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化在社会公德建设中的价值
2009-04-13杨振华
党政干部学刊 2009年3期
杨振华
[摘要]传统孝文化在社会公德建设中仍具有重要价值。“养”,有利于培养公民的赡养老人的思想道德。“敬”,有利于培养公民尊老敬老的思想道德。传统孝道不仅提倡“亲亲”,也要求培养社会成员的博爱之心,这有助于养成公民互爱互助的品德。“忠”,有利于培养人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道德情感。
[关键词]孝;社会公德;建设;价值
[中图分类号]C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9)03-0061-03
社会公德是指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是“数百年来人们就知道的、数千年来在一切处世格言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1]它主要调节社会公共生活中人们的利益关系,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涉及人类社会公共生活的各个层面:从衣食住行到言谈举止,从交友待客到对待人类生存的环境。社会公德是在人类的社会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人类社会公共生活是其存在的基础。要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就必须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视国民社会公德的培养和教育。社会公德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基础,是一种普遍性的、全民性的行为规范。虽然从总体上看,中国传统道德偏私德、轻公德,但仍有丰富的公德内容。在社会公德建构中,中国传统道德中有不计其数光照千秋的上佳成果可资借鉴。孝文化在中国传统道德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今天建设社会公德方面仍有重要作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