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非营利组织供给研究
2009-04-21阮萌
开放导报 2009年1期
关键词:机制
阮 萌
[摘要]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随着其内涵和外延的不断拓展,目前形成了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的多元供给机制。而非营利组织通过志愿机制和委托代理机制提供公共物品,也可能出现“志愿失灵”。我国非营利组织正处于初级阶段,自身发展和提供公共物品的机制不够完善,因此,政府的政策着眼点应该是促进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保证非营利组织志愿机制和委托代理机制的健康运作。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公共物品供给机制
[中图分类号]F06;F2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6623(2009)01-0097-05
[作者简介]阮萌(1967-),女,广西藤县人,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副研究员,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经济学。
一、公共物品的供给机制
(一)公共物品及其特点
公共物品是人类社会公共需求和公共利益的产物,是满足公共需求、实现公共利益的重要途径。公共物品的充分与有效供给,可以促进人类社会福利的发展,并为私人物品的供给提供最基本的平台。
公共物品虽然很早就引起人们的注意,但比较精确的分析性定义是由萨缪尔森给出的。萨缪尔森认为公共物品的特征是:任何人消费这种物品不会导致他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然而,萨缪尔森只是从公共物品的客观属性角度,分析了一种极端的纯粹公共物品,现实中有大量的物品属于介于纯公共物品和纯私人物品之间的准公共物品,如布坎南的俱乐部公共物品、奥斯特罗姆的公共池塘资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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