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课文”就是“教语文”吗
2009-05-13孟其银
现代语文(教学研究) 2009年11期
“教课文”与“教语文”差不多,平时我们老师所说的“教语文”,其实就是“教语文书”,也就是“教课文”,能把课文教好,其实就是一个很不错的语文老师了。但“教课文”与用课文“教语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用语文书“教课文”,其实就是传统的“教书匠”;用课文去“教语文”,就是引领学生怎样去阅读,课文只是一个例子,这样的语文教师其实就是新课程理念的实践者。
这就是新课程理念下必须要处理好的教材与教学的关系问题,要正确处理这一关系,笔者认为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用好课本,认识教材的载体地位
教材只是学习语文的一种媒介,是引领学生学习语文的桥梁,况且现行的教材编写不一,学生的知识程度、生活习性、对所选入的课文的喜爱程度、接受程度各不相同,但教师不能因此而放弃教材,对教材持否定态度或怀疑态度都是不可取的,因为教材毕竟是学生学习语文的重要凭借,是学生学语文的一种向导。这就要求教师根据教学的需要,可对教材进行调整,进行增删,切不可死教书,抓住某一课文不放。有时发现有的老师对某一文章研讨得过于细致,以至于显得非常呆板,教师死死教,学生认真学,课堂教学就是教师对学生单向的“培养”活动。教师是知识的占有者和传授者,对于求知的学生来说,教师就是知识宝库,是活的教科书,是对课文很熟的人,是很有书本学问的人。教师就成了课堂的权威与主宰,师生关系为:我讲,你听;我问,你答;我写,你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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