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人本主义理论及其对我国语文教学的启示
2009-05-13李聆
现代语文(教学研究) 2009年11期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人本主义心理学成为美国当代心理学的主要流派之一,代表人物有马斯洛(A.Maslow)和罗杰斯(C.R.Rogers)。人本主义心理学提倡对人的研究,“以人为本”,主张用人的观点和方法来看待人,反对把人当作动物。他们认为,人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要了解人、研究人,必须用“全人”的视角研究正常的人,特别是人类的“精英”(自我实现的人),其目的在于发现那些“人之为人”的东西[1]。人本主义的学习理论是根植于其自然人性论的基础之上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家从他们的自然人性论、自我实现论及其“患者中心”出发,在教育实际中倡导以学生经验为中心的“有意义的自由学习”,对传统的教育理论造成了冲击,推动了教育改革运动的发展。这种冲击和促进主要表现在:(1)突出情感在教学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了一种以知情协调活动为主线、以情感作为教学活动的基本动力的教学模式;(2)以学生的“自我”完善为核心,强调人际关系在教学过程中的重要性,认为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都维系于课堂人际关系的形成和发展;(3)把教学活动的重心从教师引向学生,把学生的思想、情感、体验和行为看作是教学的主体,从而促进了个别化教学运动的发展。在此,笔者结合对人本主义学习理论的认识和理解,试图分析其对我国当前语文课教学的一些启示。
一、人本主义理论的思想内涵
(一)人本主义的学习观
1.罗杰斯认为,意义学习(significant learning)是使人整体地参与学习的最好办法,“意义学习把逻辑与直觉、理智与情感、概念与经验、观念与意义等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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