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龙泉市古树名木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09-04-23吴克林林上平方浩平杨献华雷小平汤建安

现代农业科技 2009年4期
关键词:古树名木保护问题

吴克林 林上平 方浩平 吴 群 杨献华 雷小平 汤建安

摘要阐述了龙泉市古树名木现状与龙泉市在保护古树名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今后应采取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古树名木;保护;问题;对策;浙江龙泉

中图分类号 S766;X17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04-0086-01

1龙泉市古树名木现状

龙泉市是浙江省重点林区,也是南方48个重点产材县(市)之一,全市现有林业用地面积26.56万公顷,森林总蓄积量1 45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84.4%,全市木本植物有103科666属1 333种、13亚种、112变种和6变型。全市古树名木十分丰富,根据2002年龙泉市林业局组织的全市古树名调查结果显示,全市现有古树名木5 458株,隶属38科75属116种(包括变种),其中100~299年的三级古树3 906株,300~499年的二级古树1 383株,500年以上的一级古树169株。最古老的属龙渊街道查田镇塔石乡的3株樟树,它们的树龄达1 000年以上。全市古树名木胸径200cm以上的有29株,其中樟树13株、柳杉9株、苦槠6株、南方红豆杉1株。胸径300cm以上的有2株,均为樟树,分别为370cm和362cm。古树名木数量最多的前6名依次为:苦槠856株、柳杉623株、枫香599株、甜楮468株、马尾松414株、樟树314株。全省最大的1株柳杉生长在龙南乡后岙村,胸径276cm,高49m,单株材积135m3

2保护古树名木存在的问题

(1)各级政府对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龙泉市古树名木的基本状况目前已经摸清,但市政府仍未将保护古树名木工作真正列入议事日程,市、乡镇(街道)两级政府还没有制订出台保护古树名木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2)保护古树名木在管理体制、机制上还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要求。龙泉市现有的古树名木,基本上是一些村口、寺院、道路旁等的景观林,林木主要是以村集体所有为主,国家、个体农户管理经营占少数。根椐当前中共中央关于林权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在管理保护古树名木的体制、机制上,还没有真正适应既搞活林权流转管理经营、又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古树名木形势发展的要求。

(3)各级政府对古树名木管理保护方面的财政投入严重不足。由于龙泉市经济欠发达,没有把需要投入到保护古树名木方面的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护古树名木。

(4)全社会、全民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还不够强。少数人对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性认识严重不足,从而导致一些珍贵古树名木遭到不法分子的破坏;还有少数人在古树名木旁乱建猪栏圈、乱堆树木薪柴、乱倒垃圾、乱刻乱画等。

(5)对保护古树名木的宣传力度不够。各级政府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对保护古树名木的宣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一方面没有安排专门经费、人力、时间对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性进行宣传;另一方面在有古树名木的地方,没有设置安装固定性标有保护古树名木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内容的宣传警示牌,对保护古树名木的宣传工作还没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6)对不法分子以盈利为目的的破坏珍贵古树名木行为的惩治打击力度不够。在处理违法分子破坏珍贵古树名木时,存在以罚代刑现象。

(7)蛀杆害虫、白蚁和食叶类林业有害生物对古树名木的破坏比较严重。

3保护古树名木的对策

(1)保护古树名木应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应召集相关部门、有关林业专家,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保护野生动植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出保护全市古树名木的有效政策措施及条例,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以保护古树名木条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向全市人民颁布,做到在保护古树名木工作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市政府要求各乡镇(街道)、各村民委员会,从当地实际出发,制订出切实有效的保护古树名木乡规民约,并印发到当地全体村民手中,使全市人民从思想上意识到保护古树名木工作的重要性。

(2)多方筹措资金,增加对保护古树名木的资金投入。建议市政府把保护古树名木的资金使用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市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向国家林业局、省政府、省林业厅争取保护古树名木的有关项目资金。另外,各地乡镇(街道)挤出一点资金,动员全体市民适当捐献一点资金,这样使全市每年保护古树名木的资金有所保证。把这些资金实行专项列户、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保护古树名木的基础设施、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

(3)在古树名木管理体制、机制上要积极进行创新实践。主要针对一些景观名胜好、具有一定开发旅游、休闲观光价值的珍贵古树名木群,按照中共中央林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在切实保护好古树名木的前提下,在实行林权经营流转管理上积极进行创新实践。如对在古树名木林地、林木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把这些古树名木群有偿转让给一些旅游开发商或旅游开发个体经营户,把保护古树名木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政策规定签订在转让协议中,转让协议年限可定到50~70年或更长。这样既有利于保护古树名木,又有利于原来经营古树名木的村集体和林农增加经济收益,同时对开发龙泉市旅游产业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4)建立古树名木信息档案和定期检查制度。根据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现有古树名木的调查结果,把每株古树名木所调查的各项因子,制作成软件,输入电脑信息系统,作为长期珍贵的档案资料保存,为掌握全市古树名木状况及做好管理保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定期保护古树名木检查制度,每年组织林政执法人员对全市古树名木进行一次详细执法检查,发现在古树名木周围乱建猪栏圈、乱堆树木薪柴、乱倒垃圾等现象应及时查处;对以盈利为目的的破坏珍贵古树名木的违法犯罪分子,应按照《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严格追究责任,杜绝以罚代刑现象。

(5)加大对保护古树名木的宣传力度。市政府、各乡镇(街道)、林业主管部门,每年应安排出一定的保护古树名木宣传经费,定期组织人力、物力,有计划、有部署地通过各种新闻媒体、会议、标语、宣传手册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意义。同时,在全市每株古树名木旁,制作安装固定性标有保护宣传古树名木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内容的警示牌。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使全市人民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保护好古树名木的重要性,使全市人民自觉参与到保护古树名木的行动中来。

(6)林业森防业务主管部门每年应把保护古树名木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把保护好全市古树名木当作义不容辞的工作责任,采取一些切实有效的森防保护措施,把林业有害生物为害破坏古树名木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每年组织各乡镇(街道)的森林植物测报员,按照为害古树名木的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为害规律,对每株古树名木建立定期监测预报制度,及时发布虫情通报,一旦发现有为害古树名木的林业有害生物,立即上报市森防站,并组织古树名木经营单位(或个体农户)进行及时防治,做到防早、防小、防了。

4参考文献

[1] 吴志渭.龙泉县积极保护古树名木[J].浙江林业,2008(6):34.

猜你喜欢

古树名木保护问题
东台市古树名木调查报告
演员出“问题”,电影怎么办(聊天室)
韩媒称中俄冷对朝鲜“问题”货船
“问题”干部“回炉”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