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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业务指导应当对谁指导、由谁指导

2009-04-14沧海一粟等

档案管理 2009年2期
关键词:档案局档案馆领导

沧海一粟等

沧海一粟:看了2006年《档案管理》第2期、第3期先后刊发的刘东斌先生的《档案鉴定——为谁鉴定》和《档案鉴定——由谁鉴定》两篇文章,我很受启发,想到了“档案业务指导应当对谁指导、由谁指导”这一看似很平常的问题。可真要回答。大脑却一片空白。觉得怎么回答都不太合适,深感困惑。特说出来请教大家!也许经过讨论后会得到一些大家相对比较认可的答案,对我们的业务指导实践也许会有一些帮助。

一井水:全国档案工作由各级档案管理机构统一地、分层、分专业负责地进行指导和监督。《机关档案工作条例》规定:中央和地方专业主管机关的档案部门。应根据本专业的管理体制,负责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但《档案法》规定: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法律、条例都明确了指导主体是谁,但条块关系没有明确,有时候让基层无所适从。

黄贵滨:具有档案业务指导职能的是国家各级档案馆,而各级档案馆的指导对象一般是指同级基层档案单位和政府部门档案人员。当然企业或个人有档案方面咨询要求的,档案馆可给予指导。

一井水: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不具有指导职能。

沧海一粟:请问具有档案业务指导职能的是“国家各级档案馆”还是“国家各级档案局”?

黄责滨:这两个东西都分不清彼此了,一个混合体,所以也不用细分。

一束草根:档案馆和档案局两个东西都分不清彼此就不用分了吗?两种职能啊!

黄贵滨:档案馆或档案局都有指导下级档案馆和档案局的职能。这是又当爹又当妈啊,其实它就是一套人马。档案业务指导应当对谁指导、由谁指导?简言之,就是懂档案的人指导不懂的人。

吴金林:上级档案局有职责对下级档案局进行业务指导,各级档案局有职责对当地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单位档案室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各单位档案室工作人员有职责指导内部各部门做好档案工作。主管部门办公室有职责指导其下属单位做好档案工作。各乡镇综合办有职责指导机关各部门以及行政村做好档案工作。

傲兰:当然由档案局人员指导。档案馆属事业性质,没有档案业务指导职责,当然由档案局的业务指导人员进行有关业务指导。我认为指导的对象应该是该行政辖区各立档单位。

开心冬瓜:如果是上下级。先分清业务指导和行政领导的关系!日常基层档案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也同时存在对被执法的对象进行业务指导!

浪花儿:《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第六条至第九条已讲清楚了。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条件许可的话,业务指导应该对所有的公民进行指导。因为档案涉及我们每一位公民。

张怀珍:不知浪花儿怎样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第六条至第九条中看出业务指导应该对所有的公民进行指导的意思?

一井水:对谁指导,说的就是业务指导的范围,现在越来越搞不懂了,过去说(县区)本行政区域内科局级单位,一般包括机关和乡镇,但现在是行政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社区、民营企业乃至家庭、农户都属于建档范围,总有一种丢了西瓜捡芝麻的感觉,什么都想抓,结果什么都抓不好,精力太分散了,雨打沙滩万点坑,雨过坑平,了无踪迹。

一束草根:一井水所言极是!恐怕有人不愿听!

兰台新兵:档案业务指导的对象是谁,应该辩证地看待。档案业务指导的对象是人。“人”指的是法人与自然人。省、市、区(县)档案局,对应国家、省、市档案局而言,它们是被指导的对象;省、市、县(区)档案馆,它们既是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的对象,也是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的对象:对于一个行政区域而言,所有的立档单位都是指导的对象。上述三个方面可以称之为对法人单位的指导。而对单位的指导,必然牵涉对档案管理人员的指导;再则,随着档案法制宣传的深入,公民个人档案意识的增强,公民个人建档、家庭建档,同样也需要我们的咨询服务与指导。

雨吻芭蕉:我认为,档案业务指导由谁指导其实并不重要,领导可以不懂档案业务方面的工作,只要他懂得怎么用人就可以。而档案业务工作能否取得理想成绩。关键在业务指导人员的专业素质。

张三:雨吻芭蕉说的很有道理,业务指导人员的专业素质决定档案指导工作的质量。

迷糊:指导应该是和权力统一的,没权力的就无权指导,即使是指导也不能叫指导,只能叫学习交流探讨等。

马刺王朝:指导这个词本身就很暖昧,如果是行政角色那叫领导,如果是业务角色那是交流。

一井水:可领导体制与领导权威决定业务指导的效果。

牛二强:作为一名企业档案工作者,本人也时常思考这个问题:“档案业务指导应该由谁来指导”?其实,业务指导在各级各类综合档案馆中做的应该说比较好。哪怕是应付性的、走马观花式的,庆幸的是他们的走动指导司空见惯,可在国有企业里业务指导基本到了灰飞烟灭的状态。顶层的行业档案馆。也设有业务指导处,但工作重心已经大大转移到其它利润比较丰厚的地方去了,比如说重点工程项目验收,它里面也有指导性的工作。可性质全变了;基层的档案馆也不例外,业务指导部门变成了领导的办事部门,人员素质可想而知。究其原因是大家都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完全视基础工作而不见,业务指导仅是应付性的花完档案培训费而已。到年终质量部门检查时,随便派几个档案管理人员到各生产设计部门替资料员(实际为科技文件管理人员)开脱一下完事,业务指导难道只盯着理论培训这个目标吗?这值得进一步商榷。

走走停停:档案业务指导应当对谁指导?对下级;由谁指导?由上级。

沧海一粟:档案局同志对政府办档案工作的指导是上级对下级的指导吗?

走走停停:行政级别上,档案局与政府办基本同级(或有正副),且不相隶属;现实中,由档案局对政府办进行档案业务指导也是共识。所以。沧海一粟先生的意思这种指导是在平级中进行的,所以我的答案有问题。是不是这样?在这个角度上。我也承认。但我说的上下级是从“势能”上讲的。一则,“指导”一词本身包含上对下、高对低、先对后的位差,它所联系的N方必然在指导之事上有势能差异,所以有“指导”则无“平级”,有“平级”则不谓“指导”。二则,有这样一种需要思考的现实——请沧海一粟先生原谅,我把“政府办”换成更为典型的“财政局”,常常档案局向“同级”财政局行文要钱时,弃“函”而用“请示”。

如此档案局乐行。财政局乐见。为什么?因为财政局在资金管理上有势能,它对档案局资金用度有“指导”权,虽然双方都知道二者在行政上平级。但双方心理上都认同这种势能。反过来,财政局在档案问题上听从档案局指导时,即是意识到了档案局具有与其职能相符的档案管理势能,档案局自然居于上位,也就谈得上“指导”:如果不从或无所谓,就是根本没拿你当回事,最多觉得你档案局是平级或下级,那还何谈“指导”?甚至有时候,还不是对方心理势能作怪,是我们自己把自己看得弱看得无力,我们谓之的“指导”变成了商榷或央告。所以,在我的意识里,“指导”就是上对下,主对从。出门“指导”之前,我会重新想一想我怎么对应这个位置。如果对平民大众。我会“少指导”“多服务”的。

沧海一粟:“指导”一词,《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指示教导”“指点引导”。走走停停先生解释的“指导”一词本身包含上对下、高对低、先对后的位差。更是经典!但走走停停先生说的“知导是上对下,上级为主。下级为从”,我不敢苟同。譬如某档案部门领导对微机方面知识欠缺,让单位熟悉微机的同志帮忙指导一下。也是“上对下。上级为主。下级为从”吗?不过走走停停先生说的档案局向“同级”财政局行文要钱时弃“函”而用“请示”在一些地方也是事实。

走走停停:其实“上”“下”也不只是“上级”“下级”,那个是回复您前面的档案局与政府办这个问例的。如果改为:上对下,上主下从;高对低,高主低从;先对后。先主后从。这样对应前文是否可以勉强过关?

漂流者:我认为档案业务指导“对谁指导、由谁指导”不必一定要泾渭分明,只要对档案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建设性和操作性的建议和想法,只要有人提出了。不管是领导。或者是各行各业的人士。都可以称作指导者。因为他们的建议对业务有帮助!再者,有些领导到处视察,而被视察的单位多挂出“欢迎XX领导莅临指导工作”的欢迎横幅,其实这些领导中应该有些是外行的,个人认为这些领导视察也许是被邀请的,也许只是例行形式的工作需要吧。毕竟有些领导的业务与行业属性还是有一定差别的。“由谁指导”。更应该摒弃习惯性思维就是“上级”对“下级”,“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领导”对“下属成员”等等的指导。“对谁指导”,也理所当然应该摒弃“上级”对“下级”。“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领导”对“下属成员”等等的指导这种指向性对象的习惯性思维了。因为。如果下级的建议和想法,若对档案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被领导采用,这种做法,肯定不被称作指导,而是建议。所以,个人认为,“指导”的界定。不应仅限于定义和外延。毕竟现在的辞典,对一些词的界定过于守旧,需要新的修改,毕竟社会的发展很快的!而辞典书籍的修改是在已有的基础上才修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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