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吏之贵,国家之贵
2009-04-13张鸣
百家讲坛 2009年6期
张 鸣
秦以严刑峻法治天下,尽人皆知。但是,怎么个严苛法,却不太清楚。因为秦朝的历史短,档案文书又被项羽一把火烧了个干净,小吏出身的萧何,也只是将田亩账册收了起来。所以,后世人们说秦朝之事,只能含含糊糊,稍一使劲,就说到汉朝了。
汉承秦制,对秦朝的严刑峻法,大体上照搬。当年作为亭长的刘邦和县吏的萧何,虽然地位卑微,可毕竟属于法律的执行者,切实操练过。他们被管的时候,固然难受,但是管人之际,也相当威风,相当过瘾。当了家之后,昔日的印象还在,“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种粗疏宽松的约法三章,当然不足以显帝王之尊、彰帝王之威、过帝王之瘾。在叔孙通主持下,秦礼复活了;在萧何的主持下,秦法也在汉律中复活了。文景之治,推崇黄老,苛法稍懈,但武帝时又勒紧法纲,说是独尊儒术,其实不过是挂羊头卖狗肉。直到汉元帝时,儒术才真的在法律中起作用,所以西汉的盛时,盛行的依旧是秦法。
法苛则酷吏多,酷吏多则狱吏牛气,没有狱吏的配合,酷吏的威力就要减去一多半。西汉监狱多,仅京城之内,据清末法学家沈家本考证,有案可考的就有26所,名目相当多,犯了哪条,该进哪里,谁也不清楚,托人运动都麻烦。那个年月,按秦法的精神,不管是王公贵族,还是皇亲国戚,只要犯了法,或者被人认为犯了法,都得进监狱。原本地位卑微的狱吏,由于时常可以看管这些贵人,自我感觉就无形中被抬高了,难免不威风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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