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休眠”后的银行诉求
2009-04-13邹靓
市场瞭望·投资者 2009年12期
邹 靓
房贷优惠即将开走“末班车”?这或许是2009年年末最受大众关注的话题。
当利率优惠政策的执行期临近结束,监管层严控风险的要求和商业银行出于放贷规模考虑的自发收紧,让个人住房贷款的收紧成为不争的事实。然而,在房贷“休眠”的背后,其实也隐藏了商业银行的诉求:它们希望有更多的自主空间,而非政策的强令限制。
变,还是不变?
半个月的时间,有关房贷优惠利率将取消的传言已是街知巷闻。商业银行一面勒着裤腰带对客户“挑三拣四”,一面还是打着“严格遵从监管规定、没有收紧房贷意图”的招牌。虽然监管部门至今未对此做出公开表态,但业内人士均有共识:事出必有因。
“消息传出有一阵子了,主要是银监会最近在上收各家商业银行的房贷数据,特别了解了二套房贷的执行情况。这次调查不比平时的例行检查,数据要求相当严格。”一股份制商业银行个人房贷中心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200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131号文),为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施行一系列包括下浮房贷利率在内的优惠政策。政策暂定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
今年上半年,在商业银行天量信贷投放的同时,全国个人住房贷款同比增长亦高达150%。2009年6月,中国银监会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中强调,除国办131号文中规定的“改善型住房”可参照首套房目前2成首付、7折利率执行外,其余所有贷款均将执行4成首付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以任何手段变相降低首付款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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