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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潇湘电影制片厂建厂的前前后后

2009-03-31罗奇玉

湘潮 2009年2期
关键词:制片厂华国锋文化局

罗奇玉

潇湘电影制片厂的建设经历了一波三折,曾遭到把持全国文化工作的江青等的阻挠打压,我们与之进行了坚决的斗争。重建潇湘电影厂的前前后后,有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湖南电影制片事业从无到有

湖南电影制片厂正式诞生于195B年。早在1957年6月,中共湖南省委曾根据政务院《关于建立电影放映网与电影工业的决定》,计划拨款140万元,由省文化局筹建“湘江电影制片厂”。省文化局指派办公室副主任文诚生负责筹备工作。因缺乏办厂经验,筹建工作进展缓慢。8月,文化部召开全国电影事业规划会议,主管电影工作的副部长夏衍在会上说:“长沙等地由于我们没有抓紧,建厂计划迟了一点,现在应该大力赶上。”会后,“湘江电影制片厂”筹建的步伐加快。1958年5月下旬,文化部召开了全国电影事业“跃进”工作会议,提出了“省有电影厂,县有电影院,乡有放映队”的口号。根据此会议精神,省文化局向省人委递交了《关于新建电影制片厂的报告》。6月8日,省人委批复同意。省文化局随即成立以文诚生、金波和刘高林等人组成的筹建委员会负责筹建工作,并确定用“长沙电影制片厂”的厂名,在长沙市东塘选定了厂址。不久,正式动工开始基建工程。12月30日,省委同意任命金波和刘高林为长沙电影制片厂副厂长。

1959年1月,长沙电影制片厂正式更名为湖南电影制片厂。到1959年底,洗印楼、录音棚、置景车间、办公楼及部分职工宿舍相继竣工。

湖南电影制片厂始建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拍摄新闻片、纪录片和科教片,同时还试拍舞台艺术片。1959年9月,由张天赐导演,湖南电影制片厂与海燕电影制片厂联合摄制了第一部湘剧舞台艺术片《生死牌》,影片完成后在全国发行。

1961年12月,为贯彻中共八届九中全会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湖南电影制片厂在精简机构时停办。党的核心小组决定重建湖南电影厂

1964年,我从部队转业到省文化局计划财务处工作,主要抓城乡电影院、放映队的发展和建设。

1968年,“文化大革命”进入“斗、批、改”阶段,省文化局被撤销,成立了省革命委员会文化组。我被选调到文化组。文化组组长为王庆章,另外还有3位军代表任文化组的领导,原文化局副局长张瑞同和一群众组织的代表为副组长,这就是当年以军队干部为主的所谓“三结合”的组织模式。所幸的是王庆章在部队是从事文化工作的干部,对我这个当“参谋”、“干事”的地方干部比较信赖。最初的几年,仅有我一人分管计划财务工作。

1970年8月,省计划部门布置编制国民经济第四个五年计划和1g71年的年度计划,这是“文革”以来第一次恢复编制计划工作,我在拟定全省文化事业的发展计划中列有重新筹建湖南电影制片厂的项目。这个计划草案用签呈件送交王庆章时,我向他汇报了湖南省早在1958年筹建电影制片厂和1961年因调整国民经济下马的那段历史,还汇报了湖南省曾于1965年8月报经省委批准成立幻灯制片厂以及1966年初又筹建“湖南省新闻纪录电影摄影站”的经历。王庆章在计划草案上批了“很好,同意上报”。因为重建电影制片厂是文化部门的大工程,必须专题报经省领导审定,因此,我另草拟了专题报告。专题报告由王庆章签发,于1970年8月29日呈送“政工组首长并省革委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此报告先由政工组副组长马奇副政委批示同意,再经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成员、政工组组长赵广恩副政委批示同意后呈送李振军副政委、刘善福副军长和万达等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成员批示同意。万达第一次的批语是“应考虑”;9月2日第二次批示是“核心小组同志多数同意筹建,请黄立功、杨大易副司令员考虑,设备可在计划会议上申请,房子调整解决”。9月13日,党的核心领导小组作出决定:“同意筹建,但要先提出电影器材预算。”遵照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批示,我又起草了电影厂基建投资和器材预算等内容的第二份报告,经王庆章审签后于9月28日呈送政工组并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1月14日,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批示“由计划组审查提出意见,可由小到大,逐步安排。”湖南电影制片厂再次上马。

工程建设重新上马

依据党的核心领导小组作出的重建湖南电影制片厂的决定,省革委政治工作组于1971年4月5日发出了《关于建立湖南电影制片厂的通知》。随后成立了由王驰任组长、王庆章任副组长、安荩臣任办公室主任的筹建领导小组。6月29日,又组成了有省文化组、省计划组和设计、施工、城建等11个部门参加的工程指挥组。依据党的核心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省革委办事组发出文字通知,将1969年曾无偿调拨给省陆运公司的原电影厂大院所有房屋、设施无偿调回给湖南电影厂。省革委生产指挥组还将湖南电影制片厂工程列入全省国民经济“四五”计划,并在5月份下达的1971年的全省基本建设计划中,批准湖南电影制片厂投资总额为300万元,其中1971年计划投资95万元。省建筑设计院立即组成了设计组。省建第六工程公司承接施工任务。从此,湖南电影厂的建设又踏上了新的征程。

在1971年开始的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每年都安排投资进行各单项工程的建设,筹建费和调进的人员经费、试生产的各种费用都从基建投资中开支。到1975年,原审定的投资总额已调增为700万元全部拨完,工程基本全部建成。

1975年5月14日,省文化局发出《关于湖南电影制片厂投入生产的通知》,启用“湖南电影制片厂”印鉴,明确电影厂为省革委文化局所属预算内企业单位。此后,电影厂的人员经费、公务经费、生产费用、低值易耗品购置和固定资产折旧费等等都列入企业成本中支出,固定资产折旧费又可留作“更新基金”用于基本建设,解决了扫尾工程投资不足的问题。电影厂纳入预算内企业后,每年都经省财政、文化两个厅局商定下达年度财务计划,最初的几年都是亏损计划,全年的亏损经审核后都由省财政补贴。

华国锋就重建问题向毛泽东报告

1971年2月,毛泽东亲自提名调华国锋到北京参加中央工作,任国务院业务组副组长,但仍兼任湖南省革命委员会代主任和省委第一书记。华国锋经常过问省里的重要工作,对重建湖南电影制片厂的工作特别关注。

8月,毛泽东到湖南等地视察。8月29日晚,毛泽东在下榻的九所宾馆通过电视观看了湖南文艺团体演出的《看卫星》、《沙家浜》、《智取威虎山》等几出戏剧和舞剧《白毛女》片断以及京剧清唱等,连续观看文艺表演达5个小时。在毛泽东与陪同人员交谈时,华国锋也谈了湖南省已确定建设电视发射塔和电影制片厂的工作。毛泽东于31日离开长沙,华国锋于9月4日传达了毛泽东关于“地方戏移植样板戏好”的指示和观

看戏剧时的一些议论,他特别强调毛泽东非常重视湖南的电视工作和文化工作。不久,华国锋在回京前夕,又委托万达、李振军代表省委常委对电影制片厂的建设作出重要指示。

电影口说湖南电影制片厂是“黑线复辟”

1971年9月,按照省文化组的指示,湖南电影制片厂的负责人安荩臣和驻厂的军代表姚公仪专程去北京与北影、新影和八一电影制片厂联系参观学习的事宜,并拟组织厂里筹建人员、省设计院和省建六公司的设计和施工管理人员去北京参观学习。

与此同时,安荩臣和姚公仪拿着省文化组的介绍信,到国务院文化组的电影口进行汇报。那天是由电影口的两位身着军装的同志接待的,他们比较热情和认真地听了汇报后,约好第二天上午再听取答复。第二天上午,安荩臣、姚公仪如约去电影口听取答复时,负责人没有露面,接待他们的那两个人竟突然变脸,一口官腔地回答说,你们湖南重新筹建电影制片厂“是刘少奇黑线复辟”,“非下马不可,不下马也得下马”。当安荩臣、姚公仪再讲“我们电影厂是省委第一书记批的”,暗示湖南重建电影制片厂是已调任国务院业务组副组长但仍兼任湖南省委第一书记的华国锋批准的,接待的那两个人只说“第一书记批的,你们找第一书记去”。安荩臣、姚公仪对这样的回答完全出乎意外,就问:我们回去怎么样汇报呢?是不是可以按你们的原话汇报呢?他们回应说:“随便,你愿意怎么汇报就怎么样汇报。”安荩臣、姚公仪又提出请电影口给一个文字的答复,接待的那两个人说“没有。”无可奈何之下,安荩臣、姚公仪极度失望地购当晚的火车票回长沙。

安荩臣和姚公仪从北京回到长沙后,迅速向文化组领导王庆章作了汇报,后又由王庆章陪同,向李振军和卜占亚作了汇报。省委几位主要领导听完汇报后都十分气愤,卜占亚当场拍了桌子说:“以后再也不要找他们,我们省里自己建,我们省里拿外汇进口电影制片专业器材。”

安荩臣是亲自到电影口请示汇报碰了大钉子回来的,而省里却是要坚决建设电影厂,他作为筹建电影厂的基层负责人感到十分为难,便单独小声地向李振军吐露自己的矛盾心情。李振军体谅他的处境,便把他拉到一旁向他交了底,说我们省重建电影制片厂的事,已经在8月间向巡视湖南的毛主席作过汇报,因为这样的信息不经中央同意不得公开,我只要你自己知道,绝对不许对任何人透露。安荩臣心中有底了,从此工作更有信心了。

华国锋十分关注电影制片厂的建设进度

在实际工作中,华国锋对湖南电影制片厂的建设高度重视。

1971年,设计组建议勘探和开采地下水用作空调冷却塔用水,我即拟了一份关于请华国锋同志批转地质部在长的勘探队协助勘探地下水的签呈,经王庆章审签后又由我请华国锋的夫人韩芝俊(时任省文工团政委)转呈,华国锋当即批示同意,后在厂区内的地下约80米处钻探到了石灰岩层地下水。地下水深井建成后,可在约40米的深度抽取地下水,水的相对温度约为摄氏8度,经长沙市和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对水样检验,可用于空调和生产。这是长沙市城区钻探和建成的第一口深井。

1972年1月,万达到北京参加计划工作会议。安荩臣按李振军和王庆章的指示,去北京向万达汇报电影厂需购买电影制片器材、胶片等问题。此前,湖南省早已将国务院文化组电影口关于湖南重建电影制片厂“是刘少奇黑线复辟”,“非下马不可,不下马也得下马”等一派胡言,告知了华国锋的秘书曹万贵,并请他向华国锋汇报。行前,李振军把曹万贵的电话告诉了安荩臣,要安荩臣与曹万贵取得联系,为的是想要知道华国锋有无对电影厂建设的指示。到北京后,曹万贵向安荩臣传达了华国锋的指示“情况都知道了,有困难可以找万达同志,在全国计划会议上提出来。”此处的“情况都知道了”一语,是指知道了电影口对湖南重建电影厂是“黑线复辟”等诬陷之词,“有困难可以找万达同志,在全国计划会议上提出来”一语的意思,就是不要理会电影口的答复。

曹万贵还向安荩臣传达了华国锋要湖南电影制片厂协助广西建设电影制片厂的指示。

1973年2月,华国锋回湖南,再次仔细询问了电影制片厂的建设情况。他问:“厂子建设得怎样?”“摄影棚建起来了没有?”“故事片搞上去没有?”并指示要抓紧把厂子搞上去。

“四人帮”千方百计想整垮湖南电影制片厂

1973年2月,华国锋在湖南听取了省文艺会演中评出长沙、益阳和株洲等地区的几个地方剧种的优秀小戏的汇报后,指示由湖南电影制片厂把《园丁之歌》、《两张图纸》、《送货路上》等3个小戏拍成电影呈送毛泽东观看。王庆章在组内传达布置,确定在省级剧团中另选演员重新排练再拍电影。

当时,湖南电影制片厂还是处于边建设边试产的阶段。4月,恢复省文化局,王庆章被任命为局长,另3位军代表则调回部队。不久就恢复了省文化局计财组、计财处,由我牵头。有关电影制片厂的计划、基建、财务和物资工作都是分工由我主办。湖南电影制片厂只能买到保定胶片厂生产的“代代红”电影胶片,洗印出来的影片色彩还原效果严重失真,购买进口彩色胶片和摄影机还有不少困难,因此,我建议王庆章请求华国锋在北京为我们解决进口彩色电影胶片和电影摄影器材。王庆章向华国锋作了汇报。华国锋表示:他在北京没有分管文化工作,但可以找吴德同志说说这事。吴德时任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兼任国务院文化组长。后来,国务院文化组派新影厂的一个摄制组来长沙拍戏,剧团的人闻此喜讯都奔走相告。我们当时以为这是国务院文化组对华国锋和对湖南省释放的一种善意。7月26日,新影厂把3个小戏拍成的电影样片送审,审片时没有通知湖南派人参加。不料,江青、张春桥和姚文元看了样片后当即就对送审的节目横加指责:对《园丁之歌》这出戏全盘予以否定,说这个戏“是否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为反革命修正主义教育路线招魂”,“是向无产阶级反攻倒算”,要求在全国公开进行批判;对《两张图纸》这出戏也予以否定,说“这个戏里把年青人说得一无是处,不修改不能往外拿”;对《送货路上》这出戏,江青等则故作姿态拉一把地说:“这出戏同山东的一个小戏《半篮花生》一样不是样板也是榜样”。江青等人审片后,文化部通知湖南省文化局派人去听取传达。柯蓝副局长去北京听取传达后,省文化局按柯蓝的记录打印成文向省委领导作了汇报。我们事后才悟出:“四人帮”派新影厂到湖南拍摄这3出小戏并非善意,而是不许湖南电影制片厂拍片,对这3出小戏的胡评乱批,不外乎是利用它来进行政治斗争罢了。殊不知,湖南电影制片厂因无缘拍摄此电影反而逃过一劫。

1972年2月,湖南省发掘了马王堆汉墓,这是轰动世界的重大考古新发现。湖南省领导和省文化组指示由湖南

电影制片厂全程拍摄新闻纪录片。因为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没有赶上拍摄发掘工程大部分画面,国家文物口还在向周恩来总理呈送的总体报告中,列有由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和湖南电影制片厂合拍这部纪录片的意见,报告经周恩来批准。湖南电影厂将片子拍成以后,用《奴隶创造世界的见证》的片名剪辑为完成片提供给了中央新闻电影厂,电影拷贝是由厂里的军代表谭保宏和摄影师赵泽林专程到北京送交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的。片子由新影厂加头加尾改名为《考古新发现》公开发行。由于“四人帮”千方百计地想整垮湖南电影制片厂,他们竟毫不理会是周恩来的意见,更不顾及新闻片全部是由湖南电影制片厂拍摄和提供的这一事实,居然不允许湖南电影制片厂与中央新影厂联合署名,也不让摄影师赵泽林和江连茂署名,还拒绝在片尾向湖南电影制片厂致谢,而只是笼统地对湖南省革委会鸣谢。

湖南电影制片厂得到应有的地位

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了,江青等人企图扼杀的湖南电影制片厂必须得到合法的地位。根据王庆章的意见,湖南省文化局于1977年10月10日向文化部呈送了《关于我省电影制片厂问题的请示报告》。这份报告叙述了湖南电影制片厂是在怎样的背景下重新筹建的。报告的前部分大多是按王庆章的口述拟就,包括有关华国锋如何关注湖南电影制片厂的许多指示;有关“四人帮”把持的文化组要扼杀湖南电影制片厂的那些胡言乱语的叙述和一些具体的情节。报告的后部分主要是湖南电影制片厂生产的影片由中国电影公司收购和发行问题、进口专业设备和彩色胶片供应问题等。湖南省文化局文化处副处长房吴生和我以及湖南电影制片厂的王明辉共3人,持这份报告去北京向文化部有关领导当面请示汇报。文化部电影局办公室主任包同之热情地接待了我们,他仔细认真地看了我们呈送的报告,又详细听取了我们口头的汇报,完全认同我们所谈的观点和“四人帮”打压湖南电影厂的罪行。交谈完了以后,他叫我们先坐一会儿,便拿着我们的报告去找领导汇报。没过多久,他回到办公室,与我们约定下午再来听取文化部的答复,并安排我们到文化部招待所住宿。下午,我们3人如约来到文化部,司徒慧敏副部长接见了我们。司徒慧敏也完全认同我们所谈的观点和“四人帮”打压湖南电影制片厂的罪行,同意和支持湖南办厂,明确将由文化部与有关方面研究后正式批复我省。

1977年11月14日,文化部以(77)文影字第55号文件批复湖南省文化局。湖南省文化局:

你局湘文报(77)54号文关于电影制片厂问题的报告收悉。经我们和国家计委文教组研究,同意你厂目前仍作为地方厂,以拍摄地方新闻、纪录、科教片为主,待条件具备,在适当的时候拍摄故事片。所拍新闻、纪录、科教片,适于全国发行的,经我部和有关部门审查后,可由中影公司收购,在全国发行。该厂基建投资、制片经费,仍按目前渠道不变,由地方安排;所需胶片、制片设备等器材,按年度实际需要编报计划,由中影公司视货源情况尽力供应;十六毫米和八·七五毫米拷贝同意由珠影代为缩制,请你们和珠影具体协商。

文化部

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围绕湖南电影制片厂的建设,湖南省同“四人帮”进行了尖锐的斗争。这场斗争以我们的完全胜利和“四人帮”的彻底覆灭而告终。

1979年11月27日,省文化局向省委报告,请求更改湖南电影制片厂的名称,并提“芙蓉电影制片厂”和“潇湘电影制片厂”两个方案,省文化局在报告中建议用“潇湘电影制片厂”的方案,获省委批准。这是按著名作家周立波的建议更改的。周立波干1976年1月22日被任命为省文化局顾问,但未到任。

潇湘电影制片厂的诞生、成长和发展,凝聚了几代人的心血和辛劳。它曾获得中国电影“华表奖”、“金鸡奖”和其他国内外奖项数十次。2005年,在庆祝中国电影百年华诞之际,潇湘电影制片厂同北影、上影、长影、西影、峨影、珠影以及八一电影制片厂一起,被列为中国电影制片的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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