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引发争议的高考作文
2009-05-13吴应海
作文成功之路·教育前言 2009年9期
吴应海
2009年湖北省高考作文题目是“站在——的门口”,要求将题目补充完整,立意自定,文体不限,可以记叙经历,抒发感情,亦可发表议论,展开想象,不少于800字。
一考生写出了一篇题为“站在我家的门口”的“奇文”,文章刻画了在“我家的门口”依次出现的流浪土狗、猪和“我”的形象。评分时,一名教师被文章折服,给了60分(满分),而另一名教师则“读不懂”,给了20分(最低档)。由于两者评分值差高于9分“误差值”,文章被自动提交到第三名阅卷教师处,结果,评分与前两位教师均相差9分以上……最终,该作文被提交到阅卷点专家组讨论。
讨论中分歧很大。不支持者表示,文章读来一头雾水,不知所云,甚至怀疑考生有意“恶搞”,应该属于不及格的作文;而支持者表示文章内涵深刻,颇有卡夫卡小说的味道:文笔明净而想象奇诡,采用寓言体,寓意人言人殊。几经争论后,这篇文章被评了50余分。
那么,这篇作文何以能最终赢得阅卷专家的青睐,获得高分呢?专家组的看法是:“作者以荒诞的黑色幽默小说写法,拷问当下的‘人性。在现代文明的进程中,受到各种欲望的钳制,人丧失了本应属于‘我的所有东西,如‘忠诚‘勇敢,如‘冲破牢笼,奔向自由,如‘智慧,以至想要请狗‘来帮,请猪‘来拯救,表达了作者对现代人的生存状态的关切与思考。也可理解为是作者本人的生活自述和反思,切合题意,中心突出。构思有特点,描述生动形象,语言有意蕴,表达很有个性色彩。”
不过,专家们也指出,由于选择了这种非常规的表达方式,文中形象所包含的意义有模糊性,会影响读者对主题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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