,因为是同桌,也跟着沾了不少光。好像没给过其他的同学。理由推测如下:一、经常迟来,没有充分的时间呼朋唤友分配。二、我是同桌,有时间间隙分享。三、在路上自己享受消费一部分。到学校所剩无几。四、原本就偷得不多。

我们小学班主任可有学生缘了,我们都可听话可积极。打扫卫生,扫院子原本不洒水,用大扫把,我们洒水用小笤帚,其他老师笑着建议我们用鸡毛刷子。扫地,夏天都不准穿凉鞋出入,因为会造成留鞋印带起一丁点土渣的严重后果。当然以上过分的行为只表现在每周的卫生评比日。不过。我们的积极由此可见一斑。当时我们还搞了个类似“一帮一”的活动,延续时间挺长的,好像是二三年级直至五年级吧,历史久远。记不太清了,大概就是这个原因他成了我的同桌。好像我的学习开窍也比较晚。在小学三年级才明白为什么学校开大会给某些同学颁发奖状——因为他们考分高,学习好。“一帮一”中,有一次他的数学考了八十多分,比我的还高一点,其实他很聪明,只是不知道学习为何物。从此他就骄傲了,成绩再也没有起色,直到初中一年级念完辍学。

说到辍学,还大有讲头。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还是因为他的侠义。

初一的时候,新的班主任教我们英语,虽然教得还不错,但年轻气盛,不会笼络学生,还要操练我们,常不分青红皂白地骂人,因此我们都不喜欢他。这种敌对的情绪愈演愈烈,尤其是男生——干脆大搞破坏——把教室的电线扯断,再专门接反,然后一开灯就烧。再接,如此反复几次,以致最后班主任老师亲自站在桌子上接电线。记得他有一个顺口溜——是什么杂志上的:Miss miss please,close your eyes,open yourmouth,give me a kiss。这引起我们的强烈不满,老师怎么可以讲这种话?当时班里一片混乱,本来想给我们一个下马威的老师比谁都狼狈。男生乘着晚上用小刀把他的门帘划成一道一道,在墙上写他的名字,课间在老师走过时起哄:Miss miss please,close your eyes,open*/our mouth,give me a kiss。现在说这些对老师毫无诋毁之意,只尽现当年顽劣之恶迹。听说他还跟老师单挑了——和老师面谈。请老师把他的妹妹介绍给他。简直是色胆包天呀——想一想这是初中一年级的事迹。他想得出这样的损招,可见当年这班顽童怎样的不可救药。我倒是那种听话的好孩子,可惜可惜。

初一就这样完结了,校领导鉴于对我们的深远了解,深知我们的光荣历史,出于对祖国花朵的爱护,决定进行大整顿。老师另谋高就了,听说去一家大企业当翻译了。他,由于荒废学业和劣迹斑斑,自动退学了。好像是情理之中。初中的时候,我们的关系没什么发展。反倒丢失了那种两小无猜的感觉。

他长得像主志文(年轻版),从此我就喜欢上了王志文。记得那会儿演《皇城根儿》,其中一个情节是小姨子“燕子”喜欢上了姐夫王志文。有个同学无意说我长得像“燕”子,害得我照了好几天镜子。我发现他喜欢另一个女生,她学习好。人也厉害,不像我老受男生的气,再顽劣的男生她也能操练乖了。他辍学之后还回学校找过她。在初三毕业的时候,他还回来照了毕业照,老师们同意了——他其实人缘很好,给大家的印象很好。他要站在那个女生旁边,老师还拿这件事开他的玩笑。

这已无关紧要了。

我上了中专后倒是没怎么想他,知道他不喜欢我。他喜欢的人比我厉害很多。因为住在一个镇上,父母都很熟悉,母亲常和他爸开玩笑要结亲家。我当时听了心里也不害臊,倒觉得很可惜这只是个玩笑。

假期回来,和几个同学在市集上见面。他们第一句话就是问我知道不——他死了。

当时就懵了。怎么可能,那顽劣的人怎么就死了?以为他们逗我,哄我。不想是真的——他们家盖房子,他开着四轮车拉石头,在上坡时没上去,车翻下路畔石崖,伤势很重……到医院抢救,一天就花了一万多,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农村,这不是小数。听说最后终于醒了。然后又突然去了。

从那以后我特别想念他,臆想如果他还活着,我们的种种可能。一个版本是我让他学手艺,然后和我成亲。

他离开人世已很久了,在伴我青葱岁月的男生中,没有谁比他行侠仗义的,没有谁能像他一样为了弱小的我挺身而出的。他就是我的黑马王子。他就是我最爱的男生。虽然在他看来这一切和我无关。

谨以此文告慰离世十二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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