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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改革中化解半城市化问题

2009-04-21

开放导报 2009年1期

余 晖

[摘要]半城市化是世界各国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的普遍现象,中国的半城市化问题更为突出和复杂。化解“半城市化”应深化城乡二元户籍管理体制、二元土地管理体制、城市设置标准、城市管理体制等制度的改革。

[关键词]半城市化特点国际经验对策

[中图分类号]F2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6623(2009),01-0080-04

[作者简介]余晖(1971-),女,湖南长沙人,任职于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和流通经济。

经过30年改革开放,我国城市化水平显著提高,城市化率从1978年的不足17.92%,提升到2007年的44.90%。据世界银行估计,未来15年内中国平均每年约有2000万农民进入城市。到2020年左右,中国的城市化率有望达到60%以上,进入城市化中后期。然而,在城市经济快速增长,人口迅速聚集,城市化发展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与之相伴的矛盾也暴露出来,表明我们仍处于城市化进程中的“半城市化”状态。

一、何谓“半城市化”

“半城市化”源自地理学的概念,强调的是农村地区向城市化地区转变过程中的一种过渡性地域类型。早在20世纪50年代,戈特曼(Jean Gottmann)在其大都市带理论中就提到了这种类型独特的地区,他认为其特征是“处于城市之间的非城市用地,也并非传统意义上以农业经济活动为主的乡村地区,而是以与城市不同的景观和产品同城市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同时获得来自于中心城市的各种服务的所在。”1987年,McGee在研究亚洲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问题时,也发现了一类分布在大城市之间的交通走廊地带,与城市相互作用强烈、劳动密集型的工业、服务业和其他非农产业增长迅速的“半城市地区”——他借用印尼语将其称作“Desakota”(desa即乡村,kota即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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