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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思考

2009-03-25尹莲花尹卫国

中国校外教育(下旬) 2009年12期
关键词:院系助学困难

尹莲花 尹卫国

[摘要] 随着新资助政策的颁发,高校资助工作逐渐得到了完善。目前,高校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坚持以学生为本,在资助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不断探索适合学生的资助方式来完善学生资助工作。当然,在“摸着手头过河”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而研究解决这些问题,对于高校资助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资助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科学发展观 以人为本

近年来,国家政府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随着对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的不断加大,按照“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指导,强有力地保证了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使其顺利完成学业,打开了高校资助工作的全新局面。当然,在资助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如何解决对于高校资助工作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构成与资助概况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包括农村家庭收入低、享受低保家庭的、孤残、革命烈士子女等学生,还有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等。继《新资助政策颁布实施后,高校初步形成了以奖、贷、助、补、减和勤工助学有机结合的资助体系,有效地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的问题。

二、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分析

1.资助工作体系不够健全,不利于学生资助工作深入开展和有针对性解决

虽然高校都初步建立起资助工作体系,制定和完善了相关资助管理办法,使得奖助学金以及助学贷款的评审能够按章行事,但随着资助工作的纵深拓展,专职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大部分高校资助工作都是学生资助中心负责,院系辅导员配合完成。他们大都是身兼数职,事务繁杂;尤其随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逐年增多,工作量越来越大。大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应对面上的工作,没有时间思考和研究如何深入开展资助工作,如何把工作做到更精更细。

2.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体制不成熟,运行机制不合理,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国家助学贷款大大缓解了学生上学难、高校收取学费难的问题。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量大、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只有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才能满足管理的需要。目前,与高校合作为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的是国家开发银行,它没有现成的管理系统,一般是委托它行代理。由于相关的配套制度跟不上,出现问题得不到解决。另外,为防止学生恶意拖欠贷款,管理体制规定了高校的职责,实际上,毕业生流动性大,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都很不稳定,学校也根本没有足够的能力对学生的去向进行监督。在现行管理模式下,追偿贷款的难度很大。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缺乏统一标准

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没有统一标准。在认定过程中,只能以学生提供的贫困证明材料为依据。而地方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并不规范。对是否贫困不能进行有效识别。另外,高校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采取学生为主体的层级评选制,一方面,可能会出现弄虚作假拉关系的情况;另一方面,资助负责人是院系辅导员,往往还身兼数职,作为认定主体之一,客观上不能对所有学生的情况了如指掌,增加出现偏差的可能性。另外,因缺乏认定标准,只能采取按院系人数比例分配资助名额,学校分配到院系,院系分配到班级,并没有按照实际困难学生数进行资助。

4.“奖优”和“助贫”界限不清

尽管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曾获得过一项甚至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这是令人欣慰的,因为它体现出绝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坚强、乐观向上的精神,同时物质上的奖励可以缓解他们生活中的困难,进而增强他们面对生活的信心。但也有未得到任何资助的困难学生,这些学生因四处奔波打工而无法保障应有的学习时间,身心压力和生活困顿导致他们不能集中精力正常学习,使学业受到影响。

目前,奖学金的获得都与学习成绩挂钩,校内奖学金评比中德育分也占一定比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多数来自教育欠发达地区,受家庭条件限制,学习压力大,基础差,表现能力弱,严重影响着他们评比奖学金。总体上看,受助人数占在校学生总人数比例高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学生总人数比例。实际有很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是被排斥之外。

5.勤工助学岗位不足,工资较低

不少高校勤工助学经费由学校支出,资助经费来源于学校学费收入,学校扩招后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导致勤工助学岗位设立不足,工资也比较低,严重制约着高校勤工助学政策的执行。而考虑到校外勤工助学存在安全隐患,只能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影响了勤工助学工作的开展。

三、科学发展观思想指导下完善高校资助工作的几点建议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一切从学生的利益出发,不断完善资助工作体系,建立一支高效率、责任心强、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资助工作队伍,同时,要积极创新,寻求更加广泛的资助方式来落实科学发展观。

1.健全资助工作体系,实行资助工作专人负责

资助工作涉及到全校学生的“奖、贷、助、困、补”等各个方面。鉴于高校普遍存在专职工作人员短缺,应在学校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机构,配备2~3名专职人员,负责资助工作。各院系也应固定专门人员负责院系资助工作,人员变动应提前做好交接工作。

2.建立学校内部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制度

学校制定校内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工作。为降低违约率高给高校带来的风险,在完善信用制度提高贷款学生诚信意识的前提下,高校应建议助贷中心和银行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助学贷款政策变化和毕业生还款出现的问题。

3.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建立健全贫困生档案,使资助工作制度化,透明化

从长远考虑,应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与义务,使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增强资助工作的公平性与透明度。在此基础上,继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档案,建立学校、院系与班级三级困难学生档案管理制。

4.拓展经费来源,完善现有的资助方式

学校应积极搭建信息平台,吸引社会力量向高校提供资助。在慎重选择社会资源的情况下,利用高校自身专业特色争取开发与学生专业特长相结合的岗位,创造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在增加学生收入的同时锻炼学生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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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中甲.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践与探索[J].思想教育研究,2009.

[3]郎晓林. 探析高校贫困生工作的问题与对策[J].文教资料, 2008,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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